張燕與父親張述富、母親陳家柱和哥哥張春寶都修煉法輪功,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全家人多次為法輪功討公道去北京上訪,被綿陽市中共人員作為重點迫害,綿陽市「610」辦公室、綿陽市防邪辦、涪城區國保大隊、高新區公安分局、高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高新區普明派出所、高新區綜治辦、社區長期騷擾、跟蹤、監視、監控、恐嚇、威脅、多次非法抄家,一家人都遭多次非法關押、兄妹倆蒙受15年冤獄等,全家被迫過著長期流離失所的生活,父親張述富在2015年10月含冤離世。
張燕,1974年2月28日生,畢業於綿陽市綿陽師範大學音樂系,在綿陽市第十一中學(唐訊鎮中學)當音樂教師,1998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患有咽喉炎、鼻炎、痔瘡、風濕、坐骨神經痛、頭暈、神經衰弱等多種頑固疾病,久治不癒,有的病醫院也檢查不出來,但就是身體難受。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的疾病很快不藥而癒,一身輕鬆。張燕按照法輪功要求的「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認真努力,不計報酬,主動課外輔導學生,並拒絕招生學校的高額回扣,使學生在比賽中獲獎並考入理想的專業學校,贏得學生及家長的好評、支持與尊重。
一、遭勞教迫害
2000年7月22日,張燕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煉法輪功,被廣場便衣非法抓捕到廣場派出所,後轉至北京懷柔縣看守所,又被綿陽市國保大隊奉波等人綁架到綿陽駐京辦。原單位綿陽市第十一中學校長米文寶和綿陽市涪城區塘汛鎮派出所警察陳忠將她接回塘汛派出所。涪城區公安局通過單位領導,強行要她支付接送費8500元人民幣(相當於她近三年的工資)。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隊長申小明對她辱罵、威脅,塘汛派出所陳所長將她送進綿陽市拘留所,非法拘禁時間共17天。
2000年10月26日,張燕和母親陳家柱再次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煉法輪功,被輾轉關押到四川省駐京辦,綿陽駐京辦;綿陽梓潼縣看守所、綿陽市第二看守所,遭綿陽市國保大隊警察奉波、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隊長張新生、警察蔣田、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王勇等人非法審訊,非法勞教她1年,在綿陽市梓潼縣看守所,張燕被強迫疊做鞭炮用的報紙及鞭炮盒鑽孔,在綿陽市看守所被強迫做鞭炮。綿陽市高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勒索支付接送費5930.80元人民幣,在她母親的退休工資中扣除。
張燕被劫持到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迫害。2001年,張燕被非法拘禁在勞教所五中隊,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長期被關在寢室內罰站,吃喝拉撒全在一間屋;不准洗漱,不准與親人接見、寫信,甚至被剝奪說話的權利。「天安門自焚」偽案發生後,五中隊幹事周某(女)親自安排吸毒勞教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加大迫害力度,不僅面壁罰站十幾個小時,更要求雙手上舉貼牆,此酷刑稱作「飛起每天」,導致張燕右手手指及關節彎曲、嚴重變形,手指無法伸直。張燕被強迫選豬毛、糊藥口袋等。
在勞教所八中隊,張燕仍然每天被罰站十幾個小時及強制學習洗腦,隊長李麒負有直接責任。在七中隊,隊長張小芳除體罰、洗腦外,長期不准法輪功學員洗漱、洗澡、洗衣服。因衛生條件極差,張燕身上長了許多疥瘡。後來警察身上也開始長疥瘡,她們很害怕,才允許法輪功學員正常洗漱。張燕被強行帶到醫院,被強行驗血,兩三天時間扣除500元人民幣,但未見任何好轉。之後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強制體檢,但其她的勞教人員都不做體檢,也未說明對法輪功學員體檢的原因。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父母送來的一大包衣物,但她一樣都沒有收到。
張燕2001年10月26日出勞教回家,被非法羈押時間共366天。張燕被綿陽涪城區教委、唐訊鎮中學辭退,失去教師公職。
二、被設圈套綁架、辦洗腦班
2007年12月6日,張燕同父母親一起去德陽監獄探望被非法關押的哥哥張春寶(因修煉法輪功被冤判8年)。德陽監獄監獄長劉遠航、教育科科長吳躍山、獄政科陳科長、監獄派出所陳所長、接見室警察李紅素(女)等人與綿陽市國保大隊勾結,趁她父母去接見,將張燕騙到監獄門口。監獄派出所陳所長及監獄十多個警察將張燕父母包圍,綿陽國保大隊警察王勇、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胡慶陽、劉運麟(女)及另一名不知姓名的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與抓捕手續的情況下,搶走張燕的手機,將她強行綁架到車上,戴手銬(背銬);開車到綿陽市高新區再換車,涪城區國保大隊警察蔣田、馬博等人將張燕綁架到綿陽市北川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據悉,德陽監獄與綿陽公安局狼狽為奸陷害好人,綿陽警察懷疑是張燕上明慧網曝光了哥嫂被迫害的消息,設圈套綁架了來探望哥哥的張燕。
2007年12月26日,綿陽市防協辦(原610成員)奉波帶領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警察蔣田、馬博、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胡慶陽把張燕從綿陽市北川縣看守所帶到北川縣郵政賓館刑訊逼供,連續三天三夜不讓她睡覺。
2008年1月4日,張燕被非法關押到綿陽市林科所的隆盛生態園賓館,由中共綿陽市委書記譚力決定給她一個人辦洗腦班。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副政委高萍(女)主管此事,夥同奉波、高新區國保大隊教導員齊勇、警察胡慶陽、馬博、蔣田及高新區黃家祠社區婦女主任張有權、方向機廠社區工作人員鄧紅楠及其它社區工作人員、高新區綜治辦邱主任、蔣姓(女)工作人員、高新區管委會保安小黃等共14人對張燕進行了為期9天9夜的連續刑訊逼供。
三、遭五年冤獄折磨
張燕被輾轉非法拘禁在綿陽三台縣看守所、綿陽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被強制抽血一次。
2008年1月14日,四川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警察王勇、胡慶陽、張燕母親單位保衛科科長張蜀祥非法闖入張燕家中非法搜查。
2008年1月,綿陽市涪城區國保大隊副政委高萍(女)、警察蔣田、馬博及四川省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胡慶陽,夥同德陽市國保支隊副隊長張某參與協調安排、德陽市中江縣國保大隊警察非法闖入張燕家在中江縣藥業公司的出租房,搶走法輪功書籍、護身符、電話本、一個電視衛星接收器,未出具物品清單。
2008年10月,張燕被綿陽涪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到四川省簡陽女子監獄。2009年在監獄四監區2押室,管室警察陳紅以張燕不轉化就影響全寢室關押人員扣分、減刑為由,挑動全室人員仇視法輪功學員,安排多名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張燕,經常辱罵、羞辱她,長期罰她做寢室衛生。陳紅為了強迫張燕背《行為規範》,威脅說:「你再不背,就把你送到特警隊去,讓男警察來管理你。」
當時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顧倩,除對張燕安排洗腦、監控外,特地安排全寢室人員在她面前集體給法輪功創始人造謠、栽贓陷害。張燕被非法關押在四監區期間,父母給她送來的衣物等東西,被警察顧倩無理扣押,在她母親的追問下,返還了一部份,還有一部份至今未歸還。張燕白天被強制在服裝車間做輔工,生產隊長高利紅配合迫害,罰她每天晚上站到一點鐘。對張燕一個人單獨加生產任務,完不成每天晚上罰站,結果所有服裝成品史無前例的全被退回返工。
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隊長張慶罰張燕每天抄《規範》,晚上只能睡2至4個小時,不抄就罰站通宵。因長期得不到正常休息,也不允許買任何食品,張燕的身體健康受到嚴重傷害,頭暈、胸悶、呼吸困難,手腳腫脹、麻木、冰涼、痙攣,視力急劇下降,血壓升高。
此外,張燕與所有關押人員一樣被強制驗血,其中兩次血管抽樣,另一次指尖刺血,明確說明是化驗DNA,並填表登記個人詳細信息,是否與活摘器官有關,請有關部門調查。
四、長期流離失所、含冤離世
受到長達五年的非人折磨,張燕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傷害,本來是靈巧的彈鋼琴的手,從監獄回來後根本無法彈琴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初,五年冤獄結束仍然沒有獲得自由,綿陽市610警察把張燕從監獄接回綿陽的第一件事就是錄像,繼續施壓。放回家才幾天,張燕迫於壓力,拖著虛胖的身體,不得不離開綿陽市,到父母的老家德陽市中江縣租房住。
就在張燕剛從冤獄回來才十來天,張燕的父親張述富也因為兒子張春寶、女兒張燕、兒媳明珠共計前後二十年的冤獄,把這位魁梧、善良的老人在惡黨迫害高壓下在綿陽市的出租房中也腦中風了,生活不能自理,兒子還在德陽監獄。張述富後來也搬到了中江縣出租房便於妻子和張燕照顧、護理。不到一年,德陽市中江縣的警察入戶登記,張燕只好又到別處租房……
張燕和他們的父母親長期處於流離失所中,父親張述富 2015年10月30日離世,終年75歲。在中共邪黨迫害中壓力很大,但她堅持走到哪就把大法的美好帶到哪,張燕共遭受一年非法勞教和五年冤獄,共非法拘禁2208天,於2020年2月11日含冤離世。
五、父親張述富遭受的迫害
張述富老人,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先後遭到四川省綿陽市汽車方向機廠、綿陽市「610」辦公室、綿陽市防邪辦、綿陽市看守所、涪城區國保大隊、高新區公安分局、高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高新區普明派出所、高新區綜治辦、德陽市中江縣會棚鎮國保大隊、會棚派出所、綿陽市看守所、中江縣看守所等機構非法的綁架、抄家、關押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綿陽市汽車方向機廠在廠內辦洗腦班,保衛科科長張蜀祥、家屬委員會主任劉玉清、工作人員馬友貴、汪厚清參與了對張述富老人的迫害,共五天。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單位保衛科科長張蜀祥將張述富老人騙到綿陽市高新區永興鎮法制教育學習班(地點在高新區公安分局)強制洗腦,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教導員湯華川組織,永興鎮法庭律師曾世財負責洗腦,單位黨委書記周瓊、保衛科科長張蜀祥參與迫害。非法拘禁十天。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張述富老人在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會棚鄉趕集。被會棚國保大隊及會棚派出所副所長陳康等四人綁架到會棚派出所。用手銬銬住,非法審訊,強逼張述富老人承認散發法輪功資料。當天晚上,中江縣國保大隊指導員毛行文、警察張躍君(女)把張述富老人從會棚綁架到中江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五天。在中江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強行做奴工:剪內褲的線頭,每天剪五條;編竹簸箕。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四日,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警察王勇、劉運麟(女)、高新區公安分局李副局長將張述富老人從中江轉押到綿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24天。在綿陽市看守所強制做奴工:每天理彈簧、選麥冬、選麻芋頭(中藥材)。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王勇、謝朝輝非法審訊兩次後無罪釋放。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張述富老人在單位綿陽市汽車方向機廠菜市場買菜。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警察胡慶陽、高新區普明派出所王珣將他強行綁架到普明派出所。之後強行綁架到綿陽市看守所,張述富老人堅決不進看守所,又把他送到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辦公室,最後無罪釋放。
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綿陽市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劉世傑安排,國保大隊警察唐小龍等八人將他綁架到高新區普明派出所,再非法拘禁在綿陽市科技賓館,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胡慶陽、普明派出所趙教導員、高新區綜治辦邱主任對我們監視、逼寫保證書,張述富老人遭到非法拘禁十天。
張述富老人共被綁架6次,非法共拘禁74天。張述富老人在經受一系列精神、經濟的迫害下,壓力很大,全家五口,兒子張春寶、女兒張燕、兒媳明珠都非法判刑分別關押在四川省德陽監獄、四川省女子監獄、成都女子監獄,張述富老人和妻子陳家柱老人每月都要趕公交車到三所監獄輪流去看望非法關押的一雙兒女和媳婦,老倆口期間還被綁架、關押、監視、威脅施壓。
2012年12月,張燕從監獄釋放回綿陽沒有回家直接就被國保警察先強行錄像,要求必須定期報到等。張述富老人好不容易熬到女兒出冤獄,可610的施壓絲毫沒有放鬆,張燕從冤獄回家才幾天後就不得不到父母親的老家中江縣租房住,張述富老人在張燕回來十來天就癱瘓了,當時兒子還被非法關押在四川省德陽監獄迫害,妻子陳家柱帶著癱瘓的丈夫到老家中江縣和女兒張燕一起租房住,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張述富老人。
2014年在老家租房住期間,被610指使社保局扣發了一年的退休金,直到2015年8月張述富老人刑事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後,社保局才補發。全家人又要租房,又要護理老人,就靠陳家柱和張述富老人微薄的退休金維持生活和房租。張述富老人一家在2014年底又到綿陽市租房住,還不知道租房住的社區、小區門衛在對他們家秘密監視。直到張述富老人離世後,才聽其中一個參與監視的人員說。張述富老人於2015年10月30日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六、母親與哥哥遭受的迫害
母親陳家柱今年72歲,從綿陽市高新區方向機廠退休,一九九八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數種疾病纏身,更年期綜合症、婦科病(血崩)、月經痛、頭昏、貧血、全身無力、風濕痛、眼底充血、視力弱、心律不齊。修煉三個月後月經正常,各種疼痛消失,眼睛視力有所恢復,十幾年來身體狀況良好,身心健康。在張述富老人被迫害中離世後,陳家柱老人的視力幾乎看不清了。
二零零零年十月,陳家柱去北京上訪,希望說明法輪功真相,在綿陽駐京辦被非法關押四天,被送回綿陽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共計十九天。陳家柱第二次去北京上訪,又被送到駐京辦非法關押四天,被送回綿陽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共計非法關押三十四天,兩次進京上訪,被綿陽警察勒索一萬兩千元。
二零零一年三月,陳家柱被綁架到高新區永興鎮洗腦班(辦在鎮政府裏)非法關押二十天。
二零零八年一月,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騷擾抄家,強行帶到社區治安室審問一天。二零零八年八月,中共以保「奧運穩定」為名,高新區國保警察把陳家柱綁架到綿陽西山科技賓館非法關押十天。
陳家柱十二年來共計被非法關押五次,共一百一十九天。
哥哥張春寶,生於1972年,原綿陽市汽車方向機廠職工,後因為法輪功多次上訪,被多次非法關押,後非法勞教一年,解除公職。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晚,張春寶攜妻子明珠與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去北川縣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當地警察綁架,北川縣國保大隊隊長蒲建國為首的惡警對張春寶等刑訊逼供,張春寶被搧耳光,用穿皮鞋的腳踢,致使他被打得臉、腳腫脹,頭暈。
張春寶被非法判刑八年,在德陽監獄監獄遭受迫害。二零零七年初開始對法輪功學員實行手段血腥凶殘的強行轉化,對全部法輪功學員定為「一級嚴管」,給監區下「轉化指標」,在服刑人員中挑那些在社會上最壞的殺人、強姦、帶有黑社會性質的,作為夾控人員。由兩個夾控人員夾控一個法輪功學員,給夾控人員每人每月加0.5分,相當於三至四個工作日的分,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由「610」管理布置),交給他們的任務中,對於不按規定「轉化」的,可以採取任何手段。白天奴役時,法輪功學員同其他服刑人員一起幹,除了吃飯,一有時間,其他服刑人員可以休息,法輪功學員就被罰站、頭頂牆、不許休息、甚至被拳打腳踢,有的夜裏兩三點了都不准休息、手段卑鄙下流,惡人還不許其他服刑人員觀看。
張春寶被王進這個壞人經常變換手段的折磨,經常深夜了還不准休息、雙腳 浮腫,走路都困難;張春寶不轉化,經常被打、用膠把鉗夾乳頭,用點燃的煙燒陰部,關禁閉,綿陽市610還專門帶著因承受不住四川龍泉驛女子監獄的軟硬兼施的迫害而邪悟的明珠到四川德陽監獄來以夫妻情來轉化張春寶,610看著明珠說張春寶不轉化就馬上離婚,張春寶不妥協,因為他也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活著走出監獄,就離婚了。
張燕全家四人只因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就遭到一系列的精神、身體、經濟等迫害。張燕被勒索罰款8517元人民幣,父母先後被勒索罰款20363.80元人民幣,全家罰款總額28880.80元人民幣。張燕和哥哥張春寶都被開除工作,十幾年來生活無著落。全家人長期被跟蹤、監視、騷擾,被迫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張燕外婆也修煉法輪功,被中共不法人員長期去騷擾、威脅等,老人因驚嚇過度不幸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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