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旁聽的有原涪城區610人員倆人,綿陽國保大隊鄧祥國和趙一江,涪城區新皂鎮司法所長侯繼昌和其他政府人員、新皂派出所所長隆正偉,新皂鎮皂角鋪社區書記楊開武,以及其他社區人員約40多人。而普通旁聽者被法院以無旁聽證為由非法剝奪公民的旁聽權和知情權。
庭審開始法官詢問當事人姓名時,當事人說:「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犯罪,不涉嫌任何罪名,今天你們非法開庭庭審好人,我要求知道你們參與庭審的司法人員的姓名,要求你們信息公開……」
期間陳超以各種理由想打斷當事人的話,法警野蠻強制地不准當事人說無關的問題。在詢問當事人是否要求迴避,當事人要求:「參與庭審的司法人員是共產黨員的請迴避,共產黨是無神論,我是法輪功學員,是相信神佛的,無神論對我的庭審是不公正的。」陳超駁回了當事人的要求,律師也要求迴避,同樣被駁回,律師要求覆議,陳超只得休庭。過了一會,陳超再次駁回,繼續非法庭審。
律師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法官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