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累陷冤獄七年 四川譚海燕又被枉判三年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攀枝花市58歲的法輪功學員譚海燕女士,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被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公安分局國保和炳草崗派出所惡警綁架,八月十八日被攀枝花市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枉判三年零六個月。

譚海燕,原是攀鋼朱礦化驗室的化驗員,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譚海燕被中共邪黨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迫害,累計陷冤獄七年。

一、在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被迫害:電棍電擊、藥物迫害、「上大綁」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譚海燕被惡警綁架,在公安三處被關了一晚上,惡警對她非法輪流審訊,嚴刑拷打,不許睡覺,並把她吊銬在鐵欄杆上。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第二天,譚海燕被劫持到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關押迫害四十五天後,又被劫持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十五天。

在勞教所,譚海燕受到各種殘酷折磨:獄警用高壓電棍電擊身體各部位,長時間罰站,冬天不許穿棉衣棉鞋,夏天在烈日下暴曬,不給水喝,不許上廁所,被強行打針吃藥,手腳像綁螃蟹一樣綁起來「上大綁」。

二、在攀枝花市看守所被迫害:毒打、抹布堵嘴、捆綁

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譚海燕被攀枝花市國安惡警夥同攀鋼朱礦保衛科、馬家灣派出所的賈崇學、萬成文、張鑫志等十幾人綁架。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左右,在攀枝花市看守所的九號女監室,中午吃飯時間,譚海燕喊了三聲「法輪大法好」;惡警曾小敏聽到後,訓斥同監室的犯人,並用罰站的手段「株連」懲罰全監室的人,從中午站到下午三點多鐘。在曾小敏的教唆下,每個被罰站的犯人輪換著毒打辱罵譚海燕。曾小敏還唆使犯人用擦地的抹布(又髒又臭)強行塞在譚海燕的嘴裏,犯人還把譚海燕的床單撕成條,將她雙手反背捆在背後,迫害持續了兩天。譚海燕被折磨的全身青紫,兩腿被踢腫。

'酷刑演示:「球」形捆綁'
酷刑演示:「球」形捆綁

三、在川西女子監獄被迫害:電擊、毒打、熬鷹、強行灌食

在攀枝花市看守所被關押迫害了幾個月的譚海燕,被枉判六年,後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川西女子監獄迫害。

在獄中,惡警用高壓電棍電擊譚海燕的臉、脖子等部位,試圖「轉化」她。惡警見她毫不動搖,就開始毒打她,連續幾天不讓她睡覺(熬鷹),給她強行灌食等等,就這樣長期殘酷的折磨著她。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四、又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譚海燕被攀枝花公安局東區分局國保和炳草崗派出所惡警綁架,第二天被劫持到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關押迫害;四月二十三日被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八月十八日被攀枝花市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枉判三年零六個月。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