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二月,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調整,把原來的十一監區改為八監區,監區設有大隊長、副大隊長、教導員。監區有五個獄警,有十一個監室,按順序排列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一個獄警管兩個監室。獄警九點上班,下午四點下班。
在中午十一點鐘左右,也就是吃飯前獄警就迫不及待地把六名法輪功學員關入小黑屋「轉化」,中午吃飯也沒讓出來。當天中午吃的是別人吃剩的飯;一個饅頭、一袋榨菜。飯後下午又接著「轉化」到下午五點。年輕的法輪功學員不允許出小屋,一直到晚上九點才讓她們回監室休息。
八監區(原十一監區)十組的獄警和幫教,每天都強行讓法輪功學員在小黑屋看污衊、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組長孫靜是本省人,因販毒被判死刑,後改判有期徒刑,現在還有二十五年刑期。她每天早上都拿著決裂書、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等四書到小黑屋強行讓法輪功學員在四書上簽字「轉化」,即使簽完字轉化了也不放過,還得所謂「面試」(口頭問答),比如;你能飛上天嗎?如果不按照她們的要求回答就不算過關。面試後還得筆試,警察出題,讓法輪功學員解答。
法輪功學員上廁所也有人監視著,還得排號。在每天定期排隊上廁所的時候,警察和幫教都對法輪功學員嚴密監視,法輪功學員在廁所見面時不讓互相說句話,就連互相遞個眼神也不行。如果有誰給對方遞個眼神被發現了,幫教馬上就強行把你的臉扭過去,或用手把你的眼睛捂住。
監獄規定:洗臉十分鐘,洗碗十分鐘,以前洗澡十三~十五分鐘,後來大家都提意見說,洗澡時間太短不夠用。現在改為二十五~三十分鐘。包夾人員有詐騙犯、小偷、吸毒犯、貪污犯。紅星隆農場有一個人因為告狀被判十二年,她現在也當包夾。有的法輪功學員有一個包夾看著,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有幾個包夾。監獄定期檢查身體時,每個法輪功學員有兩個包夾一邊一個監視著。
在八監區(原十一監區)十組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中,有一個是黑龍江雞西市的叫鄭淑梅,被非法判四年。還有一個法輪功學員是黑龍江省大興安嶺的高淑英,她不到六十歲,是英語教師,被非法判三年半,她牙不太好,吃飯慢。還有一個是黑龍江省雞西市密山市八五一一農場的法輪功學員張成花,七十多歲的老人,因為她在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判一年。
這些法輪功學員人品都很好,很善良,很正直,卻被非法關押在這裏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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