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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社科院法輪功學員王光輝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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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法輪功學員王光輝,原安徽省社科院科研人員,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五日因發真相短信被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被開除公職。王光輝出獄後,仍持續遭中共人員騷擾迫害,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九日含冤去世。

下面是王光輝遭迫害經歷: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五日,王光輝因發送法輪功真相短信被合肥市蕪湖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拘留。二零一五年,王光輝被包河區檢察院、包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有期徒刑。王光輝上訴至合肥市中級法院,該院以「法輪功案件都不開庭二審」為由維持原判。隨後王光輝被劫持到宿州監獄。其單位屈服於上面壓力,儘管覺得王光輝人品很好,但還是將他開除公職,斷絕了他的經濟來源。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王光輝由家人從宿州監獄接回家中。

王光輝出獄當天,蕪湖路街道「維穩辦」人員王霞及另一副主任到宿州監獄現場想帶走王光輝,企圖採取另種方式繼續迫害他,在其家人的嚴詞拒絕下,未能得逞。

王光輝出獄,中共人員並沒有放鬆對他的迫害,繼續對他施加高壓。二零一八年邪黨兩會召開當天早晨五點來鐘,蕪湖路派出所片警丁線康、南國社居委會書記謝輝(女)、人員饒晚東等四人上門騷擾王光輝,此時的王光輝已骨瘦如柴。

據王光輝生前說,在宿州監獄期間,因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被關入小號,受到各種折磨,後經家人交涉,才被從小號放出。他後來被強制勞動,監獄方面安排刑事犯人監視並彙報他的言行。

演示:關小號
演示:關小號

當時合肥市蕪湖路派出所負責王光輝案件的片警黃祥國,因構陷迫害王光輝,於二零一四年五月被提拔到包公派出所任副所長。包河區檢察院負責王光輝案件的人員是郜明;包河區法院審理人員李麗、凌聖榮,他們明知案件真相,卻枉法對王光輝進行誣判。

王光輝因發法輪功真相短信被非法判刑的直接操手是合肥市公安局「反×教」大隊指導員桑祥慶。桑祥慶於二零一七年被調至廬江縣任副縣長兼公安局長。王光輝生前曾多次向合肥市中級法院、合肥市檢察院、安徽省高級法院申訴自己的冤案,但都被以「法輪功案件作為政治案件由國家統一定調」為由,非法剝奪了他申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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