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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鄭華遭非法庭審 面臨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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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安徽省合肥市法輪功學員鄭華被綁架、非法關押至今一年有餘,日前遭蜀山區法院非法庭審,面臨非法判刑。

鄭華家住安徽省公安廳,被綁架前開滴滴快車。鄭華是家中唯一經濟靠山,他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父親年邁,體弱多病,母親也身體不好,妻子因在家照顧孩子,無法外出打工。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晚上,鄭華出車時向乘客宋攀峰講大法真相而遭其惡告,返家時在自家樓下被警察綁架。後得知宋攀峰是名特巡警。

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國保大隊及安慶路派出所欲把鄭華辦成大案,將他構陷到法院。鄭華的家人追問鄭華犯了甚麼法,派出所的人回答不知道,國保大隊長丁國兵的回答是:刑法三百條。

鄭華的家人為他聘請了律師。派出所和街道人員得知後,要他家人辭退律師,並哄騙說:「我們做做工作馬上就放人了」、「要不是請律師的話早就放人了」。鄭華的父親信以為真,托人帶話讓鄭華認錯,說快回家了。

之後,蜀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鄭華、蜀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法院給鄭華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師,都沒通知家人。家人還一直在等鄭華回家。

結果警方不僅沒有放人,檢方還求處重刑三年至七年。直到鄭華的信於開庭後一個月寄到家中,家人才知道上當了。

目前一審休庭,尚未宣判。

安徽省合肥蜀山區法院:
主審法官倪娜 0551-65357763、18956031070

惡告者宋攀峰(特巡警)

廬陽分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丁國兵(二零一八年後調蜀山分局紀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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