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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法官李德家剝奪黃莉萍親友辯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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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合肥市黃莉萍將於2018年11月9日被非法開庭,辦案法官是李德家。

合肥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法院的法官李德家違法阻止黃莉萍的律師和親友辯護人為其辯護。

李德家10月19日給黃莉萍的親友辯護人打電話聲稱,經查你不能擔任黃莉萍的辯護人,理由是委託書是違規取得的,沒等黃莉萍的親友辯護人說明原委就掛斷電話了。

10月28日上午,黃莉萍的辯護律師去法院遞交法律手續,法官說黃莉萍開庭我們給指定律師了,法官還說黃莉萍說了她沒有律師。

這時黃莉萍的律師想不對勁啊,沒多久才見過黃莉萍的。下午緊接著就去看守所會見了黃莉萍,黃莉萍說前幾天李法官來見她,要給她指定律師開庭辯護,當時就被黃莉萍拒絕;李法官還告訴黃莉萍不同意現辯護人為黃莉萍辯護,當場也被黃莉萍駁斥。

現黃莉萍的辯護人已書面向中級法院、檢察院、監察委等部門要求追究法官李德家的違法行為。

辯護人的法定職責,從法律角度是為被告人做無罪和罪輕辯護,維護其合法權益,辯護人在庭內外以口頭和書面方式會提出和控方不同的觀點,幫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實和正確適用法律,公正審判案件。正是有了辯護人的介入,提出不同於控方的觀點被採納,才大大減少了冤假錯案的數量。

現在法官李德家違法剝奪辯護人的辯護權、意在幫助控方辦案,把可能的冤假錯案儘量「做實」,妨礙司法公正、破壞法律正確實施。希望有權機關依法保障黃莉萍的合法權益,糾正和處理法官的違法行為,維護法治。

按照最高法院適用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審判人員應迴避。李德家違法剝奪辯護權行為已經現實的影響了司法公正,再由他繼續審理本案,不可能做到公正審判,為維護司法公正,辯護人特申請其迴避本案審理。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地址:
合肥市高新區燕子河路與文曲路交口西北角 郵編:23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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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寧法官:0551-65352461
李德家法官:0551-65352461

執行局:
唐峻副局長:0551-6535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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