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2、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發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其中認定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這十四種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明確地向全世界表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3、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地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4、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新政開始實行,北京最高法院發布了通告: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不管是誰都要依法辦事,不符合的一律追究責任。到目前為止已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修煉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到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要求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對江澤民提起公訴。希望看清形勢,走正自己的路,不要當替罪羊。
大多「敲門行動」的人員,說十九大要召開了,這是工作,是任務。他們找不到法輪功學員、沒見到法輪功學員不罷休,有的法輪功學員家裏他們去了好幾次,找不到本人就找家人的電話騷擾,態度表面看和好,實際上就是要拿到學員個人信息登記,中共邪黨的目的可想而知。
法輪功學員告訴他們,你們把維穩用到法輪功學員身上方向都錯了,這些修煉法輪功的人才是社會最安定的因素,在這個世上他們是最可信的人。你們應該把精力用在真正的那些對社會製造混亂的壞人身上,而不是把精力用在這些好人身上。
目前,「敲門行動」在合肥還在繼續進行著。說是上面布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