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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紀廣奎被劫持到宿州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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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合肥市法輪功學員紀廣奎,被非法判刑四年、並勒索罰金五萬元。二審法院(合肥市中級法院)違法不開庭,九月十四日維持冤判。九月二十七日,巢湖市看守所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匆忙將紀廣奎劫持進安徽宿州監獄。

家屬要求申訴,並在九月二十七日向合肥市檢察院提交了申訴狀,但十月八日家屬接到合肥市檢察院通知:不受理。

紀廣奎,一九五六年生,大學本科畢業,工程師,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中共殘酷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約二十二時,合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三、四人,合肥蕪湖路派出所二人,巢湖市公安局約五人、朝陽派出所警察柯磊和國保大隊王兵,他們利用欺騙的手段(你的車擋了我的路)叫開了門。簡單問一句,就開始抄家,沒有出示警察證,搜查證還是在現場填寫的。

約凌晨二十四時,紀廣奎被不法警察綁架到巢湖市公安局刑偵樓(執法辦案中心),一路上紀廣奎的雙手一直被銬著,沒給拘留決定書。王兵和柯磊把他關在第五訊問室鐵椅上,然後國保大隊長郎登山對紀廣奎進行殘酷的刑訊逼供:插牙籤、猛擊頭、心臟部位,掐脖子將要窒息,等十種方式。並且偽造了部份筆錄(詳情當時已發表),時間紀錄表明刑訊從三月十九日二時三十八分至十八時許共十三小時二十二分。後紀廣奎被非法關押到巢湖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紀廣奎被合肥巢湖市法院非法庭審。公訴人指控紀廣奎八條所謂「罪狀」,被紀廣奎與律師一一駁回。其中一條,紀廣奎說:我簽字時明明是一百多張真相,怎麼到法庭上就成了一千三百張了?公訴人不回答。對於紀廣奎被刑訊逼供之事,公訴人隻字不提,法庭審判員周可平只在快結束時輕描淡寫的問了幾句。公訴人一般都是你駁你的,我依然訴我的。審判長多次打斷律師合法辯護、阻止紀廣奎的自辯,還說,「你知不知道我有權力禁止你發言?!」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巢湖市法院非法判紀廣奎四年並罰款五萬元。家人要求上訴。紀廣奎在看守所寫了上訴狀,由看守所送到巢湖市法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律師接到合肥市中級法院胡宏林法官電話,要求十三日到本院來。十三日上午九時許,胡宏林、汪蕾兩位法官從裏面出來,紀廣奎兒子主動上前握手示意,可胡宏林法官卻用手擋開,高冷的搖頭。走進調解廳,胡法官說:叫你們從大老遠來,是跟你們說我們決定不開庭,你們三天內把辯護詞交來。

律師問:是你決定的?胡宏林說:是的。律師說: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二審是否開庭應聽取辯護人意見,了解是否有應當開庭的法定情形等,再做決定。還沒聽取辯護人意見你就決定不開庭,還要求三天內交辯護詞,違反法律規定,而且是否開庭應當由合議庭決定。

胡宏林又改口說:是合議庭決定不開庭。律師又問:是哪一天做出的決定,他說:沒有義務告訴你,最後又說提交辯護詞就五天吧。律師說:就你這樣草率辦案會申請你迴避。胡宏林揚長而去,還說你們去告我!

八月十四日,律師向胡宏林EMS特快專遞迴避申請書,要求胡宏林迴避紀廣奎案審理。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 紀廣奎兒子和律師又到合肥市中級法院,胡宏林在一樓的勞動廳接待,書記員湯中傑在場。胡宏林說:經查你原執業的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被北京市司法局註銷,八月九日你的執業證被該局註銷,按照律師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經過合議庭討論決定你不得擔任辯護人。律師說:你們搞錯了,吊銷是因為律師受到故意犯罪的刑事處罰,或嚴重的違法而受到的行政處罰,被吊銷律師證的人不得再申請律師執業,也不得擔任辯護人;而我的律師證被註銷和違法無關,隨時可以重新申請律師執業,律師法未規定被註銷律師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最後還是沒讓程律師擔任辯護人。

九月十九日,書記員湯中傑打電話通知紀廣奎兒子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去拿刑事裁定書,二十日上午紀廣奎兒子和紀廣奎兩位姐姐去合肥市中級法院拿刑事裁定書,兒子問審判員汪蕾:我爸可知道?汪蕾說:知道,告訴他了。兒子又說:那我們要見我爸。汪蕾說:可以。

汪蕾走後,他們打開刑事裁定書,最後一頁上寫著:「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時間是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審判長:胡宏林;審判員:楊林、汪蕾;書記員:湯中傑。

紀廣奎兒子為父親紀廣奎寫的辯護詞,九月十三日才交給合肥市中級法院(兒子申請擔任其父親的辯護人),九月十四日合肥市中級法院就裁定了,說明他們很可能沒看兒子寫的上訴狀就裁定了。而且到九月二十日才把裁定書交給家屬。

家屬為了見紀廣奎,就打電話給巢湖市看守所,他們說沒接到通知。結果在九月二十七日上午,紀廣奎親屬正在送申訴狀時,大約快十一點多巢湖市看守所打電話給紀廣奎兒子說已將紀廣奎送到安徽省宿州監獄去了。他兒子問:我們還沒見面怎麼就送走了?他們說可見、可不見。

這就是中共培養的、迫害善良、肆意踐踏法律的所謂「人民警察」、「人民檢察官」、「人民法院」!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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