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張萍在家,逍遙津派出所的兩個警察俞勇和謝偉,來到張萍家敲門,欺騙說:「有人偷手機,牽扯到你,請你來派出所核實一下。」張萍心胸坦蕩,於是給他們開門,但是沒想到那是邪惡的詭計,開門後兩個警察兇相畢露,在家裏到處亂翻,開始抄家,抄去電腦、手機、大法書、真相幣、護身符、法輪功師父法像等,電腦和手機後來歸還。
張萍隨後被帶到逍遙津派出所非法審訊,警察說張萍二月在市府廣場天橋旁給人講真相被舉報,還出示了視頻監控畫面。張萍被刑事拘留,關在看守所,拘留期間廬陽區檢察院也來人非法審訊,非法拘留13天後張萍回到家中,被所謂監視居住。
二零一八年八月四日張萍在逍遙津公園講真相被舉報後再次被抓,在逍遙津派出所做完筆錄後回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上午,俞勇和一個警察來到張萍家,把張萍帶到逍遙津派出所,說要補充偵查,欺騙說走個程序就行了,沒事,在一份材料上簽字,因為廬陽區檢察院把案子退回逍遙津派出所。由於張萍此前曾去逍遙津派出所索要被非法抄去的法輪大法書,警察這次也利用這個欺騙,對張萍說:「你不是要書嗎?你配合我們走個程序,我們把書還你。」並問張萍的大法書是從哪來的,張萍說是自己做的,警察說:「那你之前沒說,你要把這個寫出來,並簽名。」張萍拒絕配合,沒有拿回大法書。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蜀山區檢察院一個叫戴文珺的打電話給張萍,叫張萍去一趟,張萍開始不配合,戴文珺的態度變得很兇,威脅如果不配合後果自負。隨後逍遙津派出所又打電話給張萍,一番欺騙,說張萍是因為體檢不合格,才辦理了監視居住,否則就被關起來了,然後逍遙津派出所俞勇和謝偉開車帶張萍去了蜀山區檢察院,把張萍的案子由廬陽區檢察院轉到蜀山區檢察院。第二天蜀山區檢察院又通知張萍去一趟,把監視居住又延長了。
公檢法人員一路欺騙,把張萍非法起訴到蜀山區法院,負責的法官是倪娜,法院還指定了律師辯護,律師是做有罪辯護的,律師要張萍態度好點,認罪、悔過,就沒事了。
二零一九年六月,張萍又被叫去蜀山區法院,並被非法開庭,公訴人是戴文珺,張萍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不承認法院非法強加的罪名。
二零一九年八月,張萍被叫到蜀山區法院,法庭以張萍不認罪為由,對張萍非法宣判,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款一千元。隨後張萍被帶去醫院體檢,多家醫院體檢都不通過,無法收監,張萍又回到家中。
把張萍的案子移送檢察院的廬陽區逍遙津派出所警察俞勇手機號18815652241,謝偉手機號18815652294.蜀山區法院宣布判決的審判長吳小水,電話:0551-65357862,18956030807,審判員倪娜,電話:0551-65357763,18956031070。
二零一九年十月張萍再次失聯,至今沒有消息。張萍平時一個人住,沒有其他親人在身邊。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張萍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多次被迫害,曾被安徽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