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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輪功學員楊波、肖穎、豆君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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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深圳法輪功學員楊波、肖穎、豆君被非法庭審,四名律師配合默契:三位律師側重做信仰合法的無罪辯護,辯護很精彩。他們的辯護沒被法官打斷,但法官似乎心不在焉,沒注意聽。另一位律師強調辦案人員的種種違法行徑。

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庭上表現也很好。楊波思路很清晰,並當庭質問,我到底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豆君從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方面講真相

庭審地點在深圳南山區法院二零四庭,審判長是張國輝,公訴人叫李靖宇。同以往一樣,屆時深圳南山區法院外站滿黑衣特警、便衣,虎視眈眈嚇唬人。法庭內旁聽席上有二十人左右,包括楊波、肖穎夫婦的家屬。

庭審中,律師指出本案有三大疑點。第一,公安搜查時被告人沒在現場,根據刑法,被告人必須要在現場,這明顯違法。第二,提訊證時間,偵查人員說曾經向三個被告人宣讀了某某、某某文書,但在提訊證上卻沒該日期,也就是說提訊證上的宣讀時間完全是虛假、偽造的。律師提醒道:「審判長,請注意,偵查人員和公訴人這一點完全是違法的,你沒法繞開這一點,你必須查明這個問題。」第三,鑑定意見、鑑定人不符合鑑定意見的要求:沒有滿五年的鑑定(意見)資質,就去做鑑定,明顯違法。

為確認法官聽進去自己的意見,休庭後律師又去找法官重申:「審判長,你看文書是偽造的,鑑定人的問題,你無法迴避這問題。」審判長回答:「你提出的意見,如果有效的話,如果確實查明屬實,這確實是很大問題。」

因為該律師敏銳捕捉公訴人發言的違法點,見縫插針、見招拆招,李靖宇對此很緊張,兩人唇槍舌戰。

庭審持續五小時,旁聽者(可能是街道和居委會的)和法警有睡覺的,律師熱心提醒法官維持秩序,說:「審判長,他們不是來睡覺的,來了就要注意聽!」肖穎親屬請了所謂有罪辯護律師,被四位律師的出色表現和正念場所帶動,他們也沒做出所謂有罪的辯護。

庭審從下午兩點半到晚上七點半,法官未當庭宣判。

楊波、肖穎夫妻被迫害情況

楊波善良、熱心,從小就樂於助人,也很有正義感,看到不公的事,別人躲著走,他卻去打抱不平和幫忙;冬天,看到外面有孩子穿著破舊、單薄,他馬上回家給找衣服,說別凍著人家孩子。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下午三時許,深圳市南山區高新派出所十幾個警察(可能包括南山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到楊波、肖穎家敲門,騙說他們家的車被撞了,要他們協助處理,楊波沒開門。警察又謊稱水管壞了,楊波仍拒絕開門,於是警察叫來開鎖的撬門。開鎖人沒能打開走了,估計不願幹壞事。最後警察用衝擊鑽鑽壞兩道鐵門後,非法闖入楊波家,在沒有出示立案通知書和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輪功書籍、電腦等等私人物品。期間一警察甚至掏出手搶,指向楊波恫嚇,也不怕手槍走火。隨後,楊波和肖穎夫妻倆被非法抓捕。

楊波十三歲的女兒也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幾小時,孩子被警察訊問,最後孩子被親屬接回。家屬去上訪,上訪接待人員也說這樣對孩子是不對的,告訴家屬可以去稽查科告警察。目睹警察抄家的暴行,又被關到派出所受驚嚇,之後忍受和雙親的離別痛苦,這樣的變故對孩子的傷害可想而知。

楊波的老母親悲憤地說:「我這麼個天下難找的好兒子,卻被警察當壞人抓走了!只因為他煉法輪功,學真、善、忍。按真、善、忍做人做事哪裏不好?哪裏不對嗎?請你們指出來。警察不是抓壞人的嗎?貪贓枉法、坑矇拐騙的壞人不抓,楊波這麼善良的好人卻被你們抓起來。我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需要兒子照顧,我兒是好人!」

楊波夫婦出事後,楊媽心力交瘁,出現腦血栓症狀,老人心疼兒子,在法庭上見到帶手銬消瘦的兒子,想到兒子在看守所裏吃不好、睡不好,天氣又熱,老人難過得幾天吃不下飯。

豆君被迫害情況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移居廣東省深圳的法輪功學員豆君,六十多歲,據悉是一九九九年迫害發生後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原籍甘肅蘭州市,被深圳南山公安非法抓捕。據說她在南山區高新園附近找出租房,被便衣誣陷說偷手機,她說我是法輪功學員,不偷手機,就這樣被非法抓捕,並被搶走鑰匙、非法抄家。儘管家裏只被抄走一本大法書和一個U盤等少的可憐的所謂「證據」,卻被非法批捕。之後公安威脅房東,逼她兒子搬家。

據悉:看到律師,豆君第一句話就問:你是做有罪還是無罪辯護?聽說是無罪辯護,她很高興。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深圳南山、福田公安警察同時出動,非法抓捕了七位法輪功學員,除了楊波、肖穎、豆君外,還有:朱薏、劉利軍(音)、陳小燕與吳治明。福田區八卦嶺派出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朱薏並非法抄家,八月三日南山法院非法庭審,主審法官劉付斌;劉利軍(音)被深圳福田公安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三十九天內獲釋。陳小燕,六十多歲,原被非法關押在羅湖看守所,三月二十三日在深圳市鹽田區法院被非法庭審。吳治明,六十多歲,被羅湖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在羅湖看守所出現高血壓,被非法關押三十九天後回家。

楊波、肖穎、豆君構陷案件的責任人:
深圳南山區法院:主審法官(審判長,刑庭庭長):張國輝
書記員:廖璇(020-86608256)
深圳南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公訴人):李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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