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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瀘縣奇峰鎮政府、派出所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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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瀘縣奇峰鎮善良婦女易群仁遭受四年冤獄迫害,於2017年11月回家後,家庭、家人都不斷受到騷擾。2018年4月17日鎮政府群工辦、派出所,繼續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違法指令,要挾易群仁到派出所報到,並聲稱每個季度要報到一次。

易群仁女士,五十一歲,四川瀘縣奇峰鎮大江村村民。1998年修煉法輪功全身頑疾不治而癒,本人解脫了病痛的長期折磨,家庭、家人解脫了經濟、精神的重負。法輪大法帶給易群仁身心健康的神奇與美好當地家喻戶曉。

2013年11月1日上午十點左右,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瀘縣國保、奇峰派出所警察、及大江村村委人員十幾人,闖進易群仁家,搶走電腦、打印機、手機、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把在山頭上幹活的易群仁抓走,關進瀘州納溪看守所。2014年11月4日,瀘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國保、及中級法院相互勾結,合夥將易群仁非法判刑四年。

歷經四年冤獄迫害,易群仁於2017年11月回家後,家庭、家人,連家中老人都不斷受到騷擾,家無寧日。

被逼迫到派出所報到

2018年4月17日,易群仁的女兒接到電話,對方問她母親在哪裏,要她母親到奇峰鎮派出所去一趟。女兒說明,弟弟馬上就要中考了,母親在離家幾十里的學校陪弟弟讀書,給弟弟煮飯。問週六去行不行?對方口氣強硬,說:「不行。必須今、明兩天去。」還說:「如果我們去學校去找你弟弟,恐怕不好。」

中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學員的孩子遭到迫害的太多了。執行江澤民惡法的人甚麼壞事都幹的出來。

2014年6月24日,瀘縣法院曾對易群仁非法庭審。法庭上,易群仁當庭揭露辦案惡警威脅、利誘、逼供的違法事實。她說,在剛被關進看守所幾日後,瀘縣國保大隊隊長鄧基祥與警察朱林來提訊,向她出示一個樣本,說:「照著這個說,我好交差。你不寫?你這麼大年紀了,早寫早取保。」易群仁不按他們的要求做,鄧基祥就大罵了兩、三個小時,還說:「你不說,你那個十歲的小兒子,我天天去吠他(騷擾、恐嚇),讓你那兒子讀不了書,把你的兒給你廢了。」

易群仁被冤判入獄,兒子才十歲,年幼的心靈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失去母親的照顧和呵護,情緒、心理、生活、學習都難以正常。從冤獄回家不久的易群仁在孩子中考前到學校租房住陪伴孩子。

派出所要挾易群仁的女兒,硬逼著她非得要她母親近兩天之內去派出所不可。易群仁的女兒怕弟弟正值中考臨近遭到警察的恐嚇、騷擾;易群仁想到未成年的兒子承受不了、也面對不了這無恥的迫害。為了避免孩子身心再次受到傷害,她們母女決定到派出所去。

4月18日下午,易群仁等女兒值班下班後坐車到鄉鎮的學校來接她,在女兒陪同下又乘車幾十里回到奇峰鎮。

派出所稱是「高頭」定的

她們到了奇峰派出所大廳,警察易和梅一聽是易群仁來了,從辦公室叫出兩個人,一個是派出所警察(戴眼鏡) 警號FJ0600575 ,一個是奇峰鎮政府群工辦主任周大兵。易和梅二話不說,舉起相機就對著易群仁拍照。易群仁也叫女兒把手機拿出來給他們照相,照他們的警號、工作證。他們急了,氣勢洶洶地吼:幹啥子,幹啥子?

易群仁的女兒平靜地說,照相。易群仁說,是我叫她照的。知道你們卑鄙得很,使出的手段都是見不得人的。我從成都冤獄回來前兩個月你們就到我家照相,從成都監獄回來你們三天兩頭跑到我家裏來騷擾,一來就照相。我婆婆在山上、田裏幹活兒你們都去照。還說找不到你兒媳婦就照你。我婆婆那麼大年紀了,經不起恐嚇,已經嚇出病了。你們騷擾我的女兒。我女兒懷孕大肚的,是個高齡孕婦,昨晚值班通宵,又是高風險工作,天氣這麼熱,你們打電話逼著她要我到派出所。我體諒女兒的難處,我今天隨女兒來了,我還要趕回學校去給兒子做晚飯。要照相嘛,我們大家照。不是你才能上網,大家都可以上網,讓全世界的老百姓都來評說,看看你們的工作到底在幹些甚麼。你們每天就騷擾這個,騷擾那個。我吸毒販毒嗎?賣淫嫖娼嗎?貪污受賄了嗎?我犯了那一條?我做好人錯在哪裏?錯的是你們。

他們說,(照相)不關事,走個形式,大家都要照的。每個季度你都要來報導。這是「高頭」規定的。

問他們是誰定的?他們不吭聲。這個「高頭」能代表法律嗎?依照「依法治國」的原則,依照國家憲法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法律法規,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拋棄法律,一直以「高頭」的指令作為行為的依據,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為非作歹、違法犯罪十九年。易群仁被非法判刑坐牢四年,已經很冤了,現在還搞甚麼「報到」,在監外限制、侵犯她的人身自由,繼續迫害。

易群仁見這些人到今天還在執迷不悟的跟著江澤民幹,就說:你聽清楚,你們栽贓我、陷害我、迫害我,這四年的牢我不會白坐。我在監獄裏就在申訴,現在繼續申訴。如果你們繼續迫害我,我不在乎再多幾張稿紙,多告幾個人。終身追責這個法規好。既然你們要參與,就得承擔責任。

易群仁還說:「你們欺負我是農村婦女不懂得法律?憲法、刑法,各種法律沒有定法輪功為×教我知道;國家的文件(兩高 『解釋』關於邪教問題沒有法輪功三個字;公安部文件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國務院公告的新聞出版署50號令,取消了禁止法輪功類出版物出版的禁令)我都看了,全是你們在故意犯法,我沒有錯。當前國家政府大力實施依法治國,大力宣傳人民有信仰、國家……你們以後不要來找我了,今天是看在我女兒的情況下我才被迫來的。以後我不會來的,百分之百不得來。我沒電話,就是有電話也不會給你們。憑甚麼嘛?街上那麼多犯法的你們不管,你們的工作,你們吃了飯就是迫害好人,幹這些的嗎? 」

4月19號星期六,易群仁帶上相關的法律文書到奇峰派出所,準備給易和梅、周大兵講真相,勸他們依法執法,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周大兵與易和梅都不在,大廳裏有十幾個居民在辦事。值班警察兇巴巴地接連追問易群仁:「找誰,找他們幹甚麼?跟我說一樣。」易群仁請值班警察把法律文書轉交易和梅、周大兵。並告訴他實情說,他們這些人一直來騷擾我,騷擾我的家庭,我婆婆都嚇出病了。我女兒懷孕大肚的,值了通宵夜班還陪我到奇峰來;我兒子馬上中考,我兒子還小,不能受到驚擾。憲法是全國人民的法律,大家都得遵守。可能他們很忙,法律學的少。麻煩你把這個轉交給他們,讓他們有空了慢慢學。不料這位值班警察對易群仁說:「拿起走,給我拿起走。你不拿起走,我跟你甩了!」警察拿著人民的錢靠人民供養,一心為民是他們應盡的義務,值班警察接待群眾是他的工作職責。

隨著法律的逐步健全,法治的力量會越來越強。而且人不治天必治。追隨迫害者若還不願了解真相,不醒悟,不停止迫害,法網就會降臨頭上,災難就會降臨。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近二十年來一直給參與迫害的人講真相,勸善、警醒、忠告,都是為了挽救他們,喚醒他們。只有停止迫害,金盆洗手不幹了,才能免遭為江澤民陪葬的下場。

四川瀘縣奇峰鎮政府群工辦主任周大兵
四川瀘縣奇峰鎮政府群工辦主任周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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