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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瀘州中級法院非法庭審易群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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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上午九點,四川瀘州中級法院在瀘州納溪看守所內對瀘縣法輪功學員易群仁二審開庭。一審的律師繼續為易群仁作無罪辯護。

律師指出,一審程序違法,事實不清,逼供取證,證據無效,適用法律不當等等,要求此案重審。律師特別強調,國家三令五申依法辦案,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庭審結果不當庭宣判,「內定」的做法違背司法獨立,是違法的,是要負責任的。他對所有法庭人員說,判決是有人「內定」的,但字是你們簽的,責任該由你們承擔。

開始,法官企圖阻撓辯護的正常進行,但律師依法辯護有理有據,法官啞了,不吭聲了。律師要求重審,合議庭回答:研究一下。中午十二點左右庭審結束。

這次開庭兩名家屬出示身份證順利到庭參加旁聽,聆聽律師的辯護家屬受到鼓舞。有民眾想進去旁聽,被看守所門衛攔截,說,明告訴你吧,進不去。

此次開庭,與三月十一日上午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情況相同,庭外沒有警察、便衣、警車,社區、街道辦人員布防,一切都很平常,表面上看不出司法迫害正在發生,正在進行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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