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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做晚飯時被綁架、遊街羞辱、勞教

——黑龍江勃利縣倪亞萍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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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勃利縣法輪功學員倪亞萍,今年53歲,就因為她修煉法輪功,在家做晚飯時被中共江澤民曾慶紅集團綁架、非法關押、五花大綁、遊街侮辱,又被非法勞教,當時孩子才五歲。

下面是倪亞萍的自述:

一、修大法身心獲健康

我父母原來身體不好,而且還都特別愛抽煙;特別是我母親為我們姊妹操勞一生,得了一身病:有肝病、心臟病、腦供血不足等。我母親有時會突然休克,很嚇人的,就得趕緊吃「速效救心丸」,我大姐是一大箱子一大箱子給她買,但就是治不好她的病。

一九九六年有親戚讓我母親修煉法輪功,說對身體有好處。我母親煉了法輪功後,她的各種病都好了,也不用吃藥了,抽多年的煙也戒了。我父親看我媽病好了,他也跟著我媽修煉了,身體也好了,從此煙也不抽了,酒也不喝了。

我媽好了之後也讓我修煉,一九九八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功。那年我所在的勃利縣鋼鐵廠減員,我當時在車隊是記賬的,我被減下來失業了。我回家後心情很不好受,可是一學《轉法輪》和聽師父的《濟南講法》,我的心就開朗了,不難受了。

自從修煉法輪功,我多年的高度近視不治就好了,身體健康,道德提升了,法輪功改變了我的命運,使我明白人生的意義,人應該善良的活著,做事為別人著想,而不是自私自利,法輪功對國家對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二、在家做晚飯被綁架

修煉後,由於我要在家哄孩子,沒參加集體煉功,也沒參加學法小組學習,所以其他法輪功學員我也不認識誰;因此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打壓法輪功時,也沒人知道我修煉法輪功。

可是在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三日的傍晚,我在浴池洗完澡回到家中正在做晚飯時,原勃利縣公安局政保科的孫成義和龐偉等六、七人突然來到我家。孫成義問我是不是叫倪亞萍?我說是。他說:你是不是煉法輪功?(不知是誰誣告了我)我說是。他說:跟我們走一趟。

我說:憑甚麼跟你走!?坑矇拐騙的事也不幹,我跟你們走啥!我老婆婆上市場買菜,錢被偷走了,這事你們咋不管呢?孫成義命令手下的人說:給她拽走!我說:看誰敢來拽我!孫成義繼續招呼人說:過去拽她!我說:誰敢拽我,我就死這!他們一聽,誰也不敢動我了。孫成義說:給610打電話,讓他們多來幾個人。我沒動心,我就不動。他一看硬的不行就來軟的。說:其實你也沒啥事,法輪功好你就在家煉,你就跟我們走一趟,記點東西,就讓你回來。這時丈夫說:那你就去一趟吧。我一想,我也沒做甚麼壞事,去就去,我就跟他們走了。

他們來了兩台小車,車進不來我家門口,在胡同口停著。在我跟他們往車那走時,正好我小姑子來我家,被她碰上了。她跟我說,不能跟他們走。但是沒用了,我被這些人夾在中間是跑不了了。

到了公安局,孫成義就問我那年煉的功?跟誰煉的?現在都跟誰接觸?等等。這時在我家抄家的警察也回來了,搶劫了我的一些大法書和經文,又問這些東西是從哪來的?關於哪年煉的功,跟誰煉的我告訴他們了;關於都跟誰接觸,我說在家裏不跟誰接觸也不認識誰;東西從哪來的我不能說。這時天已黑了,他們也沒放我,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拘留所裏已經關押了一些法輪功學員,女的有:王慶霞等;男的有:張義、閆修忠、丁敏、衛吉斌等人。後來又把王慶霞、丁敏、衛吉斌轉到後院看守所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十五天後還不放我,又起了一個甚麼名目我忘了(註﹕收容教育),說再續三個月。在拘留所,警察江某某和李喜庫強迫我為他們洗衣服(冬天的、夏天的)和被子,全都拿到拘留讓我為她們洗,衣服太多一天洗不完,我說分開洗,江就大發脾氣。

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政保科的人在拘留所裏非法提審我兩次,把我帶到公安局提審一次,都是問我東西是從哪來的,再說出幾個人來,就放我回家。我說:讓我說出別人,我出去,讓別人進來跟我一樣來遭罪,我不是這樣的人!在公安局非法提審這次,孫成義領一夥人,把我提到公安局讓我說出資料的來源,我不說,孫成義指使龐偉打我,專往我頭上打,打了我一頓,這次是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的事,非法審了我一天,讓我始終戴手銬站著,中午都沒讓吃飯。後來將我送回拘留所後我決定找機會走脫。

第二天(五月十七日)在出外放風(上廁所)時,我趁機跑出拘留所,後來被警察張新抓住,抓回來就把我非法關押到看守所。看守所裏這時非法關押著佳木斯的兩男(不知名)兩女(闖靜和張慶華)四位法輪功學員;還有勃利縣的有赫榮良、劉玉洪和崔淑清(老倆口)、王淑花等四位法輪功學員。王慶霞、丁敏、衛吉斌三人已經被非法送勞教所了。

三、五花大綁、遊街侮辱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有一天獄警突然將我們法輪功學員帶出監室,在走廊裏給我們五花大綁,姓白的獄警給我綁的很緊。我說我不是犯人為甚麼給我綁這麼緊。他說,不是犯人咋進來了?他沒給我放鬆,是另一個獄警給我放鬆點。接著又給我們在胸前掛上大牌子,白底黑字寫著:「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在各自的牌子上寫上我們的名字。真是天大的冤枉,我在家裏正做飯呢,就無緣無故給我抓走,不放回家,還給我關起來,我擾亂誰的秩序了?原來是縣裏開公審大會槍斃人,要我們法輪功學員陪審,侮辱我們(也在於恐嚇所有老百姓)。

在公審台上逼我們陪審完之後,接著把我們劫持到卡車上,把我們和死刑犯一起遊街侮辱,真是侮辱我們的人格啊!遊完街將死刑犯拉往刑場,將我們拉回看守所繼續關押。

有一天,縣公安局法制科的王惠閣到看守所讓我們簽勞教票子。他在走廊隔著監室窗戶的小窗口對我說:倪亞萍過來填勞教票子。我說:我做好人,也沒做壞事,我不同意勞教。他說:你說的不算。我想:填就填,我過去在勞教票子上填的是:不同意。他說:你不同意也不好使。

大約到了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幾號,這時已經非法關押我三個月了,非法送我們勞教。我一年,王淑花三年,崔淑清一年,劉玉洪和佳木斯的法輪功學員我不知道判多少年。當時是七台河公安局來的車,車裏已經有七台河的法輪功學員六、七人,也是非法送勞教。女的送往哈爾濱戒毒所;男的送往綏化勞教所。到了戒毒所體檢,佳木斯的闖靜和七台河的兩個老太太不合格拒收,留下了我和王淑華、崔淑清、佳木斯的張慶華。

四、在哈爾濱戒毒所遭受的迫害

在戒毒勞教所我受到非人的待遇,被強制轉化、洗腦、被抽血兩次、逼迫做超強度勞動。

獄警利用各種卑鄙手段,迫使煉功人轉化:嚴管,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看管,不允許走出住的房間,吃喝拉屎等一切全都在所住的屋裏解決;長時間體罰坐小凳(高度為二十公分)不許動(從早上開始坐到晚上睡覺為止),這是一種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天天安排轉化人員做我轉化工作、洗腦,最多一次安排十五、六個人來攻擊我,先用軟的,後來用硬的,逼迫我寫,我衝出房間站在走廊上喊:「不轉化還動硬的!?」獄警打我,我喊:「警察還打人哪!」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隊長李全明指使獄警用膠帶把我的嘴和鼻子都粘起來,一點氣喘不過來,粘很長時間才打開,喘不過氣已達到極限,然後李全明又指使吸毒犯拳打腳踢,打我一頓之後,立即把我關到禁閉室坐鐵椅子,把我兩個胳膊背到椅子後邊,用手銬把兩隻手銬住,是相當痛苦,在小號裏坐了兩天兩夜。

由於我不轉化不讓去食堂吃飯,轉化學員去食堂有菜吃,不轉化只有飯,沒有菜;在勞教所,不讓有法輪功的東西,一個星期大搜查一次,平時總搜查,每次都趁洗澡時衝進一幫警察,私人物品全都搜查個遍。

我被勞教迫害期間,家人一次都沒讓見過,說不轉化不讓見,我父母去看我三次,一次都沒讓見過。剛開始時不讓見但讓往裏送東西,後來不讓見也不讓送東西,如果送好的東西警察就私自留下了。

我在勞教所時如果有人要來戒毒所檢查,警察就把我們所有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都弄到隱蔽的地方、不好的地方鎖起來,不讓出來,甚麼時候檢查人員走了,甚麼時候才能把我們放出來,怕我們向外人說戒毒所的情況。

在勞教所強迫非法做奴工,早上起床就幹活,午間稍稍休息一會,下午接著幹活,晚上吃完飯繼續幹活到夜裏十一、十二點鐘。

在勞教所由於不讓學法煉功,吃得也不行,一點蔬菜沒有,加上超強度幹活,我被迫害的體重只有七、八十斤,身體出現不正確狀態,還不能叫警察看出來,仍然堅持幹活。有一天幹完活覺得有點冷,我把被子披在身上,獄警過來把我叫出去,上來幾個獄警過來就把我按在床上,強行給我打針,又把我關進小號坐鐵椅子,和上次一樣,給我灌藥,我把藥吐在地上,隊長趙偉從地上撿起藥並說:一點都不會糟蹋的,都得給你灌進去。她把撿起的藥放到我嘴裏,強行給我灌。又坐了兩天一夜的鐵椅子,從這次被迫害以後,我的腰很硬,不靈活,十個腳趾碰到甚麼沒感覺。

在勞教所,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六日那天晚上我就不幹活了。警察問:你為甚麼不幹活?我說我明天就到(期)日子了。她說:我不管你甚麼時候進的看守所,我們是按你進勞教所的日期算。就這樣,勞教所又囚禁我讓我奴役做苦工一個多月才將我放回。

後來才知道,就是按邪黨的法律規定:是從被綁架拘留那天就開始算日期了,因為我沒轉化,勞教所等於變相給我加期迫害。

五.家人受到的傷害

中共不但給我個人造成嚴重迫害,給我家庭及家人也造成了極大傷害。

我被綁架那年,當時我兒子才五歲,目睹我被綁架的全過程。特別是我在拘留所被非法審訊時,政保科的人幾次慫恿婆婆和小姑子把孩子抱去,當著孩子的面逼迫讓我出賣同修和放棄修煉。孩子離開媽媽,幼小的心靈受到極大的精神傷害,在媽媽被迫害陰影下伴隨他長大,精神壓抑。孩子突然離開我時,一股火大病一場,得了肺門結核,現在身體一直不太好,特別痩;丈夫一股火得了一場重病,花了不少錢,家人和親屬在精神和肉體上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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