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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大出血命危 山東棲霞李玉玲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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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我叫李玉玲,是山東省棲霞市人,一九九八年秋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轉法輪》一遍還沒學完,我曾患的許多偏方都沒有治好的病,如頭昏、頭痛,關節炎、月子病等都好了。我的壞脾氣也沒有了,一點一滴用「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能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了,遇事先考慮別人,誰有困難主動幫助,從此我們一家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可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大法的迫害,迫害善良的修煉人,我因堅持信仰大法,十多年中遭受許多磨難,多次遭綁架、非法關押、被非法關洗腦班,下面是我的一些經歷。我去年七月加入訴江大潮,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因為所有的這一切苦難經歷都是其一手造成的,他不但迫害了我的肉體和精神,還迫害了我家裏的所有人,使他們的身體和精神受到了極大傷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晚,寨裏鄉派出所突然闖入,綁架了正在一起學法的三位同修,非法關押在鄉政府會議室,白天政府的人看著,晚上睡在水泥地上,後來政府一姓曲的人把水泥地上倒上水,讓你無法躺著,然後再把電燈關上,讓蚊子咬大家。在非法關押期間,只因不寫不學不煉的保證,被非法銬在車前面的防護桿上,讓太陽曝曬,最後非法關押二十天,向家人詐騙二百六十元錢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秋,因我發放資料救人,被人舉報,當時農村正是收蘋果的大忙季節,又一次被寨裏派出所的人綁架,後又送到棲霞看守所非法關押28天,在非法關押期間,我絕食反迫害,被他們野蠻灌食五、六天。丈夫一人在家,家中上有快七十的兩位老人,下有一個五歲男孩和一七歲女孩。

二零零一年四月,我兩個姐姐被非法關押在小莊洗腦班。我帶著女兒和外甥女去洗腦班看望兩姐姐,剛一進洗腦班大院,我看到黑板上有罵師父、罵大法的話,我就把其擦掉。只因這個,被610的唐功明大罵一頓,後又通知松山鄉派出所所長江濤拉回松山派出所非法關在一個屋裏,江濤一邊罵,一邊打耳光,打了多少耳光數不清,嘴裏還說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打完耳光,又揪著頭髮往牆上撞,頭髮一把一把被揪掉,連頭皮都被揪掉一塊。撞的我頭昏眼花,滿頭是大包,下午江濤又把我送棲霞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四天。

二零零二年陰曆八月十一日上午,我從山裏剛回家,松山派出所所長江濤領一幫警察突然闖入我家中,又一次綁架了我。到松山派出所,江濤讓我蹲下,我告訴他說,我一沒偷,二沒摸,我就是按大法「真、善、忍」做好人,我沒犯法,不蹲,這時,江濤一邊大罵,一邊用腳使勁把我踹倒,我爬起來,又被踹倒反覆好幾次,踹的我腿上、身上青一塊,紫一塊。後江濤又開車將我送棲霞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八天。於二零零二年陰曆九月九日早晨天還不亮,又被610牟中華、唐功明送王村女子勞教所二所非法勞教。

剛到勞教所,先給你一個小板凳讓你兩手放膝蓋一個姿勢坐著。晚上好幾個人輪班熬你,你要一困,她們就拍打你,反正不讓你睡覺,警察輪班去向腦子裏給你灌一些邪悟的東西,直到你承受不了,違心的妥協為止。接著是給他們幹活,從早上五點起床,一直幹到晚上十二點、一點、二點,中午吃飯就十來分鐘。給廠家做一種小線包,每人每天得做多少個,做不完他們給你規定的數量不能睡覺。有時給服裝廠剪褲子線頭。如果剪壞了褲子,錢扣我的,褲子歸他們。

二零零四年陰曆四月十三日回家後,由於在勞教所裏長期吃不好,睡不好,精神、身體受到極大傷害,身體出現了嚴重的病業狀態,月經出現大量流血,最後身體只剩二到三克血,出不了門,幹不了活。走路百米遠不知要蹲下歇多少次,就是這樣,鄉政府的人還經常去家裏騷擾。

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日早晨,臧家莊派出所所長帶一幫人非法闖入我家,用手銬把我和未修煉的丈夫一同銬上,非法抄家,非法搶走我的大法書、師父法像,還有一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兩台、DVD放像機一台、刻錄機一台、MP3一個、手機一部、存摺二萬八千元。到了派出所,丈夫兜裏的四十多元錢也被搶走,我兜裏的幾元錢也不嫌棄也搜走。把我銬在鐵椅子上非法審問,後又騙我丈夫說要把他和我帶棲霞有幾句話說,實際上把我們送到了楊礎洗腦班。丈夫一看被騙,氣得砸了窗戶上的玻璃,丈夫被非法關押三天被放回家。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我在八月六日上午,被王龍高派人用車從楊礎洗腦班拉到楊礎派出所,銬在鐵椅子上非法審問。上午來軟的,下午直接就是刑訊逼供,用膠皮棒整整打了一個下午,三四個人輪班審問(他們之間相互不叫名字,怕我聽見給他們曝光)。他們把我打的兩腿呈紫黑色,腫的老粗,揪著頭髮摁到地上使勁的打後背、兩肋。兩肋很長時間發黑,頭髮也被揪掉了,打耳光,兩腿的肉就是到現在也不敢用力拍。被迫害的那痛苦滋味用語言無法表達。他們折磨我到晚上九點多又把我送回洗腦班。

七日上午,他們又偽善的給每個人量血壓、查心臟、化驗血,為送煙台黃屋看守所打基礎。

八月八號到了黃屋看守所,那裏的所長說:棲霞這五個不查體一個不收,問我們身上有沒有傷,我說我們幾個身上都有傷。國保大隊長王龍高一看不收,趕緊去了所長辦公室,(可能是送上錢了)。出來後也不查體了就直接收下了。在送監室前簽字時,一個女警察說你們看這個能行嗎?在讓我簽字時我一下子昏倒了,隱隱約約聽那女警察說,趕快讓棲霞把這個人拉回去。在回去的路上,王龍高罵著說:看我回去怎麼收拾你,讓你給我裝死。

八月九日上午,他們叫醫生聽我心臟,那醫生說跳六十多次。610一聽怕擔責任,就一個電話一個電話的打給我丈夫,還詐騙了我丈夫二千元錢才把我放回家。回家後我被迫害的甚麼活也不能做,當時正是農村收蘋果、花生的大忙季節,丈夫只好僱人幹活,使得經濟損失好幾千元。在家呆了三十八天。

十月十七日晚上,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閻志高又帶一幫人再一次綁架了我,送棲霞拘留所。十三天後冤判我二年勞教。

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早晨,國保大隊長王龍高、副大隊長閻志高帶幾個人把我強行送到濟南女子第一勞教所。由於身體沒有完全恢復,再加上勞教所超負荷的勞動,我的身體又一次出現月經大出血,最後身體只剩四克血。勞教所怕擔責任,打電話讓我丈夫把我接回家。回家三個月後,勞教所想把我弄回去,到醫院一查身體還是四克血,因此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

二零一二年十八大前幾天,勞教所來了七八個人,又一次想把我弄回去,帶我去鄉醫院去查,身體只有六克血,就這樣我才沒被他們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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