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六歲的蔣光乾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蔣光乾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是一名長期從事野外地質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在長期的野外地質工作中,工作、生活都不固定,奔波流動性強,艱苦勞累,又沒有規律,身體患了多種疾病,經西醫、中醫、理療等多種治療無效,轉而習練氣功,到一九九五年四月,既煉功又修心性,遵循李洪志師父的教導,按照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標準指導修煉做好人,對人友好、善待他人、不計個人得失、對名利不爭不鬥、做事多為他人著想,提高自己的心性和生命的素質,不久身患的各種疾病不翼而飛。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幸福、精神狀態極佳。使我真正的感受到無病一身輕的喜悅。單位同事和鄰里都說像換了個人一樣,法輪功真是太好了,太神奇了。 我的家人、親戚、單位的同事、熟人、鄰居都目睹我煉功受益的真實效果,紛紛走入了大法修煉。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一手發起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先後多次被非法抓捕、拘留、勞教、判刑,劫持到洗腦班洗腦等。遭受到中共的多種折磨和精神摧殘,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好端端的一個幸福美好的家庭也沒有了,祥和平靜的生活被打破了,有的就是國安、公安的監視、監控和騷擾、鄉政府、派出所不斷上門威脅與恐嚇,街道辦、法治所、綜合辦、綜治辦、防邪辦、「六一零」的跟蹤監控、騷擾與迫害,家庭住地也成派出所、社區居委會派人監視的重點,監視居住長達十年。
夫妻多次遭綁架、關押、勒索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妻子盧賢潔到玉沙路一同修家無故被抓,被非法關押拘留十五天,期滿接到派出所,戶籍員何臬榮問妻子現在還煉不煉,妻子說這麼好的功法我要煉,就被劫持到九如村拘留所,繼續關押十五天,警察全然不顧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了,真是過年也不讓老百姓消停。我和兒女雖然在家過年,心情也是非常的不愉快,內心的痛苦又能到哪裏去訴說呢?好不容易等到妻子回家,派出所的警察又來說要盧賢潔到成都市金牛區分局學習(就是到成都市金牛區分局洗腦班洗腦)就這樣我妻子又被劫持到了成都市金牛區洗腦班洗腦進行精神迫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我到了北京,四日到了中央人大常委會辦公地點,反映了我們法輪功不單單是一種氣功,而是一種修煉,是佛家的一種上乘修煉功法,是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標準進行修煉的,從做好人開始修煉,到做更好的人,到做更更好的人,實修自己的心性,這對社會、對國家、對人民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還講了法輪功的祛病健身效果,都極佳的,並用自己煉功修煉的親身經歷,談了自己煉功前的多種疾病通過煉功、修煉都已經全部治癒。警察說不要說了,算了,你走吧,你要煉就回家煉,把我趕走了。
我們當地的鄉政府、派出所派了兩警察到北京找我,並罰款6500元(當時我工資才400元),說是他們來回的路費、差旅費,同時將我綁架到成都市九如村拘留所關押拘留15天,期滿又把我劫持到成都市金牛區公安分局洗腦班進行精神洗腦迫害。警察到單位拿到錢後,叫單位把我和家人接回,由單位看管,可是形勢越來越緊張,由於江澤民的連坐法,單位不敢放鬆,地方上更加強了監視、控制的力度,營門口鄉政府、法制所、綜合辦、綜治辦、防邪辦、「六一零」、派出所都不斷的上門找事、騷擾、製造麻煩,失去了公民自由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所謂敏感日)前兩天,七月十八日晚十一點左右,我和家人都睡了,突然被一陣極強的踢門聲驚醒了,營門口派出所警察翁子超一行四人闖入家中,強行要將我和妻子(盧賢潔)帶走。我問翁子超你有帶人的手續嗎?他說沒有,我說沒有手續為何半夜闖入居民家中, 你不知道私闖民宅是違法的嗎?你還要抓人。他說你們煉法輪功就是跟政府對著幹,上頭叫抓就抓根本不需要手續。我說我們煉法輪功祛病健身,修煉「真、善、忍」做好人,也沒有違法,你們抓人,那不是亂來了嗎?胡作非為嗎?他極不講理蠻橫的說我就是亂來,就是胡作非為,咋個嘛!說著就要動手將我們逮走,我堅決不走,我們沒有違法,是你們亂來、亂抓人,你們在違法。翁子超看逮不著,就給派出所打電話讓多派些人來,把傢伙帶來。看來他要全力動粗,我妻子說他們不講理,你跟他講甚麼道理,這樣我們被劫持到派出所,非法拘禁二天後無故的把我們綁架到九如村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這樣想抓就抓,想關就關,真是沒有講理的地方啦,我和妻子商量決定再去北京上訪。於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我和妻子踏上去北京上訪的路程。可是邪惡到處設卡攔截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我們到鄭州就被攔下來了,把我們同路的學員都劫持到鄭州二七拘留所關押,不分男女都脫光衣服搜身。在壩子裏冬天北風呼嘯,下著小雪,凍得我們直發抖,我身上從鄭州到北京的兩張車票和1200多元現金通通被洗劫一空。(現金1200多元+2張汽車票200多元,共計1500多元)。
在鄭州被關了七、八天後,成都市營門口鄉政府綜治辦主任向增元和營門口派出所警察唐偉及另一名警察共三人把我們從鄭州二七拘留所劫持回成都,我被關押在紅花堰看守所刑拘,我妻子被關押在蓮花村拘留所刑拘。同時警察又到我們雙方單位收罰款。當時要我們單位支付一萬多元,我們單位接待辦的是辦公室主任,說前邊的罰款都沒有扣完,這次又罰這麼多實在不好辦,最後達成我被罰款5800元,我妻子罰款7000元左右,由單位先給派出所墊付,分別在各自的退休工資中由單位扣出還給單位。
被非法勞教 遭酷刑折磨
就這樣關也關了,款也罰了,還不算完,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成都市勞教委決定將我劫持到綿陽新華勞教所勞動一年。勞教所是一個人間地獄,法輪功學員更是犯人中的犯人,被當作是最低等的。每個法輪功學員由兩個普通犯人二十四小時監控、看管,看管人員叫包夾,吃、住、拉、撒、睡都不能離開監視。實行精神迫害,每天長時間坐小方凳,還要雙手扶膝,強制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攻擊我們師父的錄像,實施精神洗腦,喇叭的音量是又開得特別大,有專門震耳欲聾之嫌。對反迫害者和不聽者,警察就指揮多名被操控的犯人弄到一邊去進行酷刑折磨,跪煤渣、跪瓦片、毒打、項目繁多、步步升級。從走操軍訓、站軍姿、跑步、到面壁、長跑、開飛機、懸空(腳後跟和肩背處各放一小凳,腰臀部懸空,再在肚子上放一個盆子,有時還有一個犯人往盆子裏加水),盆子掉了、腰塌了都得挨打,有時受害人周身水濕還遭毒打,真是慘不忍睹,變著法的折磨人,可是利用犯人當打手,折磨人還不夠,警察還要戴上警具親自上陣、手銬、腳鐐銬住學員,用警棍打學員,或者用電棍電學員,要不他們就用警繩捆學員,捆得繩索陷在肉中,捆得筋骨斷裂,疼痛難忍,撕心裂肺,真是人間地獄。
遭誣判三年 受盡精神肉體折磨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我在給人發資料講真相時被黃忠小區派出所警察喻安源、莫冰綁架,搜身、抄家、審訊、照像、劫持到成都第一看守所關押,後金牛區檢察院與金牛區分局公安相互勾結,共同編造假證據、羅列罪名、補充虛假材料構陷好人,在金牛區「六一零」的指揮控制下,由金牛區法院枉判我有期徒刑三年。辦案警察喻安源、莫冰、梁小兵;訴訟人:秦宗龍;審判長:王燎等是執法犯法,有意編造假證,枉判陷害好人,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我被枉判三年後,二零零六年十月我被劫持到四川省德陽監獄繼續迫害,德陽監獄對法輪功學員是非常邪惡的,獄警利用那些判死緩、無期的重刑犯和黑社會老大、黑社會成員做打手,指揮控制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在監獄中犯人的等級制是非常大的,非常明顯的。可在最下層的就是法輪功學員,比最孬的犯人都不如,最孬的,最不好的犯人都可以隨意打罵、欺負、侮辱法輪功學員,而不受任何責罰。我到德陽監獄不久,有個判無期的犯人,覺得無聊就提起一個小木凳就給一個法輪功學員拽去, 拽到學員嘴上,門牙當場就掉了一顆在地上,這個無期犯還把掉到地上的牙揀起來一口吞了。這傢伙就有這麼邪,後來獄方在處理這個問題時說:「這個無期犯是一個瘋子」,啥事沒有,就算了啦。
我到德陽監獄看到的、感受到的就是這樣的事實,在監獄中各種誣蔑、謾罵、侮辱、毒打、羞辱、罰站、跑步、長跑(在監居外的大操場長跑,動不動就跑三十圈、五十圈、八十圈、一百圈,最多時二百圈)、抱頭(雙腿下蹲、兩手抱頭,是一種侮辱人格的動作),還有走軍訓、站軍姿、做體操等都成了一種監管犯人的一種制度和模式。
對於法輪功學員,除了以上這些外,還要專門強制精神洗腦,強制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攻擊我們師父的錄像和中共媒體誹謗法輪功的報紙、雜誌、書刊、書籍等,看後還要寫心得體會、思想彙報等,還要被逼著唱邪惡的歌曲和做勞改體操,進行精神洗腦,如不配合,實行「一級嚴管」迫害,隨時都有可能拉出去進行酷刑折磨和各種人格侮辱,包括長時間戴腳鐐、手銬、坐鐵椅子、上死刑床、關禁閉、以及拳打、腳踢、搧耳光、警棍打、電棍電等等。
強制做奴工之後,為了給監獄創收,剝削被監管人員,每一個被監管的人員都必須做奴工活,做工時間長達9-12小時,有時候要趕交貨,就另外加班,這樣做工時間就更長,回到監舍就已經是深夜了,該睡覺了,可是值班警察他不睡覺,偏要我去談話,進行監管教育,其根本目的就是不讓你睡覺休息。冬天北風呼嘯,細雨綿綿,專叫你到風口上端姿坐小板凳、或站軍姿、吹冷風,有意折磨人,我被吹感冒了,咳嗽、呼吸困難,氣管炎喘得嚴重,還不給治療,直接熬了半年之久,真是夠折騰人的了。熱天不給發蚊帳(全監區其他人都有,就我一個人沒有,說我是法輪功,對他們不配合),就叫我受蚊子叮咬,我的臉上、頭上、雙手上、下臂、身上、大腿、小腿上全是蚊子咬的紅點點,山上的高腳大蚊,咬得奇癢無比。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已經很冷了,家人要求接見,不但不讓見,反被扣留和進洗腦班。我還被關在看守所的時候,我妻子就要見我,枉判以後一直不讓接見。他們說看守所的警察說到了監獄後可以接見,但要當地「六一零」和派出所開證明辦手續。我妻子按要求辦了手續,可是到了德陽監獄,還是不讓接見,我妻子說現在已經是冬天了,他還是熱天的衣服和褲子,不行了,我們聽說辦了手續可以接見,我才給他送來冬天的棉被、棉鞋和防寒服,現在不讓接見,東西總能送進去吧, 接見室打電話請求獄方,獄方仍然不讓見,連東西都送不進去,真是個邪惡的黑窩,邪惡極了,沒有一點人間的同情心理。(後來都聽別人說,法輪功不「轉化」,是不讓接見的,東西也送不進去),妻子跟他們講理,可他們根本不聽,反而將我妻子扣住,叫當地的金牛區「六一零」和派出所來接人,結果把我妻子劫持到成都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天,後又劫持到洞子口金牛莊洗腦班迫害,這是我妻子三次進洗腦班了。真是無情無義,邪惡至極呀,整起人來一點都不手軟。
其他家人遭迫害事實
我家四人修煉法輪功。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政策下,我女兒和女婿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也被劫持到成都市金牛區分局洗腦班迫害,二零零零年底,女兒、女婿都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公道,為還我們師父一個清白,而被地方上拘留。拘留期滿後又被成都市勞教委決定勞教一年,女兒在資中楠木寺勞教所關押迫害,女婿在綿陽新華勞教所關押迫害,勞教期滿回家後,女兒仍在成都市保險公司二支公司工作上班。但是單位始終不放心,總是找麻煩,找茬子刁難,後單位搞改革,職工從選從組,女兒被強制辭退,從此再也沒有了工作,靠在外面打零工度日。女婿也沒有工作,靠做臨時職業維持生活,真正在經濟上受到了邪惡的嚴重迫害,這就是罪魁禍首江澤民經濟上截斷,給法輪功學員修煉造成的重大損失。
就是我沒有修煉的兒子也受到很大的影響,遭到迫害,他本來在國企上班,但因我家裏多人修煉法輪功,成了迫害的重點,他也被單位強制下崗沒有了工作。地方中共人員在對我迫害的同時也恐嚇他、威脅他,他一天也是緊緊張張的,受到很大的壓力,鄉政府、派出所、「六一零」非要他交出我們用的法輪功的書籍、資料、煉功帶等。
我被劫持到勞教所的同時,我妻子在蓮花村拘留所被拘押一個月後,又被劫持到成都市金牛區洗腦班迫害,由於家人的孫娃子沒有人帶(兒子、媳婦都在上班),孫娃子又小才一歲左右,兒子就請單位出面到洗腦班將妻子取保回家帶孫子,同時就將妻子交地方營門口鄉政府及派出所監管,從此家裏的電話被派出所、」六一零」監聽了,同時經常打騷擾電話,問××在不在家,他們在做甚麼等等。如果家中電話沒人接,鄉政府、法制所、派出所的警察就來了,就又要節外生枝了,這樣我家裏和家人一直被監控麻煩不斷,被監視居住好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