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為做好人、只為讓人明白事情的真相,何罪之有?三位法輪功學員歷經九個月的迫害,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羅金鈴,一位近七十歲的老太太,被迫害的兩次住院;李萬德被迫害的身體消瘦,眼圈發青,頭髮全白。
據悉,二零一七年元月十日,羅金玲、李萬德、李國華三人的家人被臨時電話通知,於元月十一日上午九時在武漢市武昌區法院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開庭。
十一日上午九時,法輪功學員羅金玲、李萬德、李國華都被戴著手銬由三個警察押進法庭。當法官問三位法輪功學員要不要請律師,三人齊聲回答不需要。法官對羅金玲聲稱:「你家中設有電腦、打印機、印書、印資料構成犯罪。」羅金玲大聲說:「我不是修煉法輪功就活不到今天,我做書、印資料是合法的……」
法官打斷羅金玲的話,又說李萬德、李國華上網訴江、寫詩、寫文章等構成犯罪,李萬德回答:「訴江是《憲法》賦予我們每個公民的權利,是合法的,寫詩寫文章是弘揚我們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沒有錯,無罪……」
李萬德還在說就被法官打斷了,法官說不準申辯,這時法官頭疼厲害休庭了,說下次再判。
其實根本沒有開庭,偷偷地就誣判了三位法輪功學員,到元月十九日就通知他們的家人:羅金玲五年,李萬德五年,李國華六年。
武昌區法院相關人員不敢再次開庭,他們知道判刑是沒有理由的,也知道法輪功的修煉者是好人,所以根本不讓三位法輪功的修煉者為自己辯護,可是在邪惡的610的淫威下不判又不敢。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武漢市武昌區警察在同一時間分別闖入五個家庭,綁架了七名法輪功學員,並抄家劫走電腦、打印機以及大法書等。當天上午,家住徐東地區四美堂的李國華家闖進了幾個警察,把他家也翻的一片狼藉,家裏所有電腦、打印機等東西全部搶走,並綁架了李國華和張紅園夫婦。同一時間,家住鄂州市華容區的法輪功學員羅金玲和老伴秦永模也遭綁架,警察也抄了他們的家,把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
李國華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青菱第一看守所,由於不配合所謂「轉化」,又轉到臭名昭著的楊園洗腦班仍不配合「轉化」,又轉到青菱第一看守所,都是零口供,往返折騰幾次。
法輪功學員李萬德從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被綁架到臭名昭著的楊園洗腦班。在那裏,李萬德總是慈悲的給迫害他的以及接觸的人講法輪功的真相。有消息透露,610人員編造了一些假的、莫須有的罪名要李萬德承認,李萬德不承認邪惡的誣陷,最後由武漢市公安局人員親自審問,在楊園洗腦班早上八點鐘早餐後送到武漢市公安局,十二點鐘前送回楊園洗腦班,中餐後不叫李萬德休息,強制他坐在椅子上,前邊用一個大燈泡直照射他的眼睛,中午不讓睡覺,晚上睡得很晚,實質就是剝奪他的睡眠。八個多月的時間,李萬德被迫害的身體消瘦,眼圈發青,頭髮全白。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正法,是佛法修煉,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的修煉者是一群最善良的群體。三位法輪功學員羅金玲、李萬德、李國華三人始終堅守良知,堅持正義,在法庭上跟法官以及所有在場的人講真相,證實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對的,是符合憲法的,你們法院的誣判是錯的,是有罪的。
在此正告所有公檢法司的所有執法人員:你們要明辨是非、善惡,善惡有報是天理,等到禍國殃民的江澤民被繩之以法的時候,法制健全的時候,誰為你們買單!你們用甚麼理由來為自己辯護!上面的法官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時頭疼厲害就應該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做了違背天理的事情,知道他們是好人,還要重判他們,就不能把槍口抬高一釐米嗎?法輪功被迫害至今已有十八個年頭了,相當於一個小伙子的年齡,應該懂事了,希望你們能理智起來,站在正義的一邊,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退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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