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得知,沈淑玲出現手腳一直發麻,心慌的厲害,睡不好覺,視力下降,精神恍惚等等情況。在這種狀況下,礄口法院一男一女送起訴書時,問沈淑玲認不認罪,她說不認罪,這時男法官就威脅說不認罪就多關你一些時。
在沈淑玲被非法關押期間,礄口分局法制大隊以及六一零幾次非法提審,脅迫沈淑玲承認自己有罪,看守所有關人員也曾配合他們逼迫沈淑玲認罪,使沈淑玲身心遭到極大的摧殘。
家屬非常擔心沈淑玲的身體狀況,打電話給礄口法院分管偽案的法官談毅,反應了沈淑玲的身體狀況,談毅說這個事是看守所負責,法院沒有這個權利和義務,家屬又打電話看守所一直沒有人接。
九月十五日,沈淑玲八十多歲的公公突發腦梗阻住進醫院無人照顧,情況危急,公公因一直見不到沈淑玲(家裏人怕他承受不了一直沒告訴他沈淑玲的情況),總是不停的問沈淑玲到哪裏去了?怎麼不來照顧他?家人無言以對。
沈淑玲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在武漢市礄口區中山大道26號(中山醫院北門外)被中山醫院保安朱志強、馬恩平、徐彪三人誣告,隨後被礄口區漢中派出所綁架,三名保安還去派出所做了筆錄,具體負責民警是鄧和生、金勇、楊俊祥、張子鷹等。
沈淑玲家屬找到漢中派出所時,遭到派出所民警的惡意驅趕,張子鷹等人態度非常惡劣、蠻橫,拒不跟家屬說明情況,拒絕給家屬任何書面通知。沈淑玲被送到武漢市女子拘留所非法關押後,家屬多次到拘留所申請會見,但遭到拘留所拒絕,據拘留所張姓所長說是漢中派出所交代不讓會見。
四月十四日沈淑玲被轉移至武漢市第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漢中派出所將構陷沈淑玲案件送到礄口公安分局法制大隊,具體由民警邱建午負責。
法輪功學員多次給漢中派出所民警及分局邱建午寫信勸善及打電話,律師從法律角度多次寫律師意見書。但鄧和生、金勇、楊俊祥、張子鷹、邱建午等作為公安人員一意孤行,並申請礄口檢察院批捕科於五月五日對沈淑玲進行了非法批捕,礄口檢察院批捕科具體負責人秦川軍,公訴科由童德軍具體辦案。
礄口區檢察院把構陷沈淑玲的所謂案子遞交礄口區法院,由刑事庭法官談毅負責。六月底,律師曾接到法院通知準備在七月中旬開庭。
武漢市礄口區法院 地址:武漢市礄口區古田四路189號
刑事庭 談毅 18908643352 02783417209
武漢市第一拘留所:漢市東西湖區舵落口大市場
張所長 謝瓊 027-85395040,027-83899479
武漢市第一看守所: 夏青
027─85395040、83899479、83899950、83899747、61675700(投訴電話)
武漢市礄口區漢中派出所:地址:武漢市礄口區沿河大道282號
電話:85394968; 85394969 83807060 83733070
責任領導:胡建華 范所長
辦案民警:鄧和生 13971634512 金勇
楊俊祥 張子鷹 李家鴻 王智恩
武漢市礄口公安分局電話:地址:武漢市礄口區古田四路長安路19號
法制室:具體辦案民警 邱建午85394941 牛偉83804645 徐敏莉
部門 內線電話 外線電話
紀委 85394924 8378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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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大隊 85394949 83783310
武漢市礄口區檢察院 地址:武漢市礄口區古田四路長安路
礄口檢察院總值班室:65797000
書記、檢察長:江巧雲(女)
副書記、副檢察長:王英傑
副檢察長:李耿東、孟漢民、劉明
紀檢組長:鄒志祥
批捕部:
秦川軍(批捕科副科長) 68839453
丁文、 68839544
賈敬如、劉詩洋 68839547
案件受理室 68839543
公訴部:
吳進(公訴科科長)曹汝明 68839552
王乃弟(科長) 68839561#27
楊衛東(公訴科副科長) 68839555#27
徐英、劉夢圓 68839554
劉漢庭、黃剛猛 68839560
嚴謹、陳孝翔 68839549
童德軍、張偉 68839550
張凱、楊敏 68839556
朱仕武、劉文小雪 68839551
劉霞 68839553
刑事訴監督部:
焦雪松 6883953163;
陸利華(控告申訴檢察科副科長)6883953063;
李書文 6883952963;
楊泉芳、張軍峰 68839514
包宏斌、崔文燕 6883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