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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李培高等三人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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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昆明西山區法院對李培高(八十歲)、紀福仙、和雙鳳(前雲南省長和志強姪女)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三名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指出法輪功沒錯,自己修煉法輪功也沒錯,自己沒有違反法律等。庭審的最後階段,沒有給當事人陳述的機會。

李培高請的律師也從法律上有理有據、堂堂正正地做了無罪辯護。律師強調:打壓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江澤民說的話不是法律,起訴江澤民是對的,法輪功學員做與法輪功有關的一切活動都是合法的,當事人無罪,要求法庭考慮釋放。

三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綁架、非法抄家。八十歲的李培高被取保候審,律師曾申請請求檢察院撤訴;紀福仙也被取保候審。和雙鳳被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造案警察為西山區國保大隊丘學彥。

80歲的李培高,雲南建工集團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一九九四年退休。他從小身體多病,頭痛,離不開頭巾;腸胃不好,拉了二十年的肚子,腿軟,走路會自然蹲下,手腳四季冰涼等。一九九六年,得到《轉法輪》等三本書,煉功不長時間,病全部消失,身心都得到健康,十九年來從未需要吃藥打針。

在法輪功一九九九年遭受迫害後,李培高老人兩次遭到昆明永昌派出所的王忠方等綁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綁架後,原西山區法院通知律師,案件八月三十一日早開庭;二十九日又通知律師說:案件報到政法委,說要研究一下,決定暫不開庭。後又改為九月八日開庭,法院開救護車和幾名醫務人員去接他開庭。他在法庭上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理由,表達自己對法輪功的感激和講述有關真相,常常被法官敲錘打斷。只好開庭結束後,把自己所寫認識交給了法官。

紀福仙,退休工人,因得了肝癌,曾住過四次醫院,學煉法輪功後好了,內心十分感激大法和師父的救命之恩。其子女因母親身體現況不好,寫了要求撤訴申請。多名醫務人員開救護車接來開庭,十個月左右的精神折磨,比以前老了、瘦了、黑了。

和雙鳳被銬著手銬進入法庭,她被迫害得又黑又瘦。在法庭上,公訴人說:當事人已寫了「認罪書」,請法庭判決時考慮此因素。家人請的辯護律師為她作有罪辯護,請求法庭從寬放回家。和雙鳳本人在法庭上說大法是好的,法輪功沒錯,自己修煉法輪功也沒錯,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公訴人聽後又說:「當事人的態度改變了,不承認「認罪書」,也請法院考慮此因素。」

當天庭外來了市「610」、國保二十多人,國保隊長邱學彥在門口堵著不讓法輪功學員進去,他聲稱:「我們沒辦法,我們管不了法院,是法院的地盤,不能進。」邱學彥多次開庭必到,他表面文質彬彬,多次與法輪功人員說一些中聽的話,如我很同情,只因為工作、飯碗等;當法輪功學員勸他不要再迫害好人,離開死亡位置的時候,他就說:「我在這還是對你們有好處的,最起碼可以保護一些學員等。可後來信他的人都是他帶人去抓的。許多法輪功學員都被他外表迷惑。法輪功學員是真誠要他醒悟,選擇好的未來,但選擇是自願的,我們只能勸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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