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任建國夫婦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任建國在《刑事控告書》說:「十六年來,我被非法刑拘一次三十天,三次非法行政拘留二百二十五天,送洗腦班一次五十三天,曾被刑訊逼供,電擊、毆打,導致左耳失聰,牙齒鬆動,逐漸脫落,至今已經掉了十多顆,身心遭受到嚴重的摧殘。」
「我妻子被八次非法行政拘留一百九十一天,三次送勞教所,一次被送精神病院,被刑訊逼供,毆打、吊銬、野蠻灌食、扎電針等。幾次被迫害生命垂危,如果不是法輪大法一次一次使她重生,她早已不在人世。」
任建國今年六十歲,秦皇島市拆船公司職工;妻子張德意,今年五十八歲,秦皇島市電子元件廠職工。下面是任建國在《刑事控告書》陳述的事實和理由: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我夫妻二人依據憲法的規定上訪的權利,到北京信訪辦上訪,想以我們身心受益的經歷,向政府說明法輪功是讓人做好人,去病健身的好功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還沒走到信訪辦的門口,就被等在路邊的便衣警察截住,戴上手銬拉上警車帶回本地。我被刑事拘留三十天後又改行政拘留三十天。妻子被行政拘留了三十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日,我在家中與功友交談,公安一處徐英斌帶領十幾人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闖入我家抄家,把我和妻子帶到公安二處被刑訊逼供,我被電擊、毆打,導致左耳失聰,牙齒鬆動,逐漸脫落至今已經掉了十多顆,身心遭受到嚴重的摧殘。我被送到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行政拘留長達一百零五天。(法律規定行政拘留最多不超十五天。)
我妻子被公安二處張啟明(局長)連續左右開弓抽打嘴巴子。又將她雙手交叉用手銬銬住,向上纏,吊在暖氣管子上,從晚上十一點吊到次日上午十點多。把她送到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行政拘留。幾天後的一次外提中,她被公安一處、公安二處的兩個人帶到公安一處的一個小會議室裏,他們將我妻子的雙手扭到背後,再從椅子靠背縫隙中掏出來,用手銬銬上,然後左右開弓抽打嘴巴子,她被打的鮮血直流。又用一根細繩捆住她的雙手使勁往上拽。這樣從上午九點折磨到傍晚才送回看守所。
非法拘留五十四天後,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五日,我妻子和另外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帶上一輛汽車,在車上一個姓范的女警,拿出勞教三年的勞教票讓她們簽字,並說簽不簽都執行。就這樣,在沒有通知家屬、沒有經過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我妻子被送進了河北第一勞教所迫害。
在河北第一勞教所裏,法輪功學員睡覺要和其他的犯人合睡一張單人床,(其他犯人都是一人一張床)每個法輪功學員都由其他的勞教犯人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勞教所以給她們減刑鼓勵、威脅她們迫害法輪功學員。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我妻子在那裏被強迫做勞工、被包夾犯人打罵、被罰站、被強行鼻飼野蠻灌食等。由於野蠻灌食造成我妻子胃膜、食道、鼻孔損傷,每天大量咳痰帶血,口乾舌燥,舌頭僵硬,像有一層厚厚的鹽,說話困難。三次灌食後,出現灌食後馬上腹瀉症狀,並一直持續這個狀態,人瘦得皮包骨。一次野蠻灌食中,身體出現痙攣抽搐,獄醫視而不見,繼續灌完喊:「抬走」,幾個犯人將她扔到車間的水泥地上,就不管了。我妻子絕食四十多天,生命垂危。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日,勞教所以送醫院看病為名,把我妻子送進了精神病院(唐山第五醫院),沒經過任何檢查,直接推進病房。當我妻子和醫生解釋自己不是精神病人時,那裏一主治醫師說:「你和政府對著幹,不吃飯就是精神病。」
在精神病院裏,我妻子被強迫吃和精神病人同樣的藥、輸液、扎電針(一台儀器四個人,兩個精神病人;兩個法輪功學員,另一位石家莊市的邱麗英),通電後,精神病人大哭大叫。護士情急之下,喊出真情:「叫甚麼叫,給法輪功開二檔,給你們才開一檔。」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見我妻子已經生命垂危,怕擔責任,製造假病歷,將我妻子送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八日晚八點,秦皇島市公安二處兩人來我家,謊稱叫我去傳話,一會就回來。在我妻子需要照顧的情況下,他們卻不顧我妻子的死活,將我騙到了看守所,一關就是六十天。所謂關我的理由是:「怕我去北京」。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西港路派出所指導員張平等三人到我家,說讓我妻子去派出所傳話,一會就回來。把我妻子帶上了車,妻子見車開的方向不對,質問張平說謊。他說:「沒辦法,他是執行上級的命令。」結果我妻子被帶到了秦皇島市第二看守所關押,第二天被送勞教所繼續迫害。
二次進勞教所,勞教所的隊長們不敢相信我妻子還活著,好奇的問我妻子,「你丈夫是怎麼把你的身體調養好的?」妻子告訴她們事實真相是大法救了她的命。她們說我妻子太邪,就把妻子關進了小號迫害。妻子絕食絕水反迫害,在小號關了五十三天,生命垂危,才被送回家中。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九日,我妻子去早市買菜,順路去一學員家看望。被在她家蹲坑的交通分局的警察扣住,他們拳打腳踢把我妻子拖上了汽車帶到交通分局,拽著我妻子的腳把她拖上二樓,又從二樓拖下一樓,關進小號內一個特製的能卡住腰和腿的鐵椅子上到晚上。
妻子被送秦皇島市山海關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第二天,所長張海青帶十幾個警察刑訊逼供。彭某等幾個警察將我妻子的雙臂擰到背後,用手銬將她吊在鐵籠子裏使她雙腳離地。過一段時間,彭某還要猛抖手銬,加強痛苦。還聲稱「看警察對你多好,還給你按摩」。如此反覆多次後又換上一種銬法,重新吊上,從上午折騰到傍晚。
一天,我妻子煉功,被一姓王的警察將她的雙手擰到背後用手銬銬上,用墩布把將手銬挑起,吊在鐵籠子裏,使她左腳點地,把她的右腳從鐵欄杆縫中掏到外邊,將鞋襪脫去,將腳心朝上綁在鐵欄杆上,然後他用木頭板打她的腳心,打一會,用牙刷刷一會,再打再刷,直到木頭板打折了。姓王的警察問我妻子恨不恨他,妻子回答:不恨,因為你是被矇蔽利用的,告訴他打好人是在做壞事,善惡有報是天理。他竟然不知羞恥的說要報先報你,問我女兒在哪個學校上學,說他最有本事把人教壞了,他要把我女兒教壞。這哪裏是人民警察?不是流氓又是甚麼?我妻子的腳被打的腫的像麵包呈黑紫色,腳心被打出像乒乓球那樣大一個硬核,一年多才消失。我妻子被非法拘留五十三天後,被三次送進勞教所迫害。
此時的勞教所已是邪惡至極,集人類邪惡之大全,所謂的「春風化雨的轉化」完全是欺世之談,勞教所裏一整套系統的洗腦辦法。對付不同個性的人用不同的手段,威脅、恐嚇、暴力、酷刑、謊言、偽善、強盜邏輯、不轉化不讓睡覺,一群所謂的「幫教」人員沒日沒夜的輪番圍攻:挖苦、嘲笑、辱罵、讓人的精神和肉體長期極度承受,使其精神恍惚、身心極度疲憊、然後再逼你寫甚麼所謂的四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保證書」),給人留下的卻是永遠也無法癒合的精神和肉體的創傷。
二零零二年三月的一天,我妻子去秦皇島市青龍縣看望一朋友,無理由被青龍縣公安局綁架,送青龍縣看守所非法拘留,被吊在院內鐵管子上七個小時,放下來時不能走路。妻子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被強迫用鐵夾子夾著嘴野蠻灌食,致使她嘴唇腫得老高,滿嘴大泡,絕食九天,極度虛弱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帶女兒暑期回老家看望身患高血壓臥床不起七十多歲的母親,一天我去市場給母親買飯,被徐英斌等人遇上,當時我只穿著背心、褲衩、拖鞋。就被他們打倒在地,拖上汽車拉回秦皇島市送小灣洗腦班迫害五十多天。反過來,他們卻說我們不管有病的老人和年幼的孩子。真是強盜的邏輯。
二零零三年五月的一天,我妻子被道南派出所警察綁架,送秦皇島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妻子絕食十五天,生命垂危回家。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九點多。西港路派出所民警一男一女,沒有著裝。女的敲門謊稱是暖氣公司的。打開門後,西港路派出所陸松等七八個人強行闖入抄家,把我妻子綁架到秦皇島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我妻子絕食七天後,被我接回。
以上是在被告江澤民一手發動的這場殘酷迫害中,我們家所遭受的部份迫害事實,這是非常人所能承受的。如果我們不是修煉法輪功,都不知道死幾回了,我妻子每次都是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才給送回家,是大法,是大法師父一次一次的救了她,使她很快恢復健康。是大法,是大法師父教我們按照真、善、忍宇宙特性修煉,時時處處做好人的法理抹去了我們精神上的創傷,化解了我們心中的仇恨。
我們在大法中修煉,走過了十九年,從做好人開始,明白了人生的真諦;不斷的昇華,理悟了宇宙的真理。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是修煉的根本,我們心中只是慈悲,沒有怨恨,更沒有敵人。我們無意追究那些基層參與迫害,給我們造成痛苦的人,因為他(她)們也是這場迫害中被利用者、更是受害者,只希望他(她)們能明白真相,分清善與惡、正與邪,真心的悔過,給自己選擇一個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