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朱長明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實:
一九九五年六月,我與妻子一道走上法輪大法的修煉之路。修煉後,我工作中、生活中和社會上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工作上兢兢業業,受到有關部門表彰嘉獎和上級領導的提拔重用。
通過學法煉功,多年的宿疾不翼而飛,真正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妙處。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我多次被綁架,曾被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勞教三年及非法判刑十三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被葫蘆島市公安局警察綁架,次日被東港市公安局警察接回,非法拘留七天。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我被北京市大興縣亦莊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在大興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五天。九月七日被東港市公安局接回,又非法拘留四十多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我被東港市花園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又被東港市向陽派出所綁架,一個月後,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又被東港市公安局送到丹東市教養院非法勞教將近一年。
遭綁架、酷刑折磨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晚六點左右,我與妻子、二哥及另外兩個朋友在家裏正準備吃晚飯,突然樓門前後警笛大作,一會兒就聽見屋門被瘋狂敲打,我與岳母打開門,一群身著警服和便裝的人便一下子湧進屋內,約有二十多人。其中一中年男人稱自己是東港市委副書記楊鋒,帶隊對我家進行搜查;同時介紹了隨行的公安局副局長周恆臣、安全局副局長何平、向陽派出所所長畢喜武及東港電視台記者等,讓我們靠一邊站立。然後指使手下一夥人等開始翻箱倒櫃,搶走我師父法像及法輪大法書籍若干。然後警察將我與妻子、二哥及兩個朋友分車綁架出家門。我與妻子被押上同一輛警車,隨後六、七個警察將我倆拉到我租住的資料點,搶走夏普複印機一台、書籍複印紙和墨、若干大法資料及若干生活用品後,駛往向陽派出所。我與妻子被分別銬上手銬,在警車上,警察不讓我們坐著,只能站在過道裏。途中,因為一次急剎車,我妻子的頭、腰和腿部被重重的摔向前方駕駛台。當時就被撞暈了。我要求警察先把我妻子拉到醫院檢查,警察根本不予理睬,徑直將我倆拉到向陽派出所。個把小時後,他們又把我們押往東港市看守所關押。
兩天後的上午八、九點鐘,看守所獄警將我帶入二樓的一間屋子。一進門看見屋內有四、五個人,其中兩人自稱是丹東市公安一處的,對我罵罵咧咧,出口穢言,完全沒有國家工作人員的儀態。這時又上來一個又黑又高、滿臉橫肉的中年男人,他自稱是東港市公安局局長劉華,讓我「交代問題」。我說「無可奉告」,他揮手就掄我一巴掌,將我重重打倒在地,接著又踢我幾腳,旁邊又上來幾人踢我身體。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隨後,又上來兩人將我連拖帶架塞入警車,拉到花園派出所。幾個人把我架到二樓的一間屋子,一進門就看到左邊緊靠牆安著兩個鐵籠子。剛一進屋,一個挺膀的年輕警察突然一腳把我踹倒在地,接著又朝我腦袋踹了幾腳,待我回過神來,他就叫旁邊的人把我架到一把椅子上,這時我清楚地看到他穿的是一雙皮鞋。他坐在我對面一張桌子後面,讓我「交代問題」。我問他姓名、職務,他說他叫於立志,警校畢業的,原在公安局預審科,現被公安局領導指派來「審訊」法輪功,和他一起的還有一個花園派出所的前任所長以及其他幾名花園的警察、協警。
於立志見我啥也不說,就將我關入一個鐵籠,將我兩臂按對角線方向用手銬斜吊起來,接著又是一陣拳頭向我劈頭蓋臉打來,我還是不說。那位前任所長就拿一電棍電我雙手,電火花打在手上「啪啪」作響,同時散出來烤雞蛋的味道……
如此這般折騰我將近一天,一無所獲。晚上又輪換別的警察監視我、審問我、不讓我睡覺,只讓我在籠子裏站著,次日再審……如此六天五宿後,警察才把我送回看守所。一進監號,同室的犯人都吃了一驚,他們說:「你不被打死了嗎?怎麼又活了?」在監號昏睡了一天一宿後,才算基本消除睏意,可是兩個手腕依然麻木(直到被送入監獄三年後,才慢慢恢復正常)。待到身體稍有恢復,看守所警察又強迫我們做手工藝品──紮花,為看守所警察掙外快。
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不久我被非法判刑十三年,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瀋陽大北第三監獄九監區,監區長劉慶國和大隊長張慶紅安排了四、五個犯人監視我、「轉化」我,因我不寫所謂的「三書」、「四書」,雜役犯孟繁明、楊林在警察的授意下,一天晚上收工後,在儲物室將我踹倒,然後用塑料水管抽打我後背數十下,直到有比較好的犯人勸阻孟才罷手,才讓我回床休息。我後背被打的又紅又黑,疼痛難忍,晚上睡覺只能側身躺著,不敢仰臥,一週以後才逐漸恢復正常。
一次,十五監區就任大隊長王池和分隊長杜勇,因為我不「轉化」、也不參加所謂「勞動改造」,就攛掇管事犯人等二十來個犯人連續三天對我進行四、五輪毆打。特別是四月五日上午,警察王池和杜勇安排犯人組長王永軍帶領兩個新收犯人李崇和吳忠將我騙至堆放生產材料的大庫(這裏沒有監控頭),對我一陣拳打腳踢。特別是李崇,專門用腳踹我的左腰和左肋。後來,監獄接見室來電話說我的親屬要接見我,大隊長王池怕安排人打我的事敗露,就匆忙把我押入嚴管隊,搪塞親屬不讓接見。進嚴管隊後,肋骨和腰部仍然疼痛不止,小便時才發現我的尿液是紅色的(應該是左腎被踢傷所致),由於靠煉功和背誦師父大法,尿血現象一週後消失,肋骨疼痛將近兩個月才好(我想應是肋骨被踢裂了)。
二零零七年四月中旬,我被轉到瀋陽第一監獄九監區(後改為十監區)。「五一」假日剛過,因我不「轉化」,也不參加「勞動改造」,在監區犯人在操場上走隊列時,監區長高正魁叫我到樓上辦公室。一進屋,全監區十來個警察全在。高讓我參加勞動和改造,我說:「我沒有罪,所以談不上勞動和改造。」這時教導員張戈手提約一米長的電棍就來電我的手,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就電我的嘴和頭,我被電倒在地,屋裏的其他大小隊長六、七個人就圍上來用腳踢我,張戈電我一會兒就再交給高正魁、大隊長孫福慶輪流電我,直到走隊列的犯人上樓了,他們怕惡行暴露才罷手,然後命令犯人將我抬入嚴管隊一個月。六月六日,剛出嚴管隊回到監區,教導員張戈見我還不屈服,就又將我押入嚴管隊繼續餓我。總之,在監獄十多年間,因我不「認罪」、不「改造」、不「轉化」,除了夥同犯人打我外,警察將我押入嚴管隊就有十來次之多,每次至少半月。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二零一二年三月,瀋陽一監監獄長王文武指揮教育科、各監區警察對依然堅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所謂的「強制轉化」,開啟了第一監獄集中迫害法輪功弟子的最邪惡時期。三月十四日,教育科警察閆天翔夥同十監區警察和四、五個犯人,把我強行綁上了老虎凳,關進了四面窗戶都用黑布擋住的一間屋裏,眼前不到兩米的距離,放上一台大電視,裏面播放著污衊法輪大法的造假錄像,音量開到最大。兩個警察帶領六個雜役犯人三班倒輪流監視我,不讓我睡覺不讓我閉眼,二十四小時強制「觀看」污衊法輪大法及師父的錄像,吃飯、上廁所都不許離開老虎凳,又折磨了我三天兩宿。疲倦和吵鬧使我的大腦一片混亂,幾乎要「爆炸」,由於長時間固定一個姿勢坐在老虎凳上,使我至今三年多了腰部還時常酸、疼、麻、使不上勁……
僅因為我合法修煉法輪功的行為,我被綁架、關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和監獄,在那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它身體上的痛苦與傷害、各類侮辱與羞辱人格的對待以及其它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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