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李翠芳因為堅持信仰共被非法關押七次,四次拘留、三次勞教,還有在本單位被非法關押三次。二零一五年六月,李翠芳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
李翠芳說:「我從頭到尾,親身見證了江澤民毀滅人類的過程。人的思想從尚有良知,逐漸的泯滅良知的全過程。也就是從人到魔鬼的蛻變過程。我清楚地記得迫害剛開始時,所接觸的那些幹部、警察,還有那些勞教犯中,哪怕是再壞的人,在善良的大法弟子面前,他們都會表現出他們的良知和那麼一點善念來。可是越到後來,江澤民以金錢、利益、權力為誘餌,一次次的將他們放在十字路口,迫使他們為了名利、金錢、權位不斷地放棄良知和善念,一步步的向地獄邁進,一步步向魔鬼轉化。」
以下是李翠芳在她的控告書中陳述的部份內容:
一、修大法 嚴重疾病祛無蹤
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身體患有多種嚴重疾病:卵巢囊腫切除術後長期大出血,導致嚴重貧血,血色素只有0.7克,還有嚴重的急慢性氣管炎和哮喘,咳喘起來整夜不能入睡。膽結石、頸椎增生、腰椎增生、椎間盤脫出、黃韌帶鈣化、椎管狹窄、還有心臟、腎臟等臟器功能的問題造成的雙下肢浮腫、寒冷等等,身體極度虛弱,經常住院,靠藥物支撐著,每天把藥當飯吃,藥罐子熬壞了不知多少個,針打得臀部上都是針眼,成了硬塊,藥水都推不進去,往出冒。
由於長期生病,我心情不好,脾氣也很壞,易怒、暴躁、愛生氣,身體也越來越差。
一九九六年初春,我在一個小書店裏看到了《轉法輪》等大法書籍,從此走入大法修煉。煉功後,不知不覺中,全身的疾病不翼而飛,身體很快恢復健康,人也變得年輕、精神。凡是認識我的人都說我判若兩人,都快認不出來了;而我自己更是感到無病一身輕,從長期的病痛中解脫出來,感到無比的幸運,發自內心的感謝大法和師父,家人和親朋好友也都支持我修煉。
二、修大法我更善良、寬容、真誠
在修煉中,我的壞脾氣也變好了,整天樂呵呵的,幹起活來有使不完的勁。工作任勞任怨,不計報酬,認真負責,當時我在單位是財務科長,從未利用手中的職權為自己及家人謀過任何利益,在業務上,我利用業餘時間自學了大專會計專業,取得了大專文憑,並通過自學取得了國家統一組織的會計師和助理統計師兩項職稱的考試,並取得了由國家頒發的資格證書。這在當時、當地市供銷系統中也是鳳毛鱗角,在單位業務技術資格這方面,我是具有優勢的,當之無愧的。
可是,在公司內部撤並,精簡人員時,別人都盡力地想辦法找門子想留下來,唯有我沒有找領導活動。結果,沒有文憑、資格證書和職稱的,工作時間很短的都留下來了。唯有我被調離了會計工作崗位。我甚麼都沒說,就到行政辦工作。幹了不長時間,一天,上班後,被通知「放長假了,不用來上班了」,我平靜的甚麼也沒說,不到半個小時交了手續,就回家了。再過了不長時間,我丈夫也回家了(任生產科長,同一單位)。
那時大概是九七年,四十多歲,我正值年富力強,遇到這樣的事,如果在沒學法輪大法以前,無論如何,我都會找有關領導和上級部門討個說法、問個明白的。但是,由於學了大法,我知道了在個人利益上要看得淡,遇到甚麼事情不和人計較,不爭,順其自然的道理。就這樣無怨無恨,平平靜靜的回家了。在常人看來是無法理解的。
就這樣我和丈夫失去了生活來源,失業了。當時,兩個孩子正在上學,公婆和母親都沒有生活來源,年齡也都大了,需要我們照顧贍養,家裏又沒有甚麼積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生活,我和丈夫吃了不少苦,甚麼活都幹,勉強能維持生活。但我無怨無恨,無論如何困難,也從未找過單位或給領導和單位提甚麼要求。
在家庭裏,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丈夫家裏四個姊妹,他是老大,其餘三個妹妹,我們的關係很融洽。無論自己生活上有多大的難處,我們都是盡力承擔著照顧老人的責任,在利益上從不與人去計較,任勞任怨的撫養老人。我也一直寄錢給我的母親,買衣物等盡力照顧她。在對兒女的教育和其它方面,也都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處處做個好人。
現在想起來,如果不是學了法輪大法,按我的身體、個性、真是很難從這突如其來的打擊之中平穩的走過來的。我由衷地感謝我的師父,是法輪大法讓我知道了如何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如何寬容待人。如何真誠善良的與人相處。如何對待突如其來的打擊和磨難。從生活的困境中走出來。而不怨天尤人,樂觀自處。
這些事,當時我們就那樣默默的承受了。在迫害開始後,當地那些警察和上級部門的人,在單位了解到我的情況後,他們都感到很震撼,覺得不可思議,他們告訴我,對於我的情況,他們開了很長時間的會,也研究不出如何對我做工作,感到無法開口。在現在的社會,沒有人會這樣做,他們都感到理虧。覺得共產黨對於我們兩個在單位口碑評價那麼好的人,一句話就打發了。而且這麼多年,沒有一個人上門問過一句話、關心過一下。現在,人家學法輪功身體好了,活過來了,去北京說句公道話,你叫人家不要煉了,把人家抓起來,他們都感到實在不好張口。這都是他們告訴我的。
三、堅持信仰 遭酷刑折磨
我在第四次拘留和被三次勞教期間,遭到了長期罰站,長期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不准大、小便,長期關小號,毆打,幾十人群毆,警棍毆打、長期戴銬、戴背銬、戴銬身體長時間吊掛等。
記得二零零二年三月,江澤民竄到陝西,撥鉅款八十多萬專門用於迫害法輪功。同時,由陝西省「六一零」頭子劉某某親自帶隊,調集陝西男所─寶雞棗子河勞教所最邪惡的惡警馮某某、魏某某等,還有省「六一零」的人員與新調來的趙某某(女所中共紀委書記)等一干人馬進入陝西女子勞教所,一場血雨腥風的殘酷迫害開始了。
這次,在江澤民的親自督陣下,迫害達到了泯滅人性的地步。我因在大會上,勸趙不要強制轉化大法弟子,對他不好,就被趙當著全體學員的面用警棍打頭,在大法弟子群體抵制喊:「不准打人!」時,趙將我一把摔倒門框上,叫幾個打手將我拖出去,群毆後拉回來,當場宣布延教一個月。而後多名警察每人各拿一根警棍,把我一路打到一個房子裏,身體背銬吊掛在窗戶高處鋼筋上,這些警察拿警棍一陣毆打,直至我大叫一聲休剋死去後,身體冰冷,大小便解在褲子裏,也不知道。
又活過來後,發現自己已躺在地上,身體劇烈的顫抖,使冰冷的身體,慢慢恢復一點溫度,大小便都是血。卑鄙的是,他們不敢承認,我被打內臟出血,還叫幾個包夾,到廁所裏拿棉籤驗證,我是哪裏出血,編造說是來例假,痔瘡出血。以掩蓋逃脫罪責。就是被他們打得尿血便血的情況下,還不放過,又被他們用四個銬子大字型銬在死人床上,不准上廁所,不准大、小便。便的血被他們用我的衣服被褥來擦。
這次江澤民在陝西省,尤其在女勞教所,犯下了許多罪行。篇幅原因,就不一一細數了,聽趙某某講,他走後還要求陝西女所把迫害大法弟子的情況每天用簡報形式直接向他彙報。
還被吊掛在窗戶上連續九天十夜,放下來後腿腳腫的沒有知覺呈黑紫色;有一次還被幾十人群毆後,關小號,再被毆打。又綁在貨架上強行灌食,被教導員用警棍毒打致臀部像鐵砣一樣青紫堅硬,隨後,被懸空背銬吊在兩米多高的三層貨架上(他們叫「鴨子浮水」)至昏厥,汗如雨下,隨後至失去知覺,血壓脈搏全無休克,小便失禁。還不放過,又被雙手銬在床頭上,不准上廁所。
在勞教所多次被關小號,多次被上背銬。多次被強行灌食。有一次把我的手腳都用兩個手銬銬起來,像戴腳鐐手銬一樣(因勞教所沒有腳鐐這種刑具)還讓我這樣做勞工。最長一次被連續上銬達一個多月。大熱的天,我的腋下長了毒瘡流膿惡臭,被醫務所不打麻藥用手術刀、剪給剜掉了。但是,銬子還是接著戴。
在拘留所我還被戴腳鐐和手銬相連的那種不能直腰的刑具(自制)固定在木板床上,很是痛苦。
還多次被在飯裏投下不明藥物,而導致我出現類似精神疾患的症狀:思想打架,心情煩躁,身體發冷,自卑壓抑感、無名的恐懼感、冒出不想活、自殺等念頭、等等不正常狀態。其他被下藥學員也出現這種狀態。後被學員證實是給我和許多學員飯菜裏下了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他們也承認了此事。紀委書記趙某某和大隊長王某某也承認了這件事還在學員大會上講了此事。當然是為自己迫害大法弟子做辯護,說下藥是為了配合所謂的『心理治療』等等。
我還被多次強迫穿特製的限制人身自由的約束衣。在第三次勞教時,剛進所就被關入禁閉室的黑屋子裏為防止我煉功給我穿了兩件帆布做的袖子很長,反穿,後背繫帶,把雙手綁到後背,再吊到領子那麼高如五花大綁似的約束衣,白天黑夜都穿著,整整穿了一兩個月。在三次勞教、四次拘留的四年多時間裏受盡了各種各樣的酷刑迫害。最後直到把我整的身體完全垮了,心臟衰竭,血壓:高壓高達240到低壓120毫米汞柱。抽搐,眩暈,記憶力衰退,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還不讓我走,他們在給上面的保外就醫報告中,故意把血壓寫成正常。意欲把我迫害致死而後快,後因怕眾怒難犯,才不得不把我放了。
四、幾次被非法關押的簡述
第一次上訪被關押的大概情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操縱中共及政府開始對法輪大法與修煉者的打壓和殘酷迫害。為了通過正常的上訪渠道,反映自己煉功受益的情況。我與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去北京上訪。結果還未到信訪辦,在天安門就被抓到前門派出所,在那裏的一個大鐵籠子裏,被非法關了一天,沒有食水。晚上,被帶到了陝西駐京辦,在那裏又被非法了關了幾天。後來,為了繼續上訪,我們從那裏逃了出來,又去天安門。
最後,在回到寶雞後的第二天被抓。遭到了當地六一零,公安的非法關押、審訊。關押地點在我們單位。記得當時我被多人從家裏綁架到單位:中山東路派出所和中三東路辦事處六一零的海某某輪番審問我,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
第二次被非法關押的情況:
第二次是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因與同修在原煉功地點河灘煉功。被綁架後在單位被關押了幾日後,於二零零零年三月八日至二十三日在市金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後,被直接非法勞教一年(第一次勞教)。
第三次拘留、第二次勞教:大概是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初,因拒絕去洗腦班,去外地打工,被當地公安六一零等到家中抓人,未抓到我,就綁架了我的丈夫。還到我去打工的老闆家搜查,還把我單位領導等人也牽連上,說他們洩露了消息。還逼他們給我打電話,然後飛車去我所在的西安市電話亭抓人,蹲坑,通緝我,還要把我丈夫關起來(這都是他們後來在審訊我時親口告訴我的),這樣致使我有家不能回,也不能去找工作,一直在外流離失所幾個月。一直到六、七月女兒要高考,在高考前幾天,我回家時,被公安非法闖入家中綁架,拘留。以我在流離失所時去過同修家為由判我兩年勞教。
第四次拘留、第三次勞教:是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前後非典期間。我在回娘家的途中,發了幾份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我們當時正走在路上,後邊幾個便衣追上就綁人,也不出示證件,就用繩子把我丈夫綁起來。當時綁架我的是鳳縣黃牛鋪派出所,因我丈夫用摩托車送我回家,所以我和他還有摩托車都被扣。我丈夫沒有煉功,就把他放了,但他的摩托車卻不給他,最後交了兩千多元罰款才給他。據他們講,當時還在當地電視台播放了這則消息。
在鳳縣被關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我被送寶雞,他們說到我家拿被褥,結果他們去我家抄家,未出示任何證件,抄走了我的大法書等東西一蛇皮袋。送寶雞市拘留所因體檢不合格(非典期間)拘留所不收,他們就告到市公安局,經局長施壓,拘留所勉強收下。這次,我絕食抗議綁架。被他們上死人床,用自制的那種手腳連在一起的那種腳鐐手銬,不能直腰。迫害致第十天。他們騙說是要送我去外地關押,最後,由家人取保候審。
兩個月後,他們又突然來我家,未出示任何證件,再次騙我家人說,叫我去所裏問一件事。家人說每次都說問事,一去就不回來了。這次既然問事,我們要跟著去。他們就讓我女兒一起去了。結果到了金陵派出所。他們就把我女兒叫到另外的房子裏。而只問了我叫甚麼名字,就說:「送你回家吧!」把我往車裏推,我說自己走,並叫女兒出來。他們說先送你,就硬把我推上車,一路拉到西安勞教所。路上,我見他們在往高速路去,並不去我家。就知道他們又要迫害我了。這次綁架未出示任何證件,完全都是欺騙,體檢不合格,不知他們怎樣說的。最後,就收下了。我在勞教所被關禁閉時,向他們反映這次綁架的違法情況,要求他們釋放我,最後來了兩個西安市的警察。調查時我把所有事實都說了。他們還寫了筆錄,但也石沉大海。沒有任何消息。這次據勞教所講,他們判我兩年勞教,但我未見任何文字也未簽字。
另外,我的婆母,在我第一次勞教後七天死亡,她的死與對我的迫害有直接關係,因我婆母原患胰腺癌做過手術,但在我煉功後,一人煉功全家受益,婆母因我煉功而受益,身體我在家時一直很好。可我被抓後一則受到打擊,思念我。二則也失去了家庭環境。無人照顧她的生活。使我的婆母一下子病情惡化,很快死亡。家人說,死時她還念叨著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