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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刑、勞教、酷刑 天津韓文敏控告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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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濱海新區法輪功學員韓文敏女士,因為堅信「真善忍」信仰,曾被中共警察綁架四次,並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及勞教三年,期間遭受種種折磨;一百六十斤的她,從勞教所出來只剩一百斤,瘦骨嶙峋。

現年五十九歲的韓文敏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韓文敏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被唐口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河東看守所近一年,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直到二零零五年一月出獄。然而出獄不到四個月,韓文敏又被警察綁架,關押在津南區看守所,一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才走出板橋勞教所。此後,韓文敏在二零一四年六月被上古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一個月。二零一五年二月被勝利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禁十個小時。

以下是韓文敏在《刑事控告書》敘述自己遭迫害事實:,

在唐口派出所遭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河東區唐口派出所警察將我綁架後,將我的雙手銬在兩個床之間抻直,警察用他們礦泉水瓶,往我臉上潑水;用下流不堪入耳的流氓話侮辱我,逼迫我交代,威脅說:不說就拿電棍去。這樣刑訊逼供下午四點到次日早上五點左右。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頭部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頭部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早七點,警察把我換了一個屋子關押,把我的手用手銬反銬在椅子上,手銬嵌入肉中。之後給我戴上頭盔,兩個人輪流用棍子猛敲頭盔,致使我頭暈目眩,非常痛苦,同時把我的銬著手銬的手往後拉到極限,以增加我的痛苦,兩個人輪流上陣折騰我折磨我一個半小時。

大約在早九點時他們把我換到了一個帶有空調的屋子,把空調開到最低,屋裏很冷,這時警察們都換上棉大衣,我穿著夏季的單衣服,他們打開電扇對我吹,同時用滿瓶的水,一瓶接一瓶的往我身上澆,凍得我渾身冰冷,戰戰發抖,這麼折騰到下午五點。

在河東看守所遭野蠻灌食: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我被非法拘留關到河東看守所。二十七日提訊時,走到走廊的地方,帶著我的警察狠狠的用他穿的硬皮鞋踢了我的膝蓋一腳,把我的膝蓋踢瘀血、腫脹,走路發瘸。七月二十八日,警察拿著我沒說過的假口供,逼迫讓我簽字,嚇唬我說:這就是你說的,逼迫我承認。我問他我甚麼時候說的,他胡編說昨天,我戳穿他的謊言後,他怕我張揚,恐嚇我不要跟別人亂講。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日,我在看守所絕食抵制非法關押,八月十二日遭野蠻灌食,他們把我的手銬到椅子背的後面,用細繩子把我的頭向後壓,仰面朝天的用細繩子綁著身體靠在椅子背上,細繩子勒到了我的肉裏,把膠皮管從鼻孔插入,並故意在我的鼻腔裏攪和、抽拉,灌的是濃鹽水和很稀的粥,這樣灌了三天。

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到虐待: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我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由於我拒絕「轉化」 ,被逼每天從早五點半到晚十一點多,一直坐小板凳或馬札,不讓活動,這種虐待比被強迫勞動還痛苦。每天都被幾個犯人包夾折磨著,洗漱、洗澡、吃飯、上廁所,都被催促快點,不讓正常生活,吃飯時不給水或稀飯,自己暖壺裏有水,也被包夾犯人倒掉。平時經常被犯人打罵欺負,期間還變換花樣的折磨虐待。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整月,從早五點半到晚十一點多,我每天都被罰站,吃飯的時候也不例外,甚麼時候都必須站著,最後腿都站腫了。

二零零三年十月有一個星期,由於我不「轉化」,獄警逼所有的犯人都陪著坐著,不讓睡覺,犯人們被強迫勞動一天很累,怨氣很大,這樣他們把怨氣都撒到我們身上,犯人們打我、罵我、折磨我,這樣整整一個星期。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我被從三監區轉到五監區繼續迫害, 五監區是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魔鬼監區,在那裏我遭到了更嚴重的迫害,每天不讓活動,一直坐在小板凳或馬札上,連吃飯都不讓洗飯碗,讓我減少活動時間,上廁所也被限制。

在津南區看守所遭受的虐待: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我被綁架,關押在津南區看守所一個多月,期間我被單獨關小號七天,一直戴著手銬腳鐐子,狹小的空間,吃喝拉撒睡都在裏面,環境陰暗,潮濕、骯髒。

在板橋勞教所遭迫害事實: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我被劫持到板橋勞教所。之後,我一直被逼坐小凳子,身體不許靠,對著牆離牆很近的坐著,臀部都坐出膿包糜爛,每天還被逼聽誣蔑大法的錄音;不許與他人談話交流,連對眼神都不行。有時罰站,連續站一天。

由於我不「轉化」, 就被非法加期一百天。進勞教所時我的體重是一百六十斤,出來只剩一百斤,瘦骨嶙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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