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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酷刑一度命危 遼寧張英東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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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遼寧省黑山縣黑山鎮現年五十七歲的張英東女士,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曾被非法判刑、勞教,期間遭受酷刑折磨,一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張英東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張英東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於一九九七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曾經患有胃潰瘍、膽囊炎、神經衰弱、慢性闌尾炎、關節炎、腰椎間盤突出等多種疾病不翼而飛;尤其心性得到昇華,不論在家和單位,我都按大法「真善忍」的法理約束自己。在家與公婆、妯娌、姑嫂關係都非常和睦。在單位善待同事,幫人排憂解難;工作中盡職盡責,得到領導和同事的認可,即使買斷工齡後仍聘我為綜合辦公室主任。

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從此我就失去安定的日子。

遭綁架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早,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馮文方、張士春、畢詩君、和一姓劉的等四、五個人,以看電表為名騙開了我的家門,不由分說抄了我的家,搶走了我的私人財產:一台電腦、兩台打印機、切紙刀、大法書籍和多種救人的大法資料。(直接經濟損失近2萬元 )讓我跟他們到公安局,我說我沒違法我不去。他們四、五個人強行綁架我,四個人分別拽我的兩隻胳膊和兩條腿,四肢朝上後背磕著樓梯往下拖,把我從家三樓一直拖到一樓外面的院子裏,然後又強行把我推到警車裏,他們把我強行綁架到黑山縣公安局。

在公安局,畢詩君要給我上背銬,我不讓他銬,我說:你銬我是違法的,對你沒好處。他就把我的右胳膊小臂掰傷。下午把我非法關押在黑山看守所。我和另一名同修吳永傑同時絕食抵制迫害。獄醫孟憲平帶幾個警察和犯人強行給我們灌食,硬把手指粗的膠皮管子從鼻孔往胃裏插,把我的鼻子和嗓子都插出了血。出不來氣又噁心,吐又吐不出來。我倆鼻子和嘴流著血,雙手銬在背後,胃裏插著管子,從上午十點直到下午三點長達五個小時。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在我幾次被迫害致昏迷的情況下,黑山法庭的張鳳友、紀冬梅、張愛國等人在看守所對我進行秘密非法審判並判刑七年。

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黑山看守所在我兩個月不能進食,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硬把我抬上警車送入大北監獄。

到監獄醫院後經體檢,查出我心、腎衰竭、酸中毒、極度營養不良等四種病症,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監獄不肯收。為了把我留在監獄,看守所卻拿出五千元錢給監獄。但是,監獄看我身體極度衰弱怕死後擔責任不肯收,結果他們五千元沒送成,又將我拉回黑山。

回來後,他們繼續對我進行迫害,獄警堯海濤(音)、獄醫孟憲平,用膠帶把我雙臂背後纏住,仍然強行灌食四天。此時,我的胃裏已接受不了任何食物,而且吐出的都是紫黑色的血。

二月十三日,看守所害怕我死在裏面,上報檢察院和法院,以監外就醫的形式將我放回家。然而第二天黑山縣公安局以索要手續為名對我及家人進行騷擾。我不得不拖著極度虛弱的身體離開了家。

再遭綁架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我去鐵嶺因看一同修,被鐵嶺警察綁架到鐵嶺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由於我不報姓名。鐵嶺市國保大隊長謝祥軍和瀋陽市六一零一名姓王的便用電棍電我膝、肘關節的敏感部位,後把我劫持到鐵嶺看守所關押四十多天。

在鐵嶺看守所,警察唆使吸毒犯人對我進行毒打。我在床上打坐煉功,她們四、五個人像瘋了一樣,把我從床上抬起來,摔到地上。

為防止我煉功,警察給我戴上腳鐐子,鎖在床上的固定鐵環上,就這樣我被鎖了七天七夜。我絕食抗議四十多天,他們強行給我灌食。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三日,警察以無名者的身份將我劫持到馬三家女子勞教所。

遭受「抻刑」折磨

剛到馬三家,我被關押在三大隊,勞教所使用車輪戰術,不讓我睡覺,輪番對我施加壓力。這種情況持續了二個多月。

二零零八年奧運之前的幾天,勞教所把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關在一起,強迫奴役勞動。每個學員由兩個犯人監控,監視一舉一動。警察以減刑為誘餌,慫恿犯人折磨大法弟子。

十月八日,勞教所為了強制學員在他們所謂的考核表上簽字,除一大隊原有的警察外,又來兩名男警察,一個叫張良,一個叫彭濤。個個手持電棍,開始一個一個叫學員到辦公室簽字,不簽的就上刑。我和大連的鐘素娟是最後叫去簽字的,我剛到辦公室警察隊長趙金華就打我一個嘴巴子。因為打人犯法,我讓她給我賠禮道歉,男警察張良拿塑料鞋底子就打在我的右臉上,當時右眼就甚麼也看不到了。然後七、八個人一起上來對我連踢帶打、電棍電,七、八隻電棍一起電。又說我不導電,把我按在地上,把鞋脫掉往腳上潑水。

看我還是不妥協,大隊長李明玉大吼著:「抻她!把她吊起來抻她。」然後指著我喊:「抻死你,你寫三書都不好使!」(註﹕在馬三家我不報名,開始叫我無名,後來同修給我取的名),接著張春光和馮濤等給我上抻刑,整整抻了兩天兩夜。這種刑是利用上下兩層床,從床頭把人的上身推進去,下身在床的外面,床底下橫綁著一根角鐵,先把人的兩條腿綁在一起,然後把腿和角鐵綁在一起,兩隻胳膊用手銬銬在手腕上,在床的兩側吊起來,手銬固定在上床的樑上,腰直不起來,腿蹲不下,整個身體的重量都在兩隻胳膊上,只幾分鐘就全身濕透,大汗淋漓,手腫成黑紫色,痛不欲生。人都被抻昏死過去。時間一長手銬銬進肉裏鮮血直淌。

怕我說話,趙金華和幾個警察按著我的頭,用寬透明膠帶把我的嘴纏了三層封上,從上午九點鐘一直纏到晚上七點多才把膠布撕下來。好長時間一吃飯,左邊下頜骨就痛。

我被吊的兩天兩夜中,不給水喝,不給飯吃,不讓上廁所。因疼痛汗出盡了,渴的嗓子焦幹,不能說話。

我不知昏死了幾次。當我只剩下一口氣時才把我放下來,這時,我的右半身已沒了知覺。渴的想喝口水,卻又都吐了出來。一連幾天都不能進食,吃甚麼吐甚麼。

受此酷刑的大法弟子由於長時間拉抻,肌肉組織嚴重損傷,腰直不起來,幾乎不會走路,全身浮腫,青一塊紫一塊,手腫得像饅頭,黑紫色,傷痕累累。我的兩隻手都被手銬勒進肉裏,皮脫下來,露出骨頭。待手皮長出來,手也不能沾水。不管是涼水還是熱水,只要一沾手,渾身就像針扎似的痛,四個月都不敢剪指甲,一碰指甲就鑽心的疼,我嘗到了手指連心的滋味。

被警察掰斷胳膊

上刑以後,我生活不能自理,衣服都是別人幫著穿,上廁所都是別人幫著提褲子。二十天後,大隊長張春光讓人幫我穿上鞋,逼我到車間去幹活。我幹不了,張春光說我裝的。我不幹活,張春光就讓我在彈棉車間站著。彈棉車間是六十年代私人小作坊,彈棉設備陳舊老化,沒有安全保障。窄小的空間,雪花般的棉花粉塵滿屋飛舞,沒有任何防護保健設施,戴著雙層口罩嗆的都出不來氣兒。她們就逼我在這樣的車間內站著,還不讓戴口罩。

我要求檢查身體,她們把我弄到勞教所她們自己的醫院,我問醫生我的右側甚麼時候能好,醫生搪塞說看你怎麼鍛煉了,一兩個月,或半年,如果不鍛煉十年八年也夠嗆。我要求檢查神經是不是壞死了,他們說得上醫大去檢查這裏沒設備,我要求去醫大,她們不讓。但是回來後她們就不讓我幹活了。這明顯的看出醫生診斷我的右側神經已經壞死了。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又到了簽考核表的時間,大隊長張春光和兩名警察強行掰著我失去知覺的右手在考核表上按手印,將我的右臂從膀子根處掰斷了,直到三月十日結束非法勞動教養迫害時,骨傷未好,生活還不能自理。(在馬三家勞教所醫院、瀋陽醫大和瀋陽骨科醫院都拍了片子。出來時我向警察要片子她們不給)。

在迫害我的整個過程中,都是秘密進行的,只有參與迫害的警察才知道,其他警察都不知道。事實上,迫害大法弟子都是這樣秘密進行的。

家人遭迫害

二零零六年我被逼無奈離開家後,黑山公安局警察為抓到我,把我丈夫李志剛綁架到公安局刑訊逼供,給他戴上手銬,畢詩軍用腳踢在他的右肋骨上,當時痛的他上不來氣,好長時間不敢出大氣,咳嗽痰裏帶血,即使這樣還給他關押在黑山看守所兩個多月,最後黑山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娓靜、副隊長肖忠影他們還勒索我家人一萬五千元錢,才放了我丈夫。

丈夫以前得過糖尿病、肺結核合併症,醫院治不好的病,丈夫通過煉法輪功身體全好了,由於兩個多月的折磨和恐嚇丈夫的身體舊病復發。加之公安局警察經常騷擾他,給他施壓,身體和精神的打擊到了極限,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年僅五十七歲就帶著遺憾離開了人世。

為了抓我,我所有的親屬都遭到了騷擾,恐嚇,原本修煉的親人,有的不敢煉了,公婆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公爹精神恍惚被車撞折了大腿於二零一零年撒手人寰,婆婆承受不了打擊得了腦血栓,至今五年癱瘓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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