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三十七歲的陳暉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向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陳暉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的事實:
我是一九九八年四月份在吉林省吉林市東北電力學院上大學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我從小身體就非常不好,經常得病,還查出來有先天性心臟病,常年經常得各種流感、腸炎,到醫院輸液是常客。而修煉法輪功十七年來,我的身體非常健康,沒有生過一次病,沒有吃過一次藥,這本身就是非常神奇的。
修煉法輪功後,我對待家人、同學和同事都真誠相待,遇到矛盾儘量的體諒別人,更能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由於職務的原因,經常有客戶、材料供應商給我送購物卡、現金、禮品、土特產等,甚至打聽到我的住址送到家中,我都不收,告訴他們我做的事情都是正常的工作,是份內的事情,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師父對我們有嚴格的要求,不能貪佔名利,我一定會公事公辦、給他們提供好的服務和合作環境,不需有額外的擔心,然後把禮品、現金等婉言謝絕。個別的實在推托不了的,我就分給薪酬較低的下屬、員工。很多客戶都把我當成兄弟、朋友。
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頭目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我將一張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傳單送到工作單位經理辦公室,結果被警察綁架到警務區,後又被非法關押到聊城市看守所三個月、拘留所兩個月。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我遭到多次毆打、控制睡眠,並且受到多次非法提審,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供出其他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八月底,我被劫持到區「六一零」洗腦班關押迫害一個月。洗腦班用整天播放污衊法輪功的錄像等各種手段強制洗腦、「轉化」,迫使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二零零一年九月,我又被劫持到山東淄博王村勞教所附近的省洗腦班,非法關押兩個月。期間我被強迫在洗腦班和王村勞教所兩地來回轉送、被反覆強制洗腦、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受到了極大的精神和肉體的摧殘,包括罰站、長期罰蹲、剝奪睡眠和肉體折磨。由於酷刑折磨,致使我的左腿前面神經損傷部份失去感覺。
這樣,從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我被非法關押到警務區、看守所、拘留所、區洗腦班、省洗腦班長達八個月,至今沒有給我任何說法和書面手續。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回聊城後,「六一零」人員要我半年內每週要給省法制培訓中心(實際是洗腦班)打電話報告。從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六一零」人員指使工作單位限制我在單位居住了近十二個月。二零零四年三月,我因持有法輪功經文又被工作單位送到警務區關押,幾天後公安局警察趁我不在,闖到我家非法搜查,搶走價值約四千元的電腦。老母親嚇得直哭。
二零零四年九月底,我正在工程施工工地日夜加班工作,「六一零」人員又指使工作單位將我非法限制在單位居住,直到十月七日。我曾兩次被拘留在工作單位居住,累計近十二個月,至今沒有給我任何說法和書面手續。
從二零零一年至今,「六一零」人員每逢敏感日都要給我的工作單位打招呼,重點監視、控制我的人身自由,侵犯我的人權。
這場迫害,使我的家人也受到了極大的精神和經濟迫害,六十歲的老母親整日以淚洗面,睡不著覺,寢食不安,受到了極大的精神刺激和心靈傷害,精神的創傷對家人的迫害尤為深遠,延續十幾年無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