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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遭勞教折磨 原重慶勞工科科長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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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重慶市五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岳春華,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不斷遭受迫害至今,先後至少七次被綁架,其中三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抓進洗腦班,其中一次被洗腦班迫害長達兩年,被迫流離失所五年。十七年來,除了被關押黑監獄,岳春華的生活顛沛流離,退休養老金被扣發四年,兒子受株連,被開除學籍。

二零一五年六月,岳春華用實名向最高法院、檢察院控告發起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岳春華,原係重慶標準件設備製造廠(重慶軸承公司三分廠)職工,曾擔任廠勞工科科長、工會主席。一九九六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有嚴重的胃痛病、習慣性拉肚子、嚴重的中耳炎大穿孔,導致經常性的頭痛、說話聲音沙啞等疾病。修煉大法後,除了兩耳還有表面的病狀外,其它所有的病痛全都消失了。特別是她按真善忍做人,修心重德,善待他人,工作更加踏實,家庭和睦。大法使她思想境界得到昇華,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中共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岳春華屢遭迫害,被撤銷了工會主席、勞工科科長職務,調到車間當機床工。下面是岳春華自述三次非法勞教是遭受的迫害事實簡述。

一.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毒打、七天七夜不准睡覺、吊銬、背銬、"蘇秦背劍等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我被非法關押到重慶市沙堡女子勞教所,持續一年零十八天的。其間,我被二十四小時嚴密監視監控,說話、走路、上廁所等一切生活及行為都失去了自由。獄警經常用污衊、誹謗法輪功黑板報、書面資料、大會、小會進行強行精神上的洗腦迫害。我遭長期毒打,拳打腳踢、扯頭、體罰站,每天早上五點鐘到晚上十二點。有時深夜一點多鐘,連續四個多月(同年五月十日到九月二十四日)因不配合女警察舒暢要求做的題,被逼七天七夜不准睡覺,一直站著的酷刑折磨。

六月間,酷熱天氣女警察陳真(音)不准洗漱。因我不穿勞教服,抵制迫害,被吊銬、背銬、"蘇秦背劍"兩小時,後接著女警察陳平將我雙手反背關小間七天。在超期十八天後不准回家,由新橋街道主任文某某等人直接押送我到重慶歌樂山洗腦班長期非法拘禁,洗腦迫害。

二.重慶石馬河女教所:野蠻灌食、暴力毒打、性迫害、灌水折磨、體罰迫害

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我被非法強行押送重慶石馬河女教所四大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大隊),我因不穿勞教服,喊法輪大法好,被女警察葉楓唆使四、五個吸毒勞教強行用寬膠帶緊封嘴,用寬膠帶將我雙手貼身緊繞綁折磨,後被關小間,差點休克。

二零零九年六月,因我絕食抗議,一兩頓飯不吃,就被大隊長舒暢,副大隊長陳彥雁(迫害法輪功的專管大隊長),女警察趙媛媛(專管迫害法輪功的隊長)指使吸毒勞教陳誌、賴麗霞等人野蠻灌食。陳彥雁將我的雙手反背銬著,吸毒勞教把我按在地上平躺著,一人壓我的雙腳,一人壓我的身上,趙媛媛和勞教陳誌用針管一管一管的把很濃的豆奶粉朝鼻孔野蠻灌。因灌食又不准大小便造成大便嚴重失禁的折磨持續了一個月左右。

同年七八月間,因不寫所謂的思想彙報,酷暑天氣,副大隊長陳彥雁不准我們洗漱二十多天。

二零一零年一月下旬,這時正是從西山坪男教所抽來了李勇、王成等三個男警察,專對法輪功學員強行轉化期間。因我不蹲,不打報告等。被關在四樓的學習室(只有半間捨室一般大)被女警察陶忻,陪同的任飛燕,指使吸毒勞教陳志、丁霞(包夾組長,北碚人),在場的陳世碧,丁霞,陳志,就用暴力毒打。我喊法輪大法好,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大法弟子遭惡報。她們為了掩蓋犯罪事實,去趕緊關閉門窗。女警察就猛搧我耳光,也不知搧了多少次,累了,陳志和丁霞就拳打腳踢,把我打在地上,用腳使勁踩,腳踢,用腳和手腕跪,亂扯頭髮,拳頭猛擊頭。把我再打倒在地好幾次。我坐在地上盤著雙腿,被丁霞、陳志將我的腳扳下,脫下我穿的半筒鞋,用鞋口緊緊捂著我的嘴鼻,使我無法呼吸,危險中我使勁掙扎推開了捂著我嘴的鞋,才脫離了危險。

更惡毒的她們耍流氓性迫害,丁、陳兩惡人脫掉我的褲子把幾個小紙團,塞在我的下身處,用筆在臀部處亂畫。多無恥的流氓啊。她們受中共邪黨假惡鬥的毒害,瘋狂得完全失去了理智,沒有了人性。

我被打得全身的疼痛還沒有消失,又暴力毒打灌水折磨。不准我上廁所大小便,早六點起床開始站到晚上深夜二點半,後又凌晨三點,上床只能躺著不准閉眼,折磨了四五天後,這時我有些恍惚了。接著一月二十六日中午就開始暴打灌水。

在她們行動之前,女警察陶忻指使陳志(吸毒犯)、陳婷(盜竊犯)把我拖到本捨室監控看不見處,我就喊法輪大法好,迫害大法弟子遭惡報。這時兩陳惡人將我抵在牆上,就一瓶一瓶的猛灌(用營養快線塑料瓶),嘴鼻耳都灌。先把我站著抵在牆上,後又把我按倒在地上坐著背抵著牆上,一邊灌水一邊暴打,用拳頭打臉,打頭,用腳踩,腳踢拳打,腳踢猛烈毒打,故意將水朝衣頸裏倒,寒冷天氣,全身的衣服濕透了,女警察陶忻還不死心,就叫兩個惡人把我當成拖把,一人拉一隻手在地上拖,直到把地上的水拖乾才暫停了行惡。陶忻還說下午繼續。

接著,就是強行所謂的"學習",灌的都是些污衊、誹謗法輪功和我師父的謊言。二十幾天後,就由洗腦迫害轉成了體罰迫害(就是所謂的整訓)。她嚴厲的要求包夾嚴密的監督我一直蹲,一直站,有一次從晚上八點半一直蹲到凌晨二點半,連續六小時的酷刑折磨,直到五月十三日才是站、坐、蹲。從早晨六點半起床(有時七點)直到晚上十二點。整個體罰迫害(也就是所謂的整訓)持續到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保外就醫釋放。

三.重慶市女子勞教所:軍蹲,站軍姿、使勁扯頭髮、走三十圈「鴨步」、暴力毆打、藥物迫害等

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上午十點鐘左右,在重慶市沙坪壩區都市花園一女法輪功學員家被物管人員和一重慶市公安局便衣男警察和兩個沙坪壩區六一零人員(是沙坪壩區公安分局警察),一個姓朱,另一個叫唐兵四人以安全檢查為藉口,敲門後直進了屋,當時我們正在看《轉法輪》寶書。綁架了我們,搶走了我的一本《轉法輪》等私人物品,還有其他(她)倆個法輪功學員的私人物品。

他們要綁架我走,我不配合,兩六一零人員唐兵和朱某某抓著我的雙腳使勁朝下拖,我高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就架著我雙臂拖著就走,一路上我一直高喊法輪大法好!直到拖上警車。

到了天星橋派出所我還是不配合,當天晚上十一點鐘就把我們押送到沙坪壩白鶴嶺戒毒所。十天後即七月十五日,誣判了我兩年勞教,為了掩蓋誣判犯罪事實連《判決書》也沒給我。就把我押送到重慶市女子勞教所遭迫害,送進勞教所四大隊(是迫害法輪功的專用大隊)大門時,因我不下車幾個值班勞教犯人強行把我拖下車,我呼喊"法輪大法好"反迫害。就把我直接關進三樓隔離室所謂"整訓"迫害。

每天都是軍蹲,站軍姿(幾乎沒有坐)的體罰。特別是包夾唐紅霞(盜竊犯),只要姿式不合她的意,那就是遭拳打腳踢,所謂的"糾正行為規範動作"為藉口的暴力毆打,主要是打頭部,背,扯頭髮,踢腰部等。這是她們的一種迫害手段,很陰毒。我就喊"法輪大法好"反迫害,這種迫害事件幾乎每天都有。

一次包夾李祖輝強行我看污衊法輪功的「公安部的六條禁令」我不服從。四、五個包夾一擁而上施加暴力拳打腳踢的毆打,亂扯頭髮,打頭部,背,踢腰部等,特別是劉定容(音)(包夾大組長,黑社會)抓住我頭頂的頭髮使勁扯,感覺我的頭髮連頭皮一起被扯掉似的。我喊"法輪大法好"反迫害。隊長來了,我說包夾打人,她們都不承認,就不了了之了。主要迫害凶手:劉定容(音)(包夾大組長,黑社會),陳林梅(賣淫,後來的包夾大組長),李祖輝(賣淫,江津人)等犯人。

還有一次一包夾李祖輝又威逼我看「公安部的六條禁令」,我還是不看,她就將寫在一張大作業本紙的"公安部的六條禁令"捏成一個小紙團野蠻的塞在我嘴裏,要我咽下,我不服又高喊"法輪大法好",她沒得逞。

在隔離室因包夾們每次打我,我就呼喊"法輪大法好"反迫害,負責迫害法輪功的專管女隊長陶忻怕人聽到,為了掩蓋她們的犯罪事實,就把我帶到使人聽不到的四樓,所謂的"嚴管整訓"也就是強行"轉化"。

女警察陶忻現場指使,叫我在走廊上走三十圈「鴨步」,我走了七、八圈後,我意識到這完全是一種折磨人的酷刑,我就不走了。包夾大組長陳林梅等人強行要我走,我不走。她們就施加暴力拳打腳踢,扯著頭髮使勁拖,用腳蹬背。女警察陶忻叫來了另兩個女警察(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隊長)現場指使。又叫來了一群在一樓做奴工的勞教犯人,其中一個叫周藝(吸毒的),特別積極,她身高一米七,打人凶狠。在我背後不斷的腳踢我的背,用拳頭打我的頭。

還有一次,九月初的一個下午負責迫害法輪功女警察陶忻說要「規範」一下我的行為,指使周藝三人包夾又把我帶到四樓隔離室,就令一幫身強體壯的犯人,周藝、陳林梅、李祖輝、唐紅霞、廖小軍五人,將我反綁後掀翻在地坐著,背後的犯人用拳頭猛打我的頭,用腳蹬我的背。又把我拉躺在地,一犯人騎在我的身上亂扎,用拳頭打我的頭,用肘關節頂我的脊背,其他犯人對我亂踢、猛打,扯頭髮。之後又把我拉起來立正站著,用力踩我的腳背十個腳趾,踩得鮮血淋漓,然後再將我推倒,拔下我的褲子,把我的大腿掰開,幾個犯人使勁踩我的大腿內側,踩得青一片紫一片的,一直折磨了幾個小時。

A、藥物迫害

大約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身體大檢查後,強行叫我服甚麼藥。三四天後,我身體出現異常反應,雙腳疼痛無力,小便嚴重的時頻時禁非常難受,直到現在這種狀態都還沒有完全消失,使我的身體受到嚴重的摧殘。

B、做奴工迫害

大約二零一二年上半年,強行我做奴工,特別在紙殼車間,膠毒很重,每天八點鐘直到晚上七、八點鐘,才回舍房,中午不休息,全是站。二零一二年底,我的雙手背十個指頭關節處因膠毒影響開口子痛得難忍。所部醫生看後才通知隊長把我調離紙殼車間。

C、嚴重的經濟迫害

扣發了我被四年勞教期間(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和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的退休養老金,同時取消了其四年的增資待遇。

四.嚴酷的迫害給家庭造成的極大損失

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給我、給我的家庭及親人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壓力,家人經常為我擔驚受怕。

由於流離失所在外多年和多次被關押迫害,並無法照顧家中接近八十歲的老人,無法管教兒子,更無法承擔應盡的家庭義務及責任等。我家老人(我婆婆)一九九六年學法輪功後,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她的脾氣變好了,身體也好了,因為江澤民的迫害不斷升級,承受不起這巨大的精神迫害,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四日含冤而死。兒子又被重慶市鳳鳴山中學強行開除,這些給家庭造成巨大的精神上的痛苦以及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都是無法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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