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白金玉女士控告江澤民,敦促中國最高檢察機關依據《憲法》、《刑法》的規定追究被控告人江澤民涉嫌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誹謗罪、侮辱罪、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員罪、強迫勞動罪等刑事責任。
下面是白金玉女士在控告書中所述的部份事實。
被控告人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至今,利用「六一零」非法恐怖組織及包括軍、警、公、檢、法、司、國安、外交、新聞、政法委等各級黨政機構在內的整個國家機器,一手挑起、煽動、策劃、組織並推動實施了一場對上億法輪功修煉者群體大規模的、系統的、長期的滅絕性迫害,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白金玉一家人深受其害。
趙旭東被綁架四次,勞教一次,在第四次被綁架到蘭州第二看守所,二零零四年二月七日下午在四監區一分隊六號室被長達五十天的野蠻灌食迫害致死,當時只有36歲。妻子李紅平被綁架六次,勞教一次,洗腦班關押一次,九死一生。
白金玉被綁架四次,勞教一次,(一次因體檢不合格拒收),判刑一次,被迫害致殘。但二零零七年以來長期被監視、監控、監聽、跟蹤。
(一)趙旭東被迫害的事實
趙旭東生前和妻子為女兒過生日 |
趙旭東原繫蘭化公司公安處供銷公司保衛科幹警,為人正直,心地善良待人寬厚誠實,在家孝敬父母,關愛妻兒,是單位同事鄰里親朋好友公認的好青年。一九九七年年底突發性的障礙性精神分裂症,往汽車上撞,險些喪命,單位和家人立即送去天水住院治療,先後兩次住院。後在全國各大醫院、西醫、中醫、偏方、土方都用了,效果不明顯。家人為他操碎了心。一九九八年下半年讓趙旭東學煉法輪功。開始時是哄著他,由家人給他念《轉法輪》,每天堅持給他念。慢慢的他能靜下來了、不鬧了、不胡說了,再下來他自己能慢慢看《轉法輪》,再後來就給他教煉法輪功五套功法。奇蹟出現了,他的病情穩定了,藥也不用吃了,生活正常了,趙旭東得救了。
趙旭東知道是法輪大法救了他,是李洪志老師給了他第二次生命。他不錯過任何講真相、洪揚大法的機會,上班路上、送孩子上托兒所,給托兒所的阿姨們、左鄰右舍、朋友同事講,他用自己的錢到複印店印真相資料,利用下班時間騎自行車到郊區、農村、居民區發資料。當地很多人都從趙旭東的身上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和神奇。菜市場賣菜的人到今天還有人講起趙旭東宣傳法輪功的事情,講當年趙旭東給他們講法輪大法好的情景,說他推個自行車,後邊帶個小孩。
一九九九年六月江澤民以權代法成立了凌駕於國家和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命令610辦公室系統的對上億堅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滅絕政策,一夜之間全國上下報紙電台電視台對法輪大法的污衊鋪天蓋地,從中央到地方,利用軍警特務大肆非法抓捕和折磨法輪功學員。
趙旭東常說:沒有李大師就沒有我的今天,我的第二次生命是法輪大法李洪志師父給的,大法讓人做好人,提高心性,按「真、善、忍」做好人,是邪的,正的是甚麼樣的?他於一九九九年十月獨自一人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為師父討個公道。信訪辦把他送到蘭化駐京辦事處後單位接回,直接送到當地西固寺兒溝拘留所,他絕食反迫害。家人每天找公司領導以及當時蘭化公司的610辦公室主任,蘭化公安處副處長李明曉,去找他要人,絕食第九天人都已脫像了,拘留所,單位都怕出事承擔責任就把趙旭東放回來了。
趙旭東第二次進京是二零零零年五月左右,他獨自上天安門打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被前門派出所惡警綁架,被打的滿身傷痕,臉上被電棍電擊的疤痕很長時間才好,當他從昏迷中醒過來時,室內無人他趕緊逃出來了。
二零零一年初,趙旭東領著五歲的孩子想上北京找親人,在火車站身上的橫幅被惡警發現,把趙旭東銬在暖氣上,幾個惡警輪番打,後被蘭化公司接回直接送到當地西固寺兒溝看守所,惡警讓號室裏的在押犯打趙旭東,把他身上的皮夾克毛衣毛褲都搶去了,下巴頦都打歪了,幾天沒吃飯,這期間趙旭東單位的袁錦鳴等人,把趙旭東五歲多的孩子關在供銷公司保衛科值班室裏,晚上讓孩子睡在兩個方凳拼的床上,他們睡在值班室的床上,白天沒人管沒人問,碰到一個好一點的,帶孩子到樓下買點豆漿油條,孩子晚上怕,哭喊著「我要爸爸,我要媽媽」,驚動了辦公樓後的住戶。這是後來偶然間聽那裏的住戶說的,惡警對著孩子大聲吼叫,「你再哭,把你送孤兒院去。」幾天後孩子被趙旭東的妹妹接去了。
趙旭東絕食抵制迫害,被折磨的不像樣子了,單位怕承擔責任,一邊給趙旭東辦保外,一邊辦理勞教手續,蘭化公司610李明曉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給趙旭東勞教兩年。保外出來不到一星期,為了儘快把趙旭東送到勞教所,保衛科袁錦鳴帶幾個人在趙旭東父母親住的樓下車棚蹲坑,趙旭東一下樓,幾個惡人將他們朝夕相處的同事強行綁架到平安台勞教所,分到二大隊。
在勞教所,趙旭東被裏邊的吸毒犯、流氓等犯人隨便打罵,酷刑折磨。高強度的體力活、又髒又累的活讓他幹。由於身體上的折磨、精神上的強烈刺激,趙旭東出現了高血壓症狀,同時舊病復發,趙旭東的妹妹、妹夫聽到消息後,到勞教所看望時,在一個好心人的指引下,找到了第二大隊主管迫害法輪功的隊長,辦理了保外就醫。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五日趙旭東走出了勞教所。這一天在流離失所的趙旭東的妻子李紅平被蘭州市城關區公安國保大隊在被租的房子裏綁架。趙旭東從勞教所出來,單位讓他下崗,每月只發二百二十元 。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趙旭東在自己的家中和當地幾位法輪功學員被蘭州市安全局裴懷偉、王軍等幾十個惡人綁架,戴上手銬、黑頭套,亂翻抄家。這些惡人的惡行被當時趙旭東七歲的孩子看得清清楚楚。這幾位大法弟子被帶到省安全廳大院,後邊一棟大樓上,每人一個房間,幾個惡人圍攻一個法輪功學員,搞刑訊逼供,酷刑電擊,讓學員交代「犯罪事實」。趙旭東被折磨的大聲喊「法輪大法好。」同時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聲,所有人都聽到了。十二月十日在安全廳有看守所的情況下,將趙旭東等四人送到蘭州市華林山第二看守所四隊,一分隊六號室,隊長叫他幹活,他說我不是犯人,隊長李魁等人指使在押死刑犯喬兵(號長),毒品犯馬青雲等每天拳打腳踢,打趙旭東的慘叫聲在院裏幹活的人,其他號室的人都聽到了,惡警給趙旭東戴上腳鐐手銬,用鐵絲串在一起,專門用於死刑犯的全銬背刑具,把人捆在一起,無法行動。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
為反迫害,趙旭東開始絕食,惡人對趙旭東灌食,開始負責的是一個姓王的醫生,每次灌食都叫幾個在押犯人,用膠皮管、塑料管強行從鼻孔,從嘴裏往下插,有按頭的,有扒嘴的,有撬牙的,人還被捆著。在趙旭東一次次極端痛苦的呻吟中結束著一次次罪惡的迫害,這種毫無人性的野蠻灌食延續了五十天,最後一次灌食是零四年二月七日。當天下午值班醫護人員胡曉霞領著犯人米濤等人,據當時在場的目擊者說:「最後一次灌食的管子插下去時,趙旭東當時發出了很大的慘叫聲(可能是插到氣管或肺部了),醫護人員胡曉霞叫犯人米濤把管子取出,管子上都是鮮血,胡曉霞翻著白眼走了。這種灌食場面使在場的犯人看著都發抖,這時只聽到趙旭東喉嚨裏一直發出響聲,看到他極其痛苦難忍,呼吸困難,人不能動。下午別的犯人發現趙旭東沒動靜時,人已經死了。」
當時在場的另一個犯人說:「趙旭東的家屬每次送來的衣物,日用品,食品,飯菜,花生、香腸等全部都是我們大家吃了,現在上哪找這麼好的人,這麼好的一個人就這麼給害死了,想起來都心驚,我自以為自己是一個很壞的人,可沒想到這裏的人更壞。(惡警惡人)更黑,簡直殺人不眨眼,對這麼好的一個人都能下的去手,經常想起那一幕永遠也忘不了,太觸目驚心了。」(從監獄裏頭戴出來的條子)
趙旭東於二零零四年二月七日下午在蘭州第二看守所四監區一分隊六號室被迫害致死。
二月七日晚八時左右,胡曉霞,李魁等才將早已迫害致死的趙旭東送到甘肅省勞改醫院搶救。值班醫生成忠陽在門診病歷首頁(有複印件)這樣寫著:「二零零四年二月七日20點患者趙旭東,男,36歲,市第二看守所在押人員。主因昏迷40分鐘,急送我院搶救,值班警察代訴;二月七日19點40分,趙旭東出現意識不清、昏迷、脈搏弱,心音弱,對疼痛刺激無反應。」當時值班護士是山瑞芳。
趙旭東與妻子李紅平從九四年結婚,共同生活了五個年頭,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今天這個被抓,明天那個被非法關押。直到二零零四年趙旭東被迫害致死,他們都沒有見過一面,在火化趙旭東屍體的前一天,也就是二零零四年二月末,離李紅平二年半勞教期還差一個半月時,經家屬的強烈要求,才將李紅平放回家,她見到了丈夫趙旭東屍體最後一面。
二月八日,在太平間裏,趙旭東的家人,同事,朋友,單位領導,安全局、看守所等警察,看到的是──嘴裏有鮮血血沫,鼻子、耳朵出血,用棉花塞著,太陽穴處有傷痕,眼睛睜著,原來一百六十斤的體重,1.74米高,白白胖胖的帥氣小伙子,五十天折磨的皮包骨,背部黑紫,口中有凝血塊,手脖腳脖有很深的戴手銬的痕跡,一頭烏黑發亮的頭髮竟有三分之一全白了。
(二)李紅平自述被迫害事實
我是一九九八年三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自修煉以來,我從一個自私狹隘的人變成一個寬容、大度、忍讓、坦蕩無私的好人。從小就患有的久治不癒的支氣管炎,生完孩子後患上的坐骨神經痛、頭暈、遺尿等病狀不翼而飛,我享受著身心健康後的快樂。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殘酷打壓以來,將我迫害的家破人亡,使我及家人承受著一切不該承受的魔難。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我領著當時才五歲的女兒直接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煉功打坐,天下著小雨,剛坐下,好幾個警察像狼一樣撲了過來,一邊暴打,一邊拽起我拖著就往警車那邊去,鞋都被拖掉,孩子在後邊一邊追跑,一邊撿起鞋子,嘴裏喊著:媽媽,你們這些壞人!我高呼:法輪大法好!警察將我塞進警車,踩住我的頭不讓我再喊,將我和孩子帶往前門派出所,當時有很多大法弟子都被非法關押在那裏,警察將我們分散到其他地方非法關押。
我被帶到北京周邊的一個縣非法關押,那裏的警察逼問我的姓名、地址,我不配合(因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採用株連政策,如果報出姓名、地址,當地公安、自己所在單位,甚至親人都會受到株連。)但是,警察們單獨誘騙孩子,套出我們來自蘭州,第二天他們將我們移交給蘭州駐京辦事處,駐京辦將我和孩子關在一間窄小,潮濕,憋悶的五平方左右的小澡堂,當時還有兩名老年夫婦大法弟子也被關押在這裏。每天除了吃飯時間外就一直把我們關在小澡堂,孩子急得不知如何好,到晚上我們睡在潮濕的水泥地上,澡堂門和窗子緊關,房子熱的像蒸籠一樣,孩子老喊著:媽媽我受不了!我們娘倆在這裏整整熬了三天三夜。
我娘倆雖然住的是澡堂,但是駐京辦的人仍然照收我們的住宿費,包括伙食費,全由我個人承擔。等到第四天被西固公安分局指派的西固派出所兩名警察接回當地,孩子被家人接走,我被扣押一夜,非法關押在西固派出所,第二天上午釋放。在扣押期間,派出所警察威逼我保證不再煉法輪功,否則把我關押起來不放人,強迫給我照相,我拒不配合。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進京上訪,住進蘭化公司駐北京辦事處,被駐京辦通報給蘭化公司。公司指派我所在單位原蘭化機械廠保衛科兩名職員將我劫回。他倆接我的一切花費全部由我一人承擔。包括來回火車票、住宿費、吃飯等。從我買斷工齡的四萬多塊錢中扣除一千多元。回蘭州後被非法關押在桃樹坪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非法關押我們的房子裏環境惡劣,衛生極差,十多個人同住一張大通鋪。每天早上只讓上一次廁所,還限時間。上完上不完都得按時回房。所以每天我連飯都不敢吃多。很多時候都是餓著肚子。除吃飯、上廁所外,就一直被關在房子裏。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我在發真相資料時,被西固福利區先鋒路派出所李勇等三四個警察綁架,非法關在派出所。我絕食反迫害,他們將我關在一間潮濕、陰冷、環境惡劣的小房間裏,只有一把椅子,晚上我就坐在椅子上睡覺,他們逼問我姓名、住址。我不配合。
第四天被送到西果園看守所十四隊一分隊。一去就被警察隊長打了二個耳光,眼冒金星,緊接著給砸上了三十斤重的腳鐐(這種大刑刑具是專為死刑犯用的),兩塊三十斤重的大鐵塊兩邊各穿一塊,穿在兩隻腳上,雙手用兩個鐵環穿在一起。
到絕食第七天時,我身體已是很虛弱,喘氣都很吃力,腳上的大鐵塊根本就帶不動了,到絕食第八天時看守所對我野蠻灌食,將我拖到院子裏一下水道口處,地上都結著冰,將我按在地上,七、八個人有壓腿的,有拽胳膊的,有壓頭的,有撬牙的……,我極力反抗,由於塑料管無法從鼻孔插入,他們就用膠皮管從喉嚨裏往下插,同時慘無人道的將膠皮管故意在食道和胃裏亂攪,致使我痛苦的發出撕心裂肺的哭喊聲,在院子裏揀瓜子的人聽到這淒慘的哭喊聲,有的都流下了眼淚。
第二天他們又把我拖出去灌食,還和前一次一樣,灌食灌不下去時,惡人揚言:拿暖瓶裏的開水往下衝。灌食的膠皮管等拔出來時都沾滿著血跡,惡人竟揚言:從明天開始灌兩次!殘酷的迫害到第九天時,我已經被折磨的骨瘦如柴,眼窩深陷,身體極度虛弱,在我強烈要求下,看守所惡人怕出事承擔責任,找來西固先鋒路派出所,晚上將我接走,無條件釋放。西固先鋒路派出所一邊無條件釋放我,一邊又密謀勞教我。西固區六一零,西固分局政保大隊高引祥,孫聚德等給我勞教兩年,當時沒有執行。
我回家後,桌子上灰塵很厚,家中空無一人(當時我婆婆、公公、丈夫也因去北京上訪或講真相救人被綁架、非法關押)。多方打聽,才找到了被蘭化供銷保衛科袁錦鳴等人關押在辦公樓裏好幾天、後又被小姑子接去的不到五歲的女兒。
幾天後,被袁錦鳴等人綁架送入西固寺兒溝看守所遭受迫害的丈夫趙旭東也絕食反迫害回到家,此時的趙旭東已被折磨的骨瘦如柴,面貌脫像,身體極度虛弱,就是很熟悉的人都很難一下認得出是他。
我倆在家一邊調養身體,一邊正準備過年。可是蘭化公安處李明曉、袁錦鳴等人與先鋒路派出所及西固公安分局相互勾結利用,採取極其卑鄙的手段,設圈套、用謊言誘騙,陰謀對我和趙旭東再次進行迫害。
袁錦鳴領著兩名科員以給趙旭東送工資為由(其實迫害以來每月只給趙旭東二百二十元的生活費),藉口到我婆婆家,誘騙趙旭東說科裏有事,讓趙旭東去科室一趟,我們覺得是個圈套,就拒絕了。袁錦鳴等三人一看陰謀沒得逞,就下樓去了,不到十分鐘,其中一人急匆匆跑上樓,謊稱鑰匙落婆婆家了,趙旭東趕忙去開門,我覺的不對頭,就把來人推出門外,出門將門鎖上,這時從樓下突然竄上來好幾個人,威脅將門打開,否則就要撬門而入,我在走廊大聲揭露他們綁架好人的惡行,他們強制我不許喊,將我抬下樓塞進警車帶往先鋒路派出所,在車裏警察氣急敗壞的罵道:「這次把你送進勞教所,讓你絕食絕死。」到派出所後,他們好像打電話請示上級,過了一陣子就把我放了。這天我沒敢回家,等第二天回到家中,我給趙旭東說既然他們把我抓去不送勞教,肯定是衝你來的,你趕快出去躲躲吧,趙旭東走到樓下,不料被早已埋伏在自行車棚的一群以袁錦鳴為首的供銷保衛科人員綁架,強行送往甘肅平安台勞教所勞教。
二零零一年初,有好心人轉告我,西固公安局要送你去勞教,馬上就要抓你。我被迫流離失所。把僅僅五歲過點的女兒託付於我老公公一人扶養。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流離失所過程中,我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前門派出所警察搶走橫幅,暴力毆打,強行塞進警車送往前門派出所,一進門警察將我打翻在地,站到我腰部肆意踩踏,致使我腰部重傷,難以直立,行走艱難。當時還有另一名河北大法弟子也被關在前門派出所,她是在我前面來的,臉被打的青黑。前門派出所警察將我倆移交給邯鄲駐北京辦事處,我們又被帶到邯鄲駐京辦,我絕食反迫害。在駐京辦住了一夜,我倆商定逃離駐京辦,跑出去不遠就被劫回,他們又急忙將我倆送往邯鄲某地非法關押,我繼續絕食反迫害,等到在那裏的第三天晚上,我出現了心慌,頭暈,難以站立等症狀,非法關押地怕承擔責任,在我倆強烈要求下就把我倆放了。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五日我被蘭州市城關分局國保大隊在自己的出租屋內綁架,屋內我的一些法輪功書籍,幾條毛毯,錄音機,衣物等被非法抄走。他們將我送入城關看守所非法關押,我絕食反迫害,又被送往甘肅勞改醫院,醫院因我看師父經文,將我經文搶走,然後每天都將我銬在醫院走廊裏的一個鐵床上,無法活動。等絕食到約20天時出現嚴重休克。到第23天時城關分局來人,一進門看到我就嘲諷到:臉色這麼好,這哪像絕食二十幾天的人哪!當我看到被江澤民謊言毒害慫恿下的警察如此無人性,我停止了絕食。後送城關看守所繼續被非法關押。
酷刑演示:毒打 |
二零零二年過完年後,城關分局國保大隊將我送往平安台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半(在西固分局非法判的兩年勞教基礎上多加半年),一進勞教所七大隊三中隊,正好趕上中午勞教人員收工,排隊報數,因為我不承認自己是犯人,我不下蹲,不報數,三中隊隊長李靜等警察指使慫恿下,吸毒犯沈豔菊,陳小紅等人把我從隊列中拉出去,推搡進一間房子裏,一進門沈豔菊就開始暴打我,拳腳相加,用腳狠踏我肚子,用拳狠打面部,頭部,一直將我逼打至牆根還不罷休。致使我臉部青腫,右眼球充血。
酷刑演示:吊銬 |
吸毒犯們又將我強行推拉到一個比較隱蔽的大教室,將我兩隻胳膊反背過去,將兩隻手捆綁起來,反吊在門框上,一開始讓腳點一點地,她們看我不屈服,就將我整個身體吊空。在中途有一個外號「小小劉「的中隊長從窗戶跳入,走過來冷眼瞥了我一眼,不屑的離開了。一直將我吊到天麻麻黑才放下來。等下來後,兩手腫得像饅頭一樣,手指粗腫彎曲,像雞爪一樣無法合攏,兩胳膊失去知覺,難以前後移動。生活都難以自理,吃飯艱難,上廁所要人幫忙,有時沒人幫 ,不得已就尿到褲子裏了。
剛開始,李靜為了掩人耳目,將我關在休息室裏,打飯都是吸毒犯沈豔菊打來在屋裏吃,沒過多久時間,李靜強迫我出工幹重體力活,如挖樹苗(都是大樹苗),釘樹杈等,挖樹苗時有強定任務,別人多少,我多少,完不成就要懲罰,罰站,不讓睡覺等,當時我手和胳膊都還很難聽大腦指揮,為了完成任務,逼迫我只有將鐵鍬搭在肩上,用腳猛力踩下去挖出樹苗,很多時候樹根被挖斷,經常遭沈豔菊等辱罵。最後致使我腳底板損傷,走路落腳下去都疼痛難忍。釘樹釵時,由於手沒恢復知覺,抓東西很困難,(釘樹杈時是用磚塊或石頭塊釘進去),速度要比別人慢得多,沈豔菊等因此辱罵我,威逼我必須要趕上別人的速度。在勞教所每天都要被一到兩名吸毒犯包夾,不讓我和任何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說話。經常被強迫灌輸對法輪功的詆毀,誹謗的言論。
後因丈夫趙旭東被蘭州第二看守所迫害致死,二零零四年二月下旬,在家人強烈要求下才將我釋放,(離兩年半勞教期滿還有一個多月)。在我被勞教期間,我母親到勞教所看望我,當時帶給我餃子吃,但是我的胳膊失去知覺無法拿著吃,當時我被迫害得黑瘦黑瘦,心情非常壓抑沉重,母親看到自己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女兒被迫害成這樣(我從7歲失去父親,母親一人將我兄弟姊妹六人帶大),承受不了這殘酷的打擊,看完我回去不長時間就去世了。
回到家中,聽到丈夫去世的噩耗,我腦子一片空白,人都懵了,欲哭無淚。幼小的孩子因失去父親的痛苦和多年來未得到父母的關愛,在星期天一大早一睜開眼睛就坐在床上眼淚像斷了線的珠子一樣哭了起來,一邊哭一邊不斷地說著:「媽媽,你不要我了嗎?」我也一邊哭著、一邊不斷回答著孩子:「沒有呀!媽媽沒有不要你呀!」孩子哭了很長很長時間。自從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孩子在學校受到同學們的歧視,有同學經常教唆周圍的同學不要跟她玩,也有同學經常嘲諷她說:我們班有個異類,她家裏煉法輪功的。孩子也因經常看到父母,奶奶被迫害,被抄家變得膽小恐懼。
對趙旭東屍體的化火完全是在威逼利誘的情況下,逼迫我老公公簽字,強行火化的。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蘭州市公安局二十六處的四名警察,在蘭州石化治安保衛部配合下,在臨洮街蘭化家屬院車棚把正在上班的我綁架,帶往蘭州市公安局,晚上二十六處警察對我逼供,讓我交代其他同修信息,用筆記本搧我臉,坐鐵椅子,不讓睡覺,用恐嚇的語言威逼我。五月十五日被送龔家灣洗腦班非法關押。八個月後釋放,洗腦班向家人強行勒索八千元。
在洗腦班非法關押期間,蘭州新開源公司將我每個月工資都非法扣除,同時開除了我。後經我家人再三找新開源公司才恢復工作。
(三)白金玉自述被迫害事實
一九九八年三月在親戚的介紹下,我煉上了法輪功,在極短時間內多少年的心臟病,風濕性的關節炎,頸椎炎,經常性的頭痛等疾病不翼而飛,幾十年的藥罐子扔掉了,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好,世界觀發生變化了,知道怎樣去做一個好人,脾氣好多了。
古人云,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我是煉法輪功的受益者,抱著對政府的信任和期望,一九九九年十月一人進京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為師父、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因沒有經驗,結果在旅館裏被當地派出所,將我們不約而同的幾個法輪功學員都帶到了蘭化駐京辦,後來有蘭化公安處610接回,非法關押在蘭化公寓十五天,一人一個房子,幾個人看著,不能隨便行動,上廁所都跟著,單位610,蘭州市610來人做轉化,十五天後才讓我們回家。為此事,蘭化610李明曉給我勞教一年,理由是進京上訪擾亂社會治安,當李明曉宣讀判決書時,我兒媳婦上去一把把判決書撕了,李明曉等人還是強行把我送到平安台勞教所,因體檢不合格沒收。
二零零零年秋天,我和當地幾位學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巡警嚴密監視,詢問下,找機會我們迅速拉開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被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地下室,那裏彙集了很多大法弟子,高喊「法輪大法好」,而後用了很多公交車把大家分散到北京市區各看守所、派出所,由於都不報姓名,他們給我們每個人都編了號,來自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被關在一起,十天後才讓我乘車返回蘭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受人之托,去永靖縣劉家峽一個很偏僻的連公交車都不通的山村看望兩位朋友,被不明真相的朋友家人誣告遭綁架,永靖縣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惡警南繼紅,極其陰險毒辣,當時正是三九嚴寒,寒風刺骨,惡警把我銬在窗戶上沒有玻璃的樓梯口上,背正好對準窗口,整整一夜,凍得我都不會動了,到看守所被姓吳的所長狠狠地打了兩個耳光,縣政法委書記踢一腳:「叫你來串聯。」南繼紅氣急敗壞的罵到:「我們都是小鬼轉世的,你們是甚麼轉世的?」由於惡警不敢給家裏通知(其實家裏也沒人了),天很冷,沒有被褥,一無所有,在凹凸不平的光板床上,熬過了寒冬臘月,三九嚴寒的四十多天。
後來兒媳經過多方打聽,才找到了我,買的被褥等。兒媳給世人講真相,南繼紅又將我兒媳綁架了,下午又放了。這是看守所在外邊去幹活的人看到的情況,進來說的。南繼紅等人一次次搞逼供,要我承認莫須有的事情和罪名。儘管當時我還不知道天安門自焚真實情況,但我堅定而又嚴肅的告訴他們,天安門自焚絕對不是法輪功的人幹的。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我被轉交給了蘭化公司的李明曉。近七十天我被折磨的走路都困難,李明曉等人將我帶到蘭化醫院做體檢,而後立即強行將我送到平安台勞教所。當時女子大隊看我身體情況不收我,李明曉與大隊領導經過交易,硬是讓勞教所把我留下,在勞教所早上每人半個涼饅頭,沒熱水,每天中午是開水煮蘿蔔,疙疙瘩瘩的糊糊,每天十幾個小時的苦役勞動:打地埂,挖樹坑,挖樹苗,翻地等繁重的農活,致使我心臟病復發,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出勞教所。趙旭東是十月十五日出去的。
剛去勞教所時,一次在收工後,往大隊返的路上,我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用架子車上推的水泥電線桿,突然聽見路過的一個方隊中有人喊了一聲「媽」,我猛回頭,看見是我兒子趙旭東,臉上有傷痕,走路一拐一拐的,扛著幾把鐵鍬走在隊伍的最後,那是二大隊中午收工,路過碰上了。當時我悲傷的淚水直往下掉,難過的給我兒擺擺手,他還叫喊著,「媽,一定要堅持。」後來在收工出工的路上見過幾次。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我們幾人在趙旭東的家中被蘭州市安全局裴懷偉等惡人綁架,在安全廳一棟樓,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一人一個房間,那裏自稱姓姚的等人一邊威脅,恐嚇,誘騙,逼供,叫我交代「犯罪事實」,突然聽見我兒子趙旭東大聲叫喊:「法輪大法好!」同時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聲,我猛然意識到我兒子也被關在那裏,我立即站起來說:「這是我兒子趙旭東的聲音,你們的人在搞逼供,在毒打他,在電擊他。」姓姚地說,「你看我們都沒有打你,」我說:「不打我不等於不打我兒子,不打他怎麼會發出這麼慘叫的聲音。」我的心亂了。一個母親無法承受自己的兒子被惡警那樣殘酷折磨,咫尺天涯,卻無力去保護他,幫助他,那種精神上的折磨,壓力和痛苦,無法用語言形容。我告訴他們,有甚麼事對準我來,不要逼我的孩子,我們沒有犯罪。逼供還在進行著。
姓姚的七日晚上又去我家抄家,(白天已經抄過了)電腦等都搜走了,回來後跟我說:「你的問題很嚴重,必須好好交代。」他們走時大約七日晚的深夜了。於八日凌晨監視我的幾個人熟睡中,我取下手銬,提著鞋,拿上棉衣,從未見過的高級安全防盜門,可是我一下就打開了,出門往後走是牆,往前走,樓上樓下都是警察,左拐,剛好一個廁所,裏邊沒人,我立即穿上鞋,棉衣,從廁所窗戶上跳下去,造成右腳踝骨粉碎性斷裂,朝外成90度,腰坐骨處骨折二處。在蘭醫第一附屬醫院外科二樓,姓姚的特務說:「我們把你兒子已經放了,做完手術你回家養病,你已經殘廢了,不能去監獄服役了。」又讓我在一個紙條上按了手印。同時又請來了蘭化公司有關部門有關領導,我的同事勸我快做手術。
五天後才做的手術 ,六、七寸長的傷口,五寸長二寸寬的鋼板,十個一點五對長的螺釘,釘在我的腿上。十二月二十四日手術剛十二天,就來拆線,一個小房子幾十個安全局的警察,把我剛做完大手術,腰腿都不能動的老人,強行從病床上往下拽,我問你們送我去哪裏?其中一個小特務說:「去就知道了。在家也是休息,在那邊也是休息。」我大聲喊,「我要見你們領導,我哪都不去,我要回家。」
我兩隻手死死拽著床邊,終被一群惡警劫持到大砂坪勞改醫院。在那裏我一雙下床的鞋都沒有,腿上打著石膏,腰坐不起來 ,完全不能自理。惡警把我往病床上一放,匆匆離去,醫院一位警察給我一雙拖鞋,另一位警察用白糖炒的炒麵給我增加點營養,主管醫生說:「不就煉了個法輪功嗎?能把你怎樣?放心養病。」並用安全廳付來的住院費,給我買的奶粉,白糖等,還有其他人給的餅乾,水果糖等,我捨不得吃,盼望有人來時帶給我的兒子。那些在危難中敢於幫助我,關心我的警官,我永遠不會忘記,並衷心祝願各位平安幸福,平安度過劫難。出監後我曾經去找過他們,但都沒找到。
二零零四年二月來了安全局的一男一女,讓我在逮捕證上簽字,我不簽,我沒犯罪。他們說,不簽字也執行。我讓他們把我有的一點食物帶給趙旭東,他們好像很害怕,推脫不給帶。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蘭州市七里河檢察院一男一女,陳嶺,郭玉潔到醫院來找我取證,他們問我:「你為甚麼在零三年十二月八日凌晨從監視居住的一樓廚房跳出去把腿摔斷了?」我回答,「八日凌晨我是從安全廳院子關我們的樓上跳下來的,我沒有被監視居住,一樓的窗戶都裝有防護欄杆,怎麼跳?就是從一樓跳下去也不至於把腿摔斷。要不,我們現在就去我兒子家看看。純屬陰謀謊言,無中生有。完全是你們與安全廳串通一氣,妄圖推卸責任,掩蓋迫害真相而編造的謊話。」同時無意中透漏出趙旭東死亡的消息。我說,「我不信。」因為趙旭東根本就沒有心臟病,是捏造出來的謊言。後來才知道趙旭東真的已經去世,我悲痛欲絕。在醫院六個半月,六月中旬轉到安全廳看守所。
零四年七月七日,在七里河法庭上,我向審判長唐培勇問:「起訴書中為何不提我兒子趙旭東被迫害致死,我被逼跳樓致殘一事,並指出四月十五日檢察官陳嶺、郭玉潔取證是編造出來的謊言。」當時檢察官陳嶺、郭玉潔說:「此事與本案無關。」
在我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身心承受著巨大痛苦、悲痛欲絕中在致命的打擊下,罪惡之人合夥給我判三年刑。在女子監獄,我承受著常人無法承受無法理解的悲痛,承受著失去愛子的巨大痛苦。我想:一隻被殺的小雞,還能自由的掙扎撲騰幾下,而我那可憐的孩子像一隻無助的羊羔,臨死時都被惡人捆綁著,在極度痛苦中連掙扎一下,緩衝減輕一點痛苦的能力都被剝奪了。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犯了甚麼法啊,哪個家庭沒有兒女,誰人不是父母十月懷胎所生,中共邪黨、江澤民團夥為甚麼這樣殘忍的對待修煉大法的好人哪?
在甘肅女子監獄,我拄著拐杖,拖著殘疾的身體,每天十幾個小時做苦役,主要是剝大蒜,別人幫我摘好,泡好,我剝蒜。每天從七點開始,一直到十二點。有時也糊紙盒,外邊用的很多包裝用的紙盒,紙袋都是那裏做的。家裏人每月來一次,接待餐,訂的吃的東西,買的水果、瓜等等全分給那裏的人,還有其他大法弟子,幹活用的手套,剝蒜用的膠皮手套都分給大家用,有機會就講真相,給警察給犯人,有緣人,出來時有的犯人拉著我的手說;「你給我們說的話都記下了,好得很,我們忘不了你。」
二零零六年年底,我走出女子監獄。
由於我全家煉法輪功,被西固區和蘭化公司作為重點迫害對像,多年來我多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被勞教、從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四年八月共扣除我的養老金31384元,同時長期被跟蹤、監控、監視和騷擾。兒子趙旭東被迫害致死,對我的老伴趙保停的打擊太大了,現在基本每年住醫院,天天吃藥,我們還要用微薄的退休金負擔趙旭東的孩子的上學學費,孩子每月生活費也全靠我們老倆口,孩子的媽媽也因修煉法輪功自一九九九年以來被綁架、被關押、被勞教、流離失所,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
江澤民以權代法脅迫中共的公檢法司及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使這些人不只是違反人類的公理道德和良知,而且對佛法的詆毀和迫害將使這些人喪失生命的未來。在這場長達十六年的迫害中,真正受到傷害和被迫害的是參與其中的公檢法司及政府部門的人員。江澤民泯滅人心、毫無道德底線的強權壓制,毀的是全中國的人,使中國人在泡沫經濟之下因道德下滑導致人性危機。
為還原中國人平和理性的生活氛圍、善良真誠的人性本質,法辦江澤民,匡扶人間正義,是我一個弱小公民的心願和要求,也是所有能看到我控告狀的公檢法的同胞的責任。目前我只把江澤民作為控告對像,其實參與迫害的人,也是受害者、犧牲品。為了利益為了生活,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也去幹壞事。今天還給參與迫害的人一次機會,那些至今還執迷不悟的人都將會送上歷史的審判台,我不恨任何人,我修的就是慈悲,因為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是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