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楊樹貴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是在一九九七年末修煉法輪功後,變得無病一身輕,道德得到昇華,不說謊、不欺負別人,與人有矛盾可以忍讓,時刻按照大法 「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一意孤行地發動對法輪功善良群體的迫害,導致我遭到五次綁架。
第一次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與法輪功學員一起到安徽省政府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卻被綁架到合肥市公安局汽修廠,遭洗腦迫害一天。當時被關押的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
第二次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與法輪功學員一起到北京信訪辦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卻被綁架到安徽駐京辦事處關押,四天後被劫持回肥東縣,在肥東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五天,我的身份證被沒收,至今未還,十六年來,使我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零零一年,我在合肥建築工地打工,當地派出所所長帶領三警察找到工地,意圖綁架我;我沒有跟她們走,派出所所長並找工地領導,恐嚇工地負責人監控我,使我最終被辭退,還被剋扣工資。
第三次被綁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中午,我剛吃過飯,當地派出所所長帶領三警察闖到我家綁架我,把我七八十歲老媽媽嚇壞了,只知道哭泣。我又一次被關進看守所,每天吃不飽,睡不好,還被逼做奴工,完不成定額晚上要加班加點,再做不完就罰同牢房所有人不准休息,幫助我做完才允許休息。這樣召來牢房的人的怨恨和辱罵。當時外面下著大雪,獄警把我叫到露天大院,脫去衣服洗冷水澡,我被凍得不能行走。
第四次被綁架
二零零三年春天,我在鄰村打工,又被鄉政府、 「六一零」、派出所人員綁架到鄉林廠,非法關押三十天。鄉政府人員指使林廠人員毆打我,控制我。因為我一直和林廠人員講法輪功真相,他們明白真相後都說法輪功好,鄉政府人員怕我繼續講真相,就提前放了我。
第五次被綁架
二零一二年十月,我在工作單位被綁架到合肥市水利廳洗腦班,逼迫我放棄信仰,迫害了十天。警察又把我劫持到肥東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