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今,江澤民個人或夥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這些行為違反了中國憲法以及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二百三十二、二百四十八、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三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下是全慧平女士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修煉法輪功 久治不癒的各種病不翼而飛
我全慧平,湖南湘潭市江濱機器廠興達公司職工,家住湘潭岳塘區永安村。我今年七十三歲,身份證上六十八歲,我要更正過來,派出所要拿出生證,那時沒出生證,就算了。我丈夫李文明,也是湘潭市江濱機械廠職工,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被迫害離世。
我半歲時得了一種怪病,死去一天半,全身體發紫,只因心窩還有餘熱,才沒有被埋葬。媽媽請來一個郎中,郎中給了半片藥就走了。爸爸把那半片藥用唾液在手掌攪和攪和,放在我口裏,後來我就活了過來。從此以後,我小病不斷,大病常患,甚麼壓縮性的黃色肝萎縮、脾臟縮小、內外風濕、嚴重胃病,大中小醫院、遊醫、偏方、秘方、求神許願等等,全部用盡,家裏為了我治病,負債累累。我成了當地有名的老病號「藥罐子」,我全身疼痛難忍,沒有一塊好地方,連頭髮都掉的沒有幾根了,二十多歲的我,別人說有六、七十歲。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九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短短的一個月我的身體變了個樣,身體一身輕。我天天參加集體學法、集體煉功,不認得的字我就問同修,同修們就教我認字,學煉五套功法。我五十多年多種重病纏身,不知不覺中,這些久治不癒、長期治不好的各種病,在短短的一個月不翼而飛。這時我才真正體驗到一個人沒有病的滋味,心裏說不出的喜悅。一次碰到一個相處二十多年的熟人,我喊她,她問:你是哪一個?我說:你不認得我了,我是全慧平。她說:你吃了甚麼靈丹妙藥,變了個人,我差點認不出你來了。我說煉法輪功一個月煉的,她說:「法輪功這麼好,我也要煉。」
二、堅持修煉累次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全慧平被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到二零零零年元月二日。二零零零年四月六日全慧平被岳塘公安分局傳喚限十二小時接受訊問,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又把我從家中綁架,送到單位招待所關押過了敏感日回家;五月十日在複印店複印上訪信,被大華嶺派出所綁架,就把我送拘留所關押十五天;六月二十三日,看同修的奶奶,被綁架送湘鋼派出所關押,當天晚上單位派出所接回來,關了幾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先後兩次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兩次都被警察綁架。第二次警察將我和丈夫李文明拉到北京火車站派出所,我們就分散了,我被送到湖南駐京辦事處,我丈夫李文明被送到湘潭駐京辦事處,我與同修就在北京火車站西站,每人銬一隻手,兩個人銬到一起,另一隻手合作打出「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橫幅,我們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被遣送到長沙市某派出所,逼供、照相,我們要求放人,他們說你們要走,你們要把車費錢交了,我把所有同修的錢都交了,一千多元錢都交了。我以為交了錢會放我們回家,哪知他們把我們抓到警車上關到長沙收容所關了三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晚上,要我第二天到保衛處報到,我的家被抄,老伴也不知道在哪,所長說,你準備往哪走,我說我身上沒一分錢了,走哪兒?哭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我走了,流離失所。走到哪聽不懂話,後來我走到姐姐家,想借點錢。二月二十五日到姐姐家第二天就被抓了。據說,他們到處找我,有電視上播放通緝。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送我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勞教一年半。在二零零一年株洲白馬壟勞教所強迫勞動,在七三隊洗碗時、地很滑摔斷了腰,還硬逼著我勞動切橡皮筋,我就跪著切。我被折磨的皮包骨,頭髮也白了。
二零零一年十月九日,大華嶺派出所從勞教所接回直接送到單位保衛處要我第二天去洗腦轉化班。我堅決拒絕不去轉化班。
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上午,先來一個警察,我不開門;後來騙我二女兒來開門,就進來幾個警察,這一天我家陸陸續續沒有斷人,我想過年了,以為這些人會發甚麼善心,其實是想綁架我轉化我好向上邀功請賞。湘潭大華嶺派出所警察闖進入我家,先想把我丈夫李文明送進醫院,藉口以李文明需要治療,再綁架我。晚上用欺騙的手法對李文明說:請你妻子去一趟派出所了解一下情況,半個鐘頭就回來。我的二女兒說,我爸爸身體這麼好,不需要住醫院。
哪知這一去,我丈夫李文明就一去沒歸,半個小時還沒有回來,我心急如焚,憂愁盼望,當天晚上剛做好飯還沒有來得及吃,八日凌晨,我在家中被綁架,被秘密送到湘潭市看守所,照樣脫光衣褲搜身體。我被無辜綁架,我在看守所絕食,要求無罪釋放。
二月九日上午,所長帶二個警察來看守所提審,搞逼供。就這一天他們也沒告訴我我丈夫李文明被迫害死了,也沒有讓我知道我丈夫死了,反而還用酷刑折磨我,強行灌食,灌鹽水,有一坨坨的鹽在裏面,灌食被撬鬆兩顆門牙,有幾個男人按住我身體,獄醫譚某一邊撬一邊灌食說,我就要灌死你,撬死你,捏死你,看你的師父來不來救你。我被折磨的皮包骨。
酷刑演示:灌食 |
二月二十三日小女兒到610簽字, 把我從看守所送單位江濱廠醫院,我拒絕住院,二十四日,把我轉到大華嶺本地派出所四樓所謂的招待所封閉關押,不許走出門一步,不許與任何人講話,強迫我看誹謗大法的電視。每天搞提審,不回答問話就搞體罰,每天二十四小時幾個人監控。
三月底,大女兒從廣州回家,我說,你難得回來一次,我被關在這裏,你幫我請假,我們到中心醫院看看你爸爸去(中共惡徒們一直欺騙我說李文明住在中心醫院)。她們說,哪來的爸爸,你頭天被抓走,第二天爸爸就被「氣死」了。我怕我聽錯了,死了?好好的怎麼死了?我不相信這是真的,我一點也不相信,我看全家哭得非常傷心,我才相信我丈夫李文明真的死了,被迫害死了。
聽到我全家傷心的哭聲,廠工會的、派出所的、保衛處的衝了進來,以為我老伴被迫害死了,我會轉化,我說,我老伴修大法,三年沒吃藥,身體蠻健康,你們把他送醫院,治好了嗎?為甚麼逼死他呢?!你們罪責難逃!你們通通都給我出去!
直把我關到三月底,我才回家。聽我女兒說,爸爸被迫害死後,第二天就火化了。不准張貼訃告,不許開追悼會,不許親友前來安撫慰問!
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晚上七點,我在馬路上貼「法輪大法好」不乾膠,被一人惡告,來了一幫警察,綁架到易家灣派出所,在易家灣派出所我就喊:「法輪大法好!」一警察穿著皮鞋用力踢我的腰部、腿部、雙臂。另一個警察將一大缸子冷水從我頭上淋下,用打火機燒我的頭髮,嘴裏還說:「要是汽油就好了,讓你自焚而死。」 強制坐在地板上,開冷風機吹我,不准上廁所,一個晚上我就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
第二天我被易家灣派出所押到大華嶺派出所,二個派出所警察同流合污抄完家後,三番五次強行送看守所、看守所拒收,晚上送法檢醫院體檢不合格,最後硬強行關押到三角坪看守所。一天,看守所說上級來檢查,特別叮囑我不准喊「法輪大法好」,不准講真相。那天檢查人員來了一大幫,還沒到我們監室,我就高喊:「法輪大法好!」一大幫檢查人沖到監室,一人介紹說:這是這裏最頑固的法輪功。我對這幫人說: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卻被迫害的家破人亡,還有天理嗎?我告訴你們,我不但不放棄,我要堅修法輪功到底。接著我又高喊:「法輪大法好!」
遭迫害二個多月,身體完全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人瘦得皮包骨。還被勞教一年半,又強行送株洲白馬壟勞教所,在株洲二醫院檢查身體體檢不合格,白馬壟勞教所拒收。再又送到大華嶺派出所,所長要我二女兒簽字,讓我二女婿背回家監外執行,每天監視我的人身自由。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一日上午八、九點鐘,十一日上午,有人強行打家的門,家裏電話響個不停,樓下有警車。我不開門,他們就打電話到我小女兒單位,找我小女開門。女兒對他們說:「我媽六、七十歲了,你們還這樣搞。」警察威脅她說:你妨礙公務,先抓你。我女兒被嚇哭了,我只好開門,所長進來了,我在發正念,他把我手拉下來,我給他們講真相 ,下午他要我去洗腦班,我死也不去,才沒得逞。他們扣了女兒、女婿的工資,每天看守著我,我沒一點人身自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