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起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修煉法輪功的李聖君女士曾被非法抄家多次、綁架七次、非法拘留五次、勞教二次(四年)、強制關押洗腦一次。
李聖君女士控告說:「無數次的騷擾、跟蹤、監視居住,給我及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我母親患食道癌,因我被綁架、母親聽到後一著急就說不出話來了,使病情加重,天天盼望我回來,到死也沒見到她的女兒一面。因我被綁架、我孩子無人管,離家出走,丈夫在鄉下上班起早貪黑,吃不上飯,大冬天睡涼炕,病倒了也無人管。」
下面是李聖君女士陳述的部份控告事實:
我是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人。九六年我從朋友的孩子那借了一本《法輪功》,看後覺得非常好,心裏想以後一定要學此功。九八年一月有緣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久,膽囊炎、神經衰弱、胃病、婦科病、浮腫等多種疾病都好了。我覺得這個功法太好了,不但教人修心向善,還能祛病健身,真是一部好功法。從此以後,我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親朋好友也都說法輪功真好。
然而在一九九九年,被控告人江澤民出於個人意志,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江澤民以其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的講話為標誌在中央政法委及旗下的各級政法委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而且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被告人在法國接受《費加羅報》採訪時污衊法輪功為×教。自此,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進行審查、抓捕、勞教、起訴、判刑均以利用某教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實施。我因不放棄法輪大法修煉,說真話遭受了如下殘酷的迫害:
多次綁架、抄家、關押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原左旗公安局國安大隊長圖布新、白秀珍、鮑勝、左旗林東鎮派出所姜海山、劉豔林、公安局的齊柏林、劉建國等人,不分白天黑夜、半夜三更,跟蹤、監視我,去我家騷擾,都記不清多少次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國安大隊劉建國和林東鎮派出所蔡福雲非法將我和吳國輝綁架,公安局長黃景祥、國安大隊教導員白秀珍非法審訊我,黃景祥滿臉酒氣的問我:你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這麼好的功法能不煉嗎?黃說:煉就拘你。當天夜裏我就被關進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一天,被逼迫不讓煉功。同時被綁架的還有:陳豔平、吳國輝、李玉芬、李玉梅、王春華。吳國輝被非法拘留,其餘的人交罰款三千元放回。
二零零零年秋,我和陳豔平、吳國輝被左旗公安局副局長汪其格、國安大隊的人綁架到公安局,汪其格大罵我說:「你不要臉,今天我讓你脫光上衣到廣場上去煉,甚麼時候說不煉了,我再放你。」後來汪其格、圖布新等強迫我、陳豔平、吳國輝給公安局擦門窗、擦玻璃、拔草、給原公安局政委崔鳳國洗內衣內褲,強迫我們做三天奴役才放人。
同年十月末,巴林左旗公安局長黃景祥、圖布新、白秀珍以所謂的法輪功學員串聯、追查大法書籍的出版、印刷等為由,綁架了我,並非法抄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吳國輝、李玉梅、王春華、李玉芬、陳豔平等幾十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訊到凌晨三點多才把我放回。
二零零一年六月,巴林左旗三中校長張素芝接到法輪功學員寄來的真相信,交到了公安局,原巴林左旗公安局政委崔鳳國認為升官的機會來了,背著巴林左旗旗委、政府、政法委把這件事私自向赤峰市報告,赤峰市610政法委、國安局、公安局成立了聯合調查組,來到左旗,定為大案、要案,開始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六月二十一日,赤峰市公安局的王某某和左旗林東鎮派出所的蔡福雲、巴林左旗林東鎮八居民區執勤人員李洪雲,到我家非法抄家,並把我綁架到左旗公安局。以赤峰市國安局柳雲山、「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鮑曉宇為首的四人調查組,輪番對我非法審訊。之後我被關押在左旗看守所行政拘留七天。
吊銬在國安大隊窗戶七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原左旗公安局國安副大隊長劉志軍等,又一次非法將我綁架到左旗公安局,追問大法資料來源。在鮑小宇、崔鳳國的指使下,公安局警察每天早晨和晚上把我銬在暖氣管子上或自來水管上,每天上午九點以後,衝著太陽將我雙手吊銬在國安大隊的窗戶上暴曬,警察王志春把我的手銬銬進肉裏,滲出血來。我大聲抗議,王志春才給鬆開一點。看著我的警察分黑夜、白天兩個班,白天他們熱得不行,叫苦連天,可我被這樣吊著暴曬,更別說換換衣服、喝一口水了。
酷刑圖:吊銬 |
這些天來我一直被這樣銬著、吊著、暴曬著,還不讓睡覺,不讓喝水,每天只讓吃一頓飯。法律規定傳訊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特殊情況也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可我卻被崔鳳國等人吊在左旗國安大隊辦公室近一個星期。
從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十日,左旗公安局從各鄉鎮派出所、刑警隊調來大部份警察,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左旗公安局從一樓到三樓幾乎所有的房間裏都吊銬、關押著大法弟子和家人。同時被綁架的有:季雲芝、(已送赤峰)李樹傑、陳豔平、林淑萍、吳國華、王秀芝、田育林、孫志軍、鄭桂芝、張雅娜、李玉芬、張鳳蘭、劉春豔、馬鳳芝、陳慶新。還有季雲芝的丈夫、姪子、外甥女、吳國華的丈夫。(王曉燕已走脫)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日中午,八名警察喊著口號,像遊街一樣把我、李玉芬戴著手銬押送到左旗看守所迫害。在這個所謂的「國家級文明」看守所裏,很長時間不許家人探視、天很涼了,也不許家人送衣物、行李,看守所鄭義還扣壓我弟弟給我送去的錢物。
在勞教所遭受種種折磨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我、段學芹、張雅娜、李玉芬、王秀芝、被秘密押往赤峰園林路看守所。第二天左旗國安大隊教導員白秀珍,原左旗公安局國安副大隊長劉志軍來到赤峰園林路看守所,逼迫我等人在勞教通知書上簽字,我等人拒簽。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我與法輪功學員王曉燕、李樹傑先後被押送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迫害。左旗法輪功學員段學芹、季雲芝、張雅娜、李玉蘭、李玉芬、王秀芝、陳慶新也被關押在內蒙興安盟圖牧吉勞教女隊迫害。
我被關押在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二大隊,每天幹十八個小時以上的奴役活,包裝衛生筷子,手指都磨出了血,為了趕活連著幹一天一夜也是常有的事,出工和收工看到的都是滿天星斗,很少看到日出和日落。後來又在手套車間打包,每天都要幹到夜間十二點。因勞累過度,我的大拇指到現在還經常腫痛。因包筷子和包手套都是坐在小凳上,長時間一個姿勢,導致兩腿腫脹的很厲害,靜脈曲張,血壓升高。就這樣因沒完成他們的定額任務被加期七天。
在這所「文明」的勞教所裏,處處充滿偽善和邪惡,法輪功學員不讓說話,包夾二十四小時形影不離,無故加期、罰站、冬天衝著北風唱歌、不讓上廁所,更不允許學法煉功,隨時就搜身、搜行李、搜衣物、搜包找經文。
二零零二年五月,此勞教所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逼迫放棄法輪功。大隊長郭香枝、副大隊長彭玉梅、武晶等把我關進庫房,不讓睡覺,逼迫我抱頭蹲在地上等多種方式折磨、迫害我。
不斷的騷擾
二零零三年,我從勞教所出來後,「610」頭子張榮山、片警劉豔林、刁春江及林東鎮司法所和東石橋社區的人員多次去我家中騷擾。
二零零五年,林東鎮派出所副所長田立成、公安局國安大隊杜義、巴林左旗東城區東石橋社區執勤人員史秀霞等人對我監視居住、跟蹤半年之久。我去同事的門市部,杜義就跟到門市部;我去買菜,杜義就跟蹤去菜店;我回家,杜義就去我家的對門家去監視。史秀霞經常以看戶口本、查戶口為名進家騷擾、監視。
被迫害得極度虛弱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我與丈夫上街剛回來,東石橋社區的史秀霞和鄰居周景玉馬上打電話報告公安局。張榮山、原國安大隊長那順帶領多名警察闖進我家,將我和前來串門的本家兄弟郭文一起綁架。那順、杜義、汪成等人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煉功帶和錄音機、塑封機、訂書器等個人財物。事隔二、三天,那順、杜義又一次竄入我家,再次抄家,搞得家中一片狼藉,這件事對我的丈夫及家人傷害極大,都快承受不住了。同一天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楊翠豔、楊翠星、李玉蘭、李玉梅。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我等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被看守所法醫汪吉拉等用手銬銬在床腿上野蠻灌食,由於被迫害,我的血壓上升到一百八十。我喊「法輪大法好」,證實大法、抗議迫害,左旗看守所警察鮑白音、文玉林等四人齊上,將我按倒在地,銬在床架上,直到我休克了才打開銬子,才把我扔到床鋪上。十二月十八日,我、李玉梅等人已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看守所警察把我們送到旗醫院住院部三樓病房,急忙給我輸氧氣,又輸兩瓶液,下午把我放了。
我的母親患食道癌,當聽到女兒被綁架後,一著急就說不出話來了。我從看守所出來後,身體一直很虛弱,又得陪著母親去外地看病。
再次被勞教迫害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日,我才陪母親回到家中,四月五日就被監控我的史秀霞舉報到派出所。四月六日,那順、左旗國安大隊長李冰再一次將我綁架,非法直接關押到看守所。此次參與迫害我的還有東石橋社區書記桑志芬。
在看守所裏,我被迫害得血壓、心臟都出了問題。看守所的張鳳文曾是我丈夫的同事、好友,此刻竟毫無人性地和喬長亮,用野蠻、強制的手段將我的胳膊擰背過去,按到床上強行照相,我的胳膊被擰的青、腫、麻很長時間,手不能提東西。
四月十一日下半夜三點,我又被非法勞教二年。付秀雲、原左旗公安局長德格日吉夫、副局長唐國志等指使法醫汪吉拉、張鳳文等把我和王曉燕,李樹傑、李玉芬押送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迫害,途中怕我身體不行了還給我打了一針。到了勞教所後,不管身體如何就收下了。我、王曉燕被關到二大隊,李樹傑、李玉芬被關到一大隊迫害,當時就被關進庫房,由包夾、猶大二十四小時監控迫害。每天看誹謗大法的錄像,聽猶大的歪理邪說,強迫放棄修煉,另外每天還要做十多小時的奴役。
我剛到勞教所不長時間,母親病危,一直想看看自己的女兒,卻不能如願。因為我還在被非法關押。我的可憐的母親懷著對女兒深深的思念,就這樣帶著遺憾與不安走了。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我被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釋放,由原左旗政法委副書記、「610」頭子邢樹新去呼市把我又劫持到左旗白音溝洗腦班,遭到赤峰猶大焦秀峰等人的洗腦迫害。白音溝洗腦班建在白音溝鄉敬老院內,從外邊看就是一個敬老院,有些孤寡老人在院中散步,可裏面有一個黑洞洞的鐵門,鐵門緊閉,裏面有610人員、幫教、猶大、警察對我洗腦迫害,住的屋子裏面沒有暖氣。
我剛從白音溝洗腦班回來,林東鎮東城區書記雷玉剛就找我,要求每個星期向他彙報一次,遭到我的強烈拒絕。
根據《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最高人民檢察院能匡扶正義,懲惡揚善,將罪大惡極的江澤民逮捕歸案,受到法律和道義的審判!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修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