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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八口人遭迫害 內蒙古多倫縣曾顯東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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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多倫縣曾顯東女士,全家八口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到江澤民及夥同犯罪參與者的肆意拘捕、非法關押、酷刑虐待、奴役,甚至是精神虐殺。四十五歲的曾顯東本人兩次被非法勞教,累計四年;她的父親、二妹、二妹夫、三妹、小妹各被非法勞教一次,累計五年;母親兩次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四妹被非法關押看守所一次。全家至少五次被非法抄家;居住地長期被監視,電話被監聽。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曾顯東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給她的全家帶來這種災難的元凶江澤民,「兩高」已簽收。

下面是曾顯東女士的《刑事控告書》的部份內容。

一、修煉法輪大法受益的事實

我在一九九六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我經常頭暈、頭痛,經常感冒、胃痛、神經衰弱,夏天手也因血熱爆皮,一層一層的脫皮,甚至脫到手指肚、手掌能看到紅肉,腳發熱,尤其是夏天,熱得無法入睡,睡前得放在冰涼的涼水裏好長時間,才能睡覺。

整個學生時代,平時常吃藥,寒暑假對學生來說應該是休閒、娛樂的日子,而對我來說卻是喝湯藥的苦日子,而且吃了很多藥也不見好轉。當時才二十多歲的我,沒有一點年輕人的活力,心情壓抑,苦不堪言。自從煉功一段時間後,身體上所有的病狀都消失了,而且渾身輕鬆,生活也充滿了陽光。

我的母親季蘭榮也是經常吃藥,心肌炎,心絞痛,不能幹累活,後來她的小腹處長了個硬包,經常疼痛,因為家裏生活比較拮据,還要供五個女兒上學,所以有時只吃點止痛或消炎藥硬挺著。一九九六年,母親也開始修煉法輪功,一身的病也全部消失了。母親和我終於擺脫了病痛的折磨,一家人其樂融融。家裏人看到我們的變化,相信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也相繼開始煉法輪功。

二、全家人受迫害的事實

1. 全家遭騷擾 曾顯東、母親和妹妹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正在上班,松山區派出所指導員王景合(音)還有兩個警察,拿著他們編好的保證書,讓我在保證書上簽字,我拒簽,他們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到了下午他們捏造罪名,把我和幾個學員送到赤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演示圖:電棍電擊

在看守所期間,我和幾個學員因在那裏煉功,受到了看守所警察的酷刑折磨,有個姓王的女警察輪番打了我們耳光,當時我的牙被打出血,有一個姓苗的警察,用了全身力氣打我們,當時我的臉被打的失去知覺,臉上留下他的手印一天後才下去。他們一邊讓我們煉,一邊拿著電警棍電,並且冷笑著說:「看來你們還沒煉好,這回讓你們煉個夠……」直到電警棍沒了電。

另一監室裏的法輪功學員也因為煉功,受到了看守所警察的毒打。赤峰市看守所有一種叫「量門」的酷刑,兩隻手從鐵門上下橫樑上穿過,傾斜抱著鐵門,然後在外面用銬子銬住兩手,用兩種方式:一種是貓著腰,蹲不下,也站不起來,有個叫白景珍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只因煉功,就被用過這樣的酷刑;另一種是一隻手在上(手被控了起來),一隻手在下,抱著鐵門,斜銬在鐵門上,只要稍一動,銬子就會越來越緊。

有一次,我煉功時,一個姓馬的警察把我銬在電門上,銬了幾個小時,上面那隻手被控得發紫,同監室的其他人看了後都急了,有的掉下了同情的眼淚,哀求所警把我的手銬打開,說再不打開,手就殘廢了,警察看看我,問我還煉吧?我說煉,他摔門就走了,一直到換另一班時,才給打開。當時我的手已無知覺,後來我的小指發麻沒知覺,一個多星期才恢復。

再有把手銬豎起來,一邊掛上走廊牆上方的暖氣管子上,另一邊銬在手腕上(胳膊向上舉起),腳尖著地,一直銬到手和胳膊發麻了,才給放下來。

在赤峰市看守所期間,除了煉功受酷刑外,每天還要被迫做奴工「挑豆子」,從早挑到晚,從豆子裏往外挑雜質和殘品,有時還要把豆子按顏色分,一天下來,眼睛看豆子看得兩眼發花,看哪都是豆子。這一次,我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我和母親、二妹、四妹、小妹及市區的幾個學員去北京上訪,在北京灤平火車站被劫下火車。回來後在松山區公安局遭到國保大隊長梁佔廷的辱罵、拳打腳踢,警察薛洪軍的侮辱、電棍電擊。並將我們身上帶的所有錢約三千元左右全部搶走,沒有出示任何手續。母親和三個妹妹被非法關進看守所近一個月(當時四妹和小妹還在讀高中,被非法開除了學籍,一個多月後,才恢復學籍,四妹那年正好要高考,耽誤了一個多月課),而我被非法勞教一年,當地派出所強行和我父親要走了四百元,說是我的勞教費用。有一個警察趁機拿走了一個祖上留下來的古董花瓶。

二零零零年四二五和十月一日前後及二零零一年的四二五,當地派出所和政府工作人員對我母親和妹妹非法監視居住,他們說這是上邊的政策,母親和妹妹二十四小時被監視。每天派五、六人輪番在家住,還讓全村人輪班管飯,後來村裏人都罵,父親也不想給村裏人添麻煩,就在自家吃。後來村支書記看不過去,才決定村委會買菜,前後估計有一個月的時間。這些人白吃白喝逍遙自在,晚上打麻將到半夜;而父母及妹妹白天到山上幹農活,晚上很累,還要聽亂七八糟的麻將聲,干擾了我們家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後來派出所又在村裏找了四、五家鄰居監視我們一家人,並揚言說已布下了天羅地網。

2. 曾顯東兩次被非法勞教迫害

我先後在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四年期間被非法勞教兩次,累計四年。在勞教所期間,身心受到了摧殘,每天面對的是超負荷、高強度的勞動及精神上的摧殘,而且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安排兩個吸毒人員長期包夾,時刻跟隨。

當時主要是幹包筷子的活(包筷子衛生特別不合格,根本不講究衛生,這些產品都流入市場)。勞教所為了謀取自己的利益,變本加厲的榨取勞教人員的血汗。時常加班,從早上五點多起床有時甚至更早,晚上要十一點多才收工,每天一萬雙筷子的生產任務,有時甚至更多,好幾次手被筷子磨得出血,只好用膠布纏上。特別是來了一大車筷子,讓我們往車間裏扛,當時有好幾個老年法輪功學員,她們也要像年輕人一樣扛筷子,幹著超體力的活,有的被迫害得出現了高血壓、心臟病等病狀。

而且還要遭受著強制放棄信仰,每天被迫聽他們誹謗法輪功的話。目的達到強迫寫「三書」(所謂的與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而後還要繼續改造人的思想,直到將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逼迫學會罵人、造假,她們才認為過關。如果不聽從他們的指揮,面對的就是關進小號遭受酷刑折磨、加期的迫害,隊長濫用權利,一句話就會被加期三天、五天甚至更長時間。

在這期間,全體法輪功學員還被帶到呼市一家醫院有目的地進行體檢,說這是上級的要求,體檢項目:測血壓、驗血、胸透CT、B超、心電圖。當給我做B超時,醫生和勞教所警察說了句這個年輕,歲數不大。後來當活摘器官被曝光後,才知道是在建立器官庫,為活摘器官做準備。

3. 全家遭磨難:身份證被扣押、遭跟蹤、監控、綁架關押

二零零一年年前我回到了家中,回到了正常的生活狀態中。松山區國保大隊和當地柳條溝派出所時常對我及家裏人進行騷擾,並且無理扣押我們全家的身份證。有一次,我家人要用身份證,去派出所去拿,在我拿回剛走到半路上,便被一片警要回,說這是上級的指示,你要用,我們陪你去。當地派出所警察還時常晚上來我家騷擾,有一次,半夜來敲門,敲門聲把左鄰右舍都給敲醒了,不給開,他們就翻牆而入,又砸屋門,父親實在忍無可忍,說你們這叫執法犯法,他們才翻牆出去。

他們曾把我叔叔叫到派出所,要讓我叔叔拿他家土地作擔保,並和我家裏人說,如果再煉,就收回你們家的土地。並暗中派村裏幾個人監視我們全家,一個村民喝多點酒,對我家裏人說:「你們信吧,我一個舉報電話,就可以得到三百元。」個別村民受利益誘惑,時常打報告,所以我家來人他們都會監視,每次我出門,後面都有警車跟蹤、錄像(這些是我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被綁架後,松山區國保大隊警察自己說的)。十一月中下旬,一法輪功學員家屬(未修煉法輪功)給我打電話,說他妻子已被關進(監獄)去了,不要到她家去,因電話被監控,這位家屬被當地公安帶走,敲詐勒索五千元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左右,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區公安局、紅山區公安局、當地派出所去了四輛警車,將近二十人,其中有好幾個武警(都不認識),又去非法抄家,一家六口被綁架:我、父親(曾兆寬,迫害發生後放棄修煉)二妹夫(趙凱相信大法好,未煉)、二妹(曾顯忠)、三妹(曾顯波)、小妹(曾顯慧),非法關押在赤峰看守所,二妹夫新買的農用車也被扣在派出所。一個月後除了我,他們被放回,被敲詐勒索三千元。回來後,聽知情人說,車子壞了,是他們用車拉土,後來掉路邊溝裏摔壞的。在松山區公安局,我們被逼供、罰站、跪拖布桿。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當地派出所欺騙家裏人說去市裏開個會,結果直接把他們(有父親、二妹、二妹夫、三妹、小妹,當時小妹才十九歲)送到松山區拘留所,第二天就把家裏六口人都勞教,父親(已放棄修煉,在勞教所被迫害致血壓高達二百多,二零零四年含冤離世)、二妹夫被送到五原勞教所非法關押、我及三個妹妹被非法送到呼市女子勞教所,他們都被非法勞教一年,我被非法勞教三年。

此時家裏只剩下母親和二妹家的五歲的孩子,四妹正在讀大學,家裏沒有了生活來源,母親除了照顧家,還要供四妹上大學。在那種生活艱難的情況下,警察還要繼續迫害我家,當時二妹家裏還種著大棚,菜急等著賣,還養著好多烏雞、豬,需加工飼料。而母親已沒時間看孩子,只好讓孩子奶奶家人接走,母親每天步行來回走十多里路,背上飼料到二妹家餵雞、豬。

就這樣還沒多長時間,派出所警察誣陷母親背著袋子發放資料,把她綁架到派出所,拳打腳踢、電棍電,銬在派出所裏,深夜母親走脫,被迫流離失所。因全家都被綁架,妹妹家裏的蔬菜大棚因無人經營而荒廢掉,二妹家的雞豬因無人喂,雞死的死,丟的丟,有的飛到豬圈裏,被豬給吃掉了,兩頭豬餓的自相殘殺,把豬尾巴都吃了,慘相目不忍睹。後來鄰居知道了,家裏的活物才沒被餓死。

4. 呼市女子勞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六月,江澤民下達了新一輪的迫害政策。呼市女子勞教所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下開始對全體法輪功學員實施了無所顧忌地全面迫害,幾乎實施了所有的酷刑折磨手段:法輪功學員除了長期被吸毒人員長期包夾外,學員之間不許說話,甚至連互相看一眼都被看管;對堅持信仰的學員,長時間不讓睡覺;經歷了一天的勞動後,晚上要休息時讓全隊所有勞教人員陪著罰站,激起其他勞教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和辱罵;關禁閉室,唆使其他勞教人員拳打腳踢;高壓電警棍電;冬天銬在窗戶上凍;吊銬;上大掛等等。在這種讓人恐懼的壓力下,我再次被迫放棄信仰,事實上被主動轉化了的人都學會了欺騙,為了不再受迫害,被變成了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人,心靈被迫害的嚴重扭曲,有的人甚至被變成了打人、罵人的行兇者。

法輪功學員在一個多月內多數被強制「轉化」。而且被迫強制要求寫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每個法輪功學員,每個星期都要被迫寫思想彙報。當思想符合真善忍不符合勞教所警察的要求時,就要被談話,繼續強制洗腦,而且每次開會只要有不同意見的學員,甚至學員剛站過來,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被勞教所男警察拳打腳踢,高壓電警棍打倒在地,然後拖走,繼續實施更慘烈的酷刑折磨……,正因為這種更為慘烈的酷刑折磨,才導致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致瘋、致殘甚至失去生命。

在勞教所裏,除了被強制洗腦,無工資的高強度勞動外,生活用品比外邊要高兩倍,還要自己花錢買床單被罩及勞教服,而且這些都是被循環使用,循環收錢。當時我們四姐妹身上帶的一點錢,都被勞教所給剋扣成床單被罩錢,生活用品都是其他法輪功學員幫助買的。二零零三年,我三個妹妹出所時,法輪功學員們給湊夠了路費,卻被勞教所剋扣成了勞教服錢(勞教服錢二百多,勞教服在解教前都被收回,再賣給新去的),勞教所警察說是拿解教證就能坐上車,結果三個妹妹被攆下火車,當天在火車站過了一宿,後來打電話找到了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借了錢才回到家。

再說說勞教所被勞教人員的伙食,夏天吃的是五方六月的臭韭菜,冬天吃的是白水煮酸菜土豆,油水很少,上邊一來檢查,才逢場作戲,改善生活,營造出對外宣稱花園式的學校氛圍。每天中午去吃飯時,各隊都要按勞教所的要求唱歌功頌黨的歌,如果聲音小就被隊長叫停下來站在那唱,無論嚴寒酷暑。有一次本來收工就晚,又停下來唱歌,結果吃的都是涼飯,吃飯只有五分鐘的時間,吃的快的,飯是倒下去的,吃的慢的好多人都吃不飽。

二零零二年夏季,我家因全家六口被勞教,沒有生活來源,四妹在上大學,她省吃儉用,一天只吃兩個饅頭,眼看四妹大學快畢業了,四妹的學費還沒郵到,母親好不容易攢夠了學費,到柳條溝鄉郵局去郵寄,柳條溝鄉郵局工作人員因受惡人指使,幾次三番,以各種理由(說郵編或地址不對)不給郵寄,給退回來。無奈之下,後來讓三嬸去市裏郵寄,才把錢給寄到。

四妹是一名小學教師,工作兢兢業業。然而在二零零三年四妹剛剛畢業上班不久,由於惡人誣告,她兩次遭到松山區柳條溝派出所非法盤查,她所教班級的每個學生和全校教師都被調查。二零零四年夏,四妹又被惡人誣告到「中央組織部」,上面又一級一級派人調查,赤峰松山區教育局及局領導給四妹施壓,要求寫「思想彙報」及「保證書」。

在我被勞教期間,當地派出所註銷了我的戶籍。回來入戶時,文鐘鎮派出所和鎮政府綜治辦主任曲英輝要求我寫「保證書」、「悔過書」,派出所還讓我拔下自己的一根頭髮,裝入他們的重點人口檔案袋,也就是他們的「黑名單」裏。

5. 兩個妹妹被勒索了至少七萬元

二零零五年在我出嫁到多倫不久,赤峰市文鐘鎮政府綜治辦主任曲英輝(音)又兩次給我丈夫打電話騷擾。

二零一二年十月,赤峰市紅山區公安分局五、六個警察闖入二妹家,抄走法輪大法書籍,從三妹家裏抄走了小鍋、電腦、打印機等物品,並綁架了她們。揚言要把我們全家都抓進去,並且到處搜找我二妹夫(未修煉法輪功),無奈之下,嚇得二妹夫被迫流離失所一個多月才回家。兩個妹妹被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後被送到洗腦班,又被勒索了至少七萬元,才被放回,這對兩個普通農村家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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