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一九九六年前,我患有多種疾病,如冠心病、風濕病、高血壓、腰間盤突出、哮喘病等,尤其是腦痙攣疼起來,疼的我使勁撞牆,腦袋整天像烀了一層殼,從小到大上學甚麼也學不進去,記不住;文革「下鄉」時從開得很快的敞篷車上甩下來,腰摔壞了,一點不敢吃力……整天沒有好受的時候。
更糟糕的是,一九八九年我丈夫得了精神分裂症,他從四樓把孩子扔下來,自己拿刀抹脖子,隨後也從四樓跳下來,臉摔變形了,鎖骨摔折了,渾身不能動,孩子的臉被玻璃扎傷,縫了十多針。丈夫出院後,失去了理智,半夜說走就走, 手裏經常拿著大鐵球,我就得跟著他,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我在家不能說話,不能看電視,丈夫不讓吃雞蛋,不讓吃魚、吃肉,我們十年沒在家做過肉,我天天在外面哭,身體變的越來越不好了。鄰居看我病的那樣,整天吃藥也不好使。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鄰居就給了我一張票,讓我去看看法輪功的錄像。礙於面子,不好意思拒絕鄰居大姐的好意,當天晚上就去看了。進去聽會場播放的音樂,我像聽催眠曲一樣,一下就睡著了,但後來師父講甚麼我都能聽見,師父講完了,我也睡醒了。第二天早上起來,身體感覺特別輕鬆,我把藥和藥罐子全扔了。我就開始學打坐,第三天我就出去煉功了,抱輪時腰疼得直哆嗦,我也沒把手拿下來。打坐時我身體裏的風呼呼的往外排,感覺身體非常舒服。第四天,十三歲的女兒洗了一盆子衣服,我一看都沒洗乾淨,就想:我能不能洗?我想到自己已經是煉功人了,師父說煉功人是沒有病的。沒有病了我能不能洗衣服?我跟自己說:「能洗。」就這樣我開始洗衣服,我把衣服洗完了,我身體沒有甚麼感覺,一身輕。於是,我又洗了十個麵袋子,把家裏的窗簾、被褥、床單、枕套整個都洗了一遍,我連續洗了四天,在第四天正在做飯的時候,感覺要吐,吐物就像噴泉一樣,從口裏噴出去,可我都當作好事,那天我也堅持去聽課了,我就是這樣走入修煉的。
法輪功學員是好人
可是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我依法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非法關押。之後單位要我去哈爾濱市軸承總廠所謂學習。我看到總廠辦公樓走廊髒的下不去腳,我自覺用了幾天時間,裏裏外外的收拾,把玻璃擦的透亮。來來往往的人都看在眼裏。主任跟書記說:你看這都是小劉幹的,裏外收拾的多乾淨!書記笑著說:她要當佛!
我單位搬遷調到哈爾濱軸承廠南直分廠工作。剛報到,班長就極不高興,跟別人抱怨:「給我分來一個法輪功(學員)。」我也不辯解。我們工作的廠房是十三年前的老房,地上的油漬都很厚,我就自己買來火鹼、鐵絲等,有空就擦,一點點的擦,每個地方都擦到。總廠檢查衛生的說:「你們這真是木見紋,鐵見光啊。」變電所的班長說:我們咋沒來這麼個人呢?我說:「讓你們班的人學煉法輪功啊。」我所在的班甚麼都不用班長操心,全廠三十六個班長一起開會,我們班長自豪地說:「我們班有法輪功(學員)。」我退休時,大家都戀戀不捨,全班一起吃個飯,工長非得把我買火鹼等花的錢給報銷了(一個工長管許多班)。他真誠的說:「你們法輪功真不是裝的。」
依法上訪遭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去北京依法上訪,在天安門被便衣推上車,拉到甚麼地方,到那一看,滿院子都是人。當時我們在最後,我說上廁所,不讓去,讓我們報名,我們沒報就把我們拉到了不知名的地方。到那他們就審我們,審我的人說:你要留在原來那,就得打死你。三天後又把我們送到原來的地方,我看留在那的人都是遍體鱗傷的。我們就開始絕食,他們就灌食,連踢帶打野蠻的灌食,把不報名的分到各地,把我分到天津。後來哈爾濱警察把我接回來直接送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辦案人問我自焚是怎麼回事?我說那肯定是假的,我們師父告訴不能殺生,殺生是有罪的。我被非法關押了五十多天。回來後單位讓我上軸承總廠學習。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我從看守所回家,香坊分局罰了我三千元,沒出任何手續,到現在也沒還;哈爾濱軸承廠罰了兩千元。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六日,香坊區安埠派出所,非法抄家,抄走了我煉功磁帶,師父講法磁帶和十多個書籤。
被非法勞教 遭酷刑折磨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我在超市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被哈爾濱香坊區安埠派出所綁架,後劫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
酷刑演示:半蹲反銬背掛(就是站不起來也蹲不下) |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非法關押兩年,二零零六年底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保外就醫回家。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我被關進的當日,警察逼我寫「三書」,我不寫。警察隊長吳洪勛、副隊長趙余慶把我雙手銬在床梯上,罰我在地上蹲著,這種刑罰蹲的我一分一秒都很難承受。第三天副隊長姚福昌、女警察吳寶雲手持電棍把我弄到一個小黑屋裏,把我眼睛蒙上要電我,未遂。然後又給我送回到我原來蹲的那個屋,把手銬銬在床欄的更高處,讓我蹲不下、站不起來,手銬殺進肉裏,感覺都銬在骨頭裏,我的心臟感覺剜心透骨的難受、撕心裂肺的疼痛,他們從早晨八點多上班一直銬到晚上四點多下班才又把手銬到原來的高度,繼續逼我蹲著。當天晚上十點多我的心臟跳的不行了,副隊長趙余慶才把大夫找來,大夫說,需要休息,才讓我躺到早晨五點多。五點多後又繼續蹲。
從二月二十四日起都一直每天二十四小時被銬著不間斷的在蹲,整整七天六宿不讓睡覺、不讓洗漱。被蹲、銬的第二天,我的左腳就長出了一個雞蛋黃大小的黑紫色血泡。被蹲銬的第四天,我的大腦已經處於迷幻狀態,甚至手被銬在哪了都不知道了。我的腳就沒有知覺,不好使了。每邁一步,身體就前仰後合的晃,晃半天才能再邁下一步。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掛(即吊背銬) |
第八天早晨,在吳洪勛的授意下,副隊長趙余慶又給我上大掛,即用警繩把雙手從後背吊到半空中,雙腳離地。我的腿因為七天六宿的蹲,神經已經蹲壞了,腳沒有知覺,帶不起拖鞋,站立不穩,姚福昌和吳寶雲連打帶踹的往我的腿上踢,說我是裝的。
二零零五年三月,在萬家勞教所,讓我挑冰棍桿,綁成一捆捆的。
二零零五年五、六月份的時候,有一天把我叫到辦公室,趙余慶對我說,明天領你去看病,你出去不能說,說了回來收拾你,還說檢查出來病算我們的,我們掏錢。檢查不出來病算你的,你掏錢。第一個大夫檢查問,你的腿怎麼整的,我說他不讓我說,大夫說你來時不是這樣的,現在這樣的,對吧。緊接著到下一個科,大夫說怎麼整的,我說我蹲了七天六宿,警察李長傑說:「不說能癟死你呀。」檢查回來,趙余慶告訴我說沒有病,意思是讓我負責檢查費。但卻帶回來很多打針和吃的藥,強行給我打針吃藥。我說,你說我沒病,我吃甚麼藥?沒病還用吃藥嗎?!我不吃他們就打,吃一頓打一頓,姚福昌打的多,拽著頭髮打,頭髮都一撮一撮的被拽下來。我一直把這些頭髮攢起來作為證據保存,等我住院時他們都給偷拿走了。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因我不背詆毀法輪功的守則,被當班警察李長傑拉到無人的房間連著打我六個耳光,口中還污言穢語的罵著髒話。因為我腿、腳已經不好使了,她逼著我不停的走,不讓我坐著。從那後,我腿更嚴重了,連上食堂吃飯都去不了了。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因為我一直不配合背守則,給我關小號一個多月,多次被警察姚福昌、賈翠嚴、於芳麗、周木歧、李長傑、吳寶雲用電棍電我的臉、腿、腳,已被迫害致殘的雙腿行走更加困難。從小號出來,一到姚福昌和吳寶雲的班,他們說我是裝的,見我就打,連踢帶踹。一次我上廁所,路過辦公室,姚福昌和吳寶雲見到我,又踹又打,打夠了,才給我拽到廁所。等我從廁所回來,又連踢帶打,打夠了,才給拽屋去了。我被打的渾身青紫,沒一塊好地方,這種事情不只一次。
一天,吳寶雲說她一個小時打我一次。緊接著真的每隔小時都打一次,每個班四、五個人,每個人輪流都打了一遍,用電棍電,打、踹、踢。有一次他們打時,吳寶雲沒在,別人都打完一遍了,我往外挪,都到門口了。吳寶雲回來,她說:回來回來我還沒打呢,又把我拽回來,幾個人又打。女警察於芳麗自己說,我都下不去手了。吳寶雲用電棍專電我的壞腳,還電我臉的兩側,從這以後我的腿一走就晃的更厲害了。
二零零六年二月,有三個法輪功學員到期要回家,警察逼她們寫「三書」,她們不寫,給她們上大掛。之後,全屋裏二十來人挨個都被逼著寫「三書」,不寫就上大掛。
酷刑演示:吊銬、電擊 |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姚福昌把我拉出去,問我寫不寫,我說不寫。他說,我給你治治腿,讓你裝。五、六個人把我打一頓,然後給我上大掛,用警繩把雙手從後邊吊起來,用電棍電。還問我能不能走,我說能走。可是腿不停地晃;他們又把我吊起來,說她的腿能動,她裝的,放下,吊起來,再放下……就這樣,我被吊了一上午。
到中午吃飯了,他們不讓我吃飯,把我關到一個小黑屋裏。他們吃完飯四、五個人回來在我旁邊打撲克,姚福昌說一會還掛你。我一看沒有活路了,我實在承受到極限了,就不想這樣活受罪了。這時見到對面有一個電線頭,線頭在外面,我想摸電死了算了,總比沒完沒了的吊強。(註﹕這完全是中共警察酷刑迫害造成的,但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還是要和平反迫害,不宜用過激的方式反迫害)我一把抓住電線頭,把電線拽開了,死死抓住不放,不想活了,他們所有人都撲過來把我摁倒在地,劈頭蓋臉的打我,姚福昌讓警察把警棍和銬子拿來,我的左手攥著繩子,姚福昌使盡渾身的力氣用警棍打我拽電線的左手,噹噹的打。之後拳打腳踢,打夠了又給我上大掛,這次是用手銬給我上大掛吊起來的,銬子殺到骨頭裏(到現在我的手還能看到疤痕)。看我沒反應,下午二點左右他們把我放下來,把我摁到鐵椅子上。 坐鐵椅子到下午四點多,上廁所時,我的腿徹底不好使了。以前晃著能邁步,之後連一步都邁不了,上廁所都是普教把我拖到廁所,再從廁所拖回來,又被放到鐵椅子上坐了一宿。第二天,腿不但不好使了,還腫了。
那次,我的手骨頭被打成粉碎性骨折,腫的像饅頭似的,一點不能動,連一張紙都拿不了,上廁所都不能提褲子。大夫用手啪啪打我的手,我的手一點知覺都沒有。我連著三個月沒脫衣服,三個月後脫衣服發現胳膊已經肌肉萎縮變形了,現在手還一個粗,一個細。
因我聲明高壓下寫的「三書」作廢,趙余慶打我三個耳光,又用繩子把我手捆住,牽著快走,又用電棍電我的壞腳,然後突然鬆開讓我,故意讓我重重地跌倒在地上,這樣反覆折磨我 。
有一天警察要帶我去看病,他們問我誰打的你,我說是姚福昌。姚福昌就給我兩個大嘴巴子,又對著我後背心臟部位用警棍恨恨地打了兩下。警察跟醫院大夫說謊,說我是裝的。住院二十多天也不見好轉 ,大夫才問我說,你這種情況多長時間了,我說已經兩年了,大夫氣的暴跳如雷,知道被騙了,大聲喊:「出院,根本就治不好」。
家屬知道我身體情況,多次去找「六一零」、市勞教委、萬家勞教所。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左右,勞教所警察領我去公安醫院檢查,結果是心臟病、高血壓、腿和腳神經損傷,無知覺。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保外就醫回家。吳洪勛還扣押我六百元錢,我走時跟他要也不給。吳洪勛還威脅我家人,說不能告他,告就不放人;還不讓我在本地住,讓我去上海女兒家住。吳洪勛還讓我女兒上海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監控我,還監控我女兒家人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