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賈桂琴與四十二歲的女兒陳慧敏、三十八歲的小兒子陳鈺今,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書》,共同起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首惡江澤民。
全家人修煉 「小混混」變成了好青年
賈桂琴,今年六十四歲,繫內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人。一九九八年,賈桂琴從一遠方親戚那裏看到《轉法輪》後,覺得很好,隨後又學了五套功法,很短時間內,困擾她多年的骨質增生、坐骨神經痛、鼻炎等都不藥而癒,於是走上了修煉大法的道路。
修煉後,賈桂琴心態也變得平和了,以前那種利益上斤斤計較、患得患失的心也變淡了,暴躁的脾氣,愛罵人的習慣也改了,每天都樂呵呵的。看到她如此變化,丈夫陳國祥、女兒陳慧敏、小兒子陳鈺今也相繼走上了修煉大法的道路。
尤其是小兒子陳鈺今,學法煉功後,簡直就像換了個人一樣,從以前常混跡於遊戲廳、檯球廳的「小混混」,變成了懂禮貌、聽話的好孩子。從此,他們一家人其樂融融,沐浴在法輪大法的法光中。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澤民集團發動的對法輪功「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的瘋狂打壓政策,使得這一家人陷入痛苦的深淵。
下面是賈桂琴在他們的《刑事控告書》中的陳述。
一、兩次勞教殘酷迫害 丈夫陳國祥被迫害致死
我丈夫叫陳國祥,繫內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人,一九五一年四月五日生,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被迫害致死。丈夫畢業於遼陽電信學校,迫害前繫內蒙古梧桐花鉛鋅礦職工,工程師,是單位技術骨幹,曾多次獲單位技術比賽一等獎。
學法煉功後,丈夫工作更是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是單位有口皆碑的好人,一單位領導曾說:「如果單位就剩一名職工的話,那就是陳國祥!」可就是這樣的好人,卻在江集團的打壓迫害下,遭受了種種殘酷的迫害:
(一)被圖牧吉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因丈夫拒不放棄信仰,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又被國保大隊關押至翁旗看守所拘留,於二零零一年九月,送往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一進圖牧吉勞教所大廳,陳國祥被一面目兇惡的警察用拇指粗的螺紋鋼猛擊頭部,致使丈夫當時就昏倒在地,不省人事。為逼迫丈夫放棄信仰,有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不許與人正常交流,期間歷經十七晝夜的「熬鷹」酷刑(即十七晝夜不讓睡覺),一閉眼,就有包夾拿針扎、用手掐等,並不停播放污衊法輪大法的歪理邪說。
惡警故意當著丈夫的面,毆打小兒子(當時,小兒子同丈夫一起被非法勞教),從精神上折磨他,讓他痛苦。
丈夫被「上繩」酷刑折磨,就是把兩隻胳膊擰到背後,用繩子五花大綁(據警察說是綁死刑犯的綁法),然後拽繩子兩頭,把胳膊使勁往上提,當提至極限人承受不了時昏死過去,才放下,(然後再迅速抖動兩臂,使血脈流通,否則的話,兩臂就會廢掉)如此循環往複數次,據丈夫說,那種感覺是痛不欲生,到最後大小便失禁,身體虛脫至極。
在警察唆使下,身高體壯的包夾把丈夫打倒在地,用拳頭打臉,用腳猛踹腰部,使其幾近休克。
在圖牧吉勞教所,丈夫遭受了近三年的精神、肉體折磨後,二零零三年四月中旬,又被赤峰市「六一零」挾持到赤峰市松山區「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強迫丈夫接受污衊法輪大法的歪理邪說,近半個後,四月底才放回家。回家後,烏丹派出所、居委會、國保大隊等輪番騷擾,來家從不敲門,推門就進,嚴重影響了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再次被五原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三年六月,丈夫正在單位上班,其單位轄區梧桐花派出所的兩名警察又無故強行來到丈夫宿舍搜查,其中一名警察搜到《轉法輪》,被丈夫搶至懷中,於是兩警察又電話給烏丹國保大隊,大隊長又帶兩警察將丈夫關進翁旗看守所拘留。至二零零四年一月送入內蒙古五原勞教所第二次非法勞教三年。
在一次勞教所召開的所謂「揭批會」上,為抵制污衊大法,丈夫和一功友站起來抗議,被警察和包夾拳打腳踢強行按倒跪在會場後方直到會議結束關入小號。
在小號內,為逼迫放棄信仰,丈夫被警察連續一個多月用電棍專門電腳心,丈夫在身體和精神的極限承受下,尋機撞向鐵暖氣片(編者註﹕在中共非人的酷刑折磨下,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時刻面臨著死的威脅,但是,法輪大法教導人珍惜生命,在任何情況下,自殘、自殺都是錯誤的),致使顱骨塌陷,二零零五年回家時,頭頂仍留有兩條兩寸長清晰可見的疤痕。
上次撞暖氣後,勞教所仍然繼續在小號迫害,丈夫被逼又尋機撞了暖氣的閥門(只露一個圓圓的小鐵棍兒頭)。這次頭頂留下一個三角形的傷疤。經歷這場事件之後,勞教所放棄了對丈夫的強制「轉化」,放出小號。
由於身體長期被嚴重摧殘,丈夫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出現渾身乏力、胸悶氣短、腹部腫脹、晝夜不停咳嗽等症狀。終於在連走路的力氣都沒有的情況下,被送入五原醫院。一檢查是肝腹水、胸積水、肺結核、慢性心功能不全,而且,胸部積水已經把心臟淹沒,做心電圖時,都找不到心臟,情況十分危險,連續打了兩隻人體蛋白,從脊背抽出約兩公斤水後,直接入住五原醫院。
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五原勞教所仍然沒有放棄對丈夫的迫害:兩值班警察在夜晚睡覺時,仍把丈夫的一隻手用手銬銬在床頭,致使他不能上廁所,而且還拿來「悔過書」之類的東西脅迫他簽字,使其病痛之上更加痛苦。
勞教所怕人死在醫院承擔責任,緊急通知家人將丈夫接回家。當家人見到丈夫時,昔日那個身體健康,臉色紅潤的人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臉色蠟黃、瘦得皮包骨、走路頭重腳輕、隨時要栽倒的樣子。
回家後,國保大隊及派出所居委會仍不時上門騷擾,為了給丈夫一個安定的、不被騷擾的生活環境,一個月後,一家人不得不背井離鄉,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歷經八個多月的流離失所的生活,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丈夫在極度痛苦中離世於異鄉,時年五十五歲。
二、我和兒女們遭受的迫害
1、對小兒子陳鈺今的迫害
小兒子陳鈺今,二零零零年七月,被非法勞教三年,和父親一起被非法關押在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二零零三年四月,被赤峰市「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接到赤峰市洗腦班迫害,十幾天後,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陳鈺今又被時任翁牛特旗烏丹公安局國保大隊李景海、烏丹鎮派出所尹成等人綁架,關押於翁牛特旗看守所,三個月十七天後,九月上旬回家。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六日,陳鈺今被內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烏丹公安局國保大隊劉彩軍等五人在赤峰市松山區非法抓捕,隨後惡警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又非法抄家,並且態度非常蠻橫,只是未抄到對其「有用」的物品。
劉彩軍等不法警察抓捕陳鈺今的藉口是誣陷其是「網上通緝的逃犯」,我要求公安局和「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釋放我的兒子,卻被他們推來推去,中共惡警綁架陳鈺今的目的就是勒索錢財。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陳鈺今再被內蒙古未成年勞動教養管理所非法關押一年半。
兒子本以打工為生,並補貼家用,但是翁牛特旗烏丹公安局國保大隊李景海等人卻不允許兒子外出,並以「逃犯」為名迫害。可憐六旬的我數十次奔走於各有關部門,卻一次次被推托出來。
2、對我和女兒陳慧敏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女兒陳慧敏在赤峰市松山區工作地被綁架,非法關押赤峰市松山區看守所,後被勞教二年,關押於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一年八月,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於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期間,家中被盜,損失幾千元。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二年一月,我被非法關押於翁旗烏丹黃土梁洗腦班六十四天。期間,家中第二次被盜,損失近萬元。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再次被非法關押到四道丈房洗腦班,遭迫害半個月。
3、對我大兒子的迫害
我大兒子陳泉吏,四十歲。由於江氏集團的迫害,全家唯一沒有修煉的大兒子也被牽連,逼著大兒子在洗腦班表明對法輪大法的態度,對父母修煉大法的態度,當大兒子表明支持父母時,便招來洗腦班眾多人的圍攻,更有甚者,在兒子工作的學校派他去外地培訓時,校領導在「六一零」壓迫下,派了兩名老師二十四小時監控,同吃同住,最後校領導親自上陣監督回到烏丹洗腦班。
在我們一家人流離失所期間,由於找不到我們,便去我大兒子的居住地和單位威逼脅迫,讓他簽字保證我們一家人不去北京,還脅迫大兒子的岳父岳母,給大兒子一家帶來巨大的精神壓力。
三、經濟上的迫害及中共謊言迫害下親朋好友的誤解
由於這些年的迫害,歷經數次抄家,兩次被盜,使我們一家人無法正常工作,經濟上遭受了巨大損失(這還不包括綁架我們時從我們身上搜去的六千多元現金)。
兒女們正直大好青春年華,卻輾轉於中共看守所、勞教所,遭受精神肉體的雙重迫害,我自己的個體經商點被迫關閉;丈夫單位每月只發給一百八十元的生活費,還是二零零四年丈夫從勞教所回來後補發的,使我們的生活變得十分拮据。加之受江氏集團謊言的矇蔽,本來關係密切的親戚朋友漸漸疏遠,顧慮於被牽連、顧慮於我們煉功後被迫害的「窮困」……
更有甚者,丈夫的二哥在中共謊言的毒害下,在去看守所探望丈夫時,竟然當著眾多人的面給了丈夫一耳光,聲言不認這個弟弟,直到丈夫離世的幾年內,從未再見丈夫一面……;還有鄰居的暗中監視;朋友親戚的有色眼光使得我們一家人在社會生活中舉步維艱……
但是我們不恨曾經迫害過我們的警察;不怪親朋好友的不理解,因為我們深深知道,在江澤民集團謊言的毒害下,他們其實也是受害者,造成這一切的源頭其實是迫害政策的始作俑者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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