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張軍老人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今年七十一歲,是原重慶光電儀器有限公司重慶科藝光學儀器廠的職工。我四十歲就患有嚴重前列腺炎,後發了精索靜脈曲張,輾轉救治重慶各大醫院無效。練了多種氣功,效果也不佳。十年過去了,病情日趨嚴重,令我痛苦不堪,幾乎絕望。
一九九四年五月,當時五十歲的我,終於找到了救我出苦海的佛家上乘功法──法輪大法。大法要求修煉者要修煉心性,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不做壞事做好事,守德行善做好人。向內修向內找,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做超出常人境界的人。心性多高功多高,才能長功和好病。我全身心的投入大法中修煉。實修中不但治好了我的病,更重要的是還能使我的精神文明、思想情操得到昇華。不但為國家節約了大量醫藥費,更使人道德回升,治安變好,這對國家,社會是有益處的。大法對國家對人民是負責任的。
可是令我難以理解的是,這麼好的功法,就因為修煉的人多,觸動了江澤民膨脹的嫉妒心,竟然對法輪功發動了一場曠古罕見、持續十多年的血腥迫害。我本人也不能倖免。
一九九九年九月,為了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去對政府講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去北京上訪,住通州,被湖北警方跟蹤,同室3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送附近派出所等待各省市駐京辦接人。在那裏,警察打罵我們,晚上十一點,我被送到重慶駐京辦六樓會議室。室內關著二十多個法輪功學員,第二天早上,我與五個法輪功學員被駐京辦和警察送上北京──重慶的列車上。乘警搜走我們的車票和身份證,關在餐車裏不准走動。車到石家莊,我與一個江津的同修乘其不備走出車站,返回北京。10月底返回重慶,單位領導陳民權通知派出所押往重慶江北區華新街看守所,天天逼我洗冷水澡,從頭一盆盆慢慢的往下淋,幾盆冷水下來,人已凍僵了。二十天後解禁。江北區公安分局的宗教科長經常打電話騷擾,要我去分局「談心」。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重慶江北區街道辦主任馬善祥,花園派出所民警劉玲把我們七八個大法弟子,以各種藉口騙去洗腦班,進行「轉化」迫害,不准與外界聯繫,不准帶任何生活用品,非法拘禁十四天。其間,江澤民策劃導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突發。更加強了嚴管與洗腦的力度:不准自由行動 ,坐時腿稍微交叉即被指責「煉功」,監管人員馬善祥就用不堪入耳的髒話罵人。一天,我坐床上穿衣服,馬突然過來猛一下掀開我的被子罵道「(髒話),不准用這樣的坐姿。」有一對老年學員,帶著不滿一歲的小孫子,警察騙他們說:去派出所問一下情況就回來,讓他們把孫子帶上,結果在那裏沒吃的,孫子餓得哇哇叫,哭鬧不止,連這麼小的孩子也遭罪。天良何在?洗腦班結束,還勒索我們食宿費。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我公司黨委書記薛立川,騙我去他辦公室談心,去了即通知北碚歇馬派出所警察將我綁架,並被銬在派出所的鐵窗欄杆上審問我,一群警察進來,用報紙揮打我的臉,打在我眼睛上,當即流淚不止。邊打還狠狠地說「看你嘴硬」。晚上被推進不足一平米的小間裏,像個籠子,地上有一寸厚的灰,角落有兩堆屎尿,臭氣熏天,不能下腳。半夜守夜的人扔進來一個破墊子,才勉強坐下,又飢又渴又困,我把腳抬起登在對面牆上,身體呈V字形,輾轉一夜。次日,我被押至北碚看守所。進門時,一武警在背後踢我一腳,差點摔倒,他還幸災樂禍的笑。在辦理登記手續的時候,登記獄警將我一百二十元現金扣下說會轉入我舍房,但此後卻了無結果。顯然被他據為己有了。此後不斷有公檢法司來人提審,要我出賣同修,逼我說出真相資料來源,被我拒絕。
在看守所,每天強迫做奴工,包頭痛粉袋子,不合格的袋子,牢頭強迫包上混合膠液的漿糊吞下肚去。戲稱「吃餃子」,吃下這種「餃子」,拉出的糞便都是五顏六色的,四、五天都拉不乾淨。我曾經被強迫吞下二十多個「餃子」。
一年後,北碚區法院對我非法判刑五年。我上訴一年無音訊,方知上訴書被扣押,中院根本沒收到我的上訴。我又再寫一份上訴書,四個月後才接到維持原判的裁決書。二零零三年三月,我被劫持入重慶永川監獄興盛茶場。單位立即將我開除。
在監獄,我遭強制洗腦「轉化」,每天四個犯人包夾監控,強迫看、聽栽贓陷害大法的謊言書籍和光盤,不「轉化」就罰站、不准睡覺,一閉眼就被打,幾天幾夜下來,精神恍惚。每天繁重的體力勞動,又不能學法煉功,幾年折磨迫害,致使我身體出現多種疾病:血壓高達200;頸椎、肩椎疼痛;腰椎間盤突出。
我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出獄。當時我已經六十一歲,去社保辦理退休,被拒絕,說要沒收單位所交社保費,退還個人部份。我說要去北京上訪,最後同意補交3646元,每月領取370元退休工資。而我三十三年的工齡就一筆勾銷了。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被渝北區六一零辦公室人員和國安、龍山派出所等七、八個警察闖進我家,非法抄家,並將我綁架到派出所審問,兩個年輕力壯的警察將我這個年逾古稀的老人雙手扭向背後,強壓我在沙發上,不准動,錄像。警察搶走我的大法書籍和私人物品。然後把我拖下樓推上車,綁架到渝北區回興鎮長河村雙裕休閒娛樂中心洗腦班非法拘禁,那天有十幾個同修被綁架。他們逼我出賣同修,我不配合,非法拘禁我十五天後才放回家。
在我出獄後,不僅我本人多次受到街道、居委會、「610」人員上門騷擾,亂翻我屋裏東西,並監視我的一舉一動。我大姐和妹妹也多次受到騷擾,我大哥因為怕影響他的前途和正常生活,與我斷絕來往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