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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判11年迫害致殘 蒙陰石增雷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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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蒙陰縣今年六十歲的石增雷,因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原來患的偏頭痛、眼皮鬆弛、無力上翻等疑難疾病都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石增雷被非法判刑十一年。二零一五年六月石增雷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

石增雷說:「十多年的冤獄,大好時光失去,給我造成的身心傷害是無法估量的,從出獄至今流口水,手腳無力,手發抖,小便困難,頭暈,失意,晚上一個姿勢睡覺,也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帶來的損失及精神摧殘。」

以下是石增雷在控告書中陳述的部份遭迫害情況。

一九九九年底,我被蒙陰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警察恐嚇、坐鐵椅子等酷刑後,第二天送到蒙陰縣看守所刑事拘留,又被夜間銬掛在鐵窗上不讓睡覺。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二零零零年底,在看守所辦公室,垛莊派出所所長將我提出,當著一屋警察的面辱罵毆打我。到期出來在門外蒙陰縣農機公司不讓回家,綁架我到單位私設黑監獄暴力毒打,椅子砸在頭上都砸碎了,我被打的奄奄一息,昏死過去,他們嚇壞了,想毀屍滅跡(因我姐就在前排房子居住),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我奇蹟生還,我單位兇手為掩飾罪惡,掩人耳目,第二天就逼我擦玻璃勞動。

二零零二年秋,我又被蒙陰縣、沂南縣、臨沂市,三處公安局在沂南綁架,用鐵絲反綁,鐵絲擰到肉裏疼痛難忍,暴打完後拖上車送到垛莊派出所,警察李因輝、李因春對我實施吊掛辱罵、毆打等酷刑折磨後又送到蒙陰看守所刑事拘留。

因為我絕食抗議,他們對我暴行虐待。幾天後看守所把我送進蒙陰洗腦班非法關押八十多天,警察王偉編造審訊筆錄、捏造歪曲事實,我拒不接受,幾名打手一擁而上抓住我的手強行按上手印,「六一零」不法人員房思敏惱羞成怒白黑毒打,手銬銬著我的雙手,銬在冰冷地面上的鋼筋上。我無法站立起坐,只能爬在冰冷的地面上,銬著我去中醫院強行打針灌食,威逼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二零零三年底,我在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也就是暴惡集中的黑窗,所謂獄警只是首惡江澤民的隨從,利用的工具,他們在利用著無知沒人性的罪犯瘋狂惡毒的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在這裏由於篇幅和時間的限制以及我精神承受能力,我僅向諸法官、檢察官反應我能承受,記得最清楚這次迫害。

我為了替換出一同被非法判刑同鄉趙傳文的嚴管迫害,我借去廁所的機會將貼在走廊誹謗師父的標語撕碎,而遭到了嚴管酷刑迫害四十多天,他們糾集幾十人各種刑事罪犯輪流著對我晝夜不停連軸謾罵,黃段子不絕於耳,不准去廁所,不准洗臉、不准刷牙、不准睡覺、火燒棍打、開水燙、風油精滴眼睛、畫地為牢,五天五夜站在槓內,為了儘快耗盡體力,每天晚上「炒排骨(一種酷刑)」三、五次,每一次行刑後,打手們行惡的都累的休息半個小時再進行下一次。我過後軟綿綿四肢無力,站好了他們用手掌內側猛砍大腿肌肉,站不穩一陣群毆,打的身上青紫,到第五天腿腫的很粗,臉腫的眼睛只有一條縫,用他們的話說「熊貓臉」,他們都有分工,兇手史震峰專打我臉部,打一下罵一句,「專治熊貓臉」。潘衝、耿浩等凶犯「炒排骨」,幾人按著腿,幾人按肩,露出兩肋,兩個壯漢狠搓,不解恨時拿刷子把搓,遭受這種折磨,半年之內都不能喘整口氣,不能直腰,不敢咳,痛苦之極難以言表,就這樣這些年來一次次變換著花樣,越來越喪盡天良,最後把我關進精神病房,直到我出獄。

我母親因我被非法重判十一年,長年被關押在省監獄酷刑迫害,她憂慮、驚嚇、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導致精神失常了,於零五年陰曆十二月份離開人世。父親也因我的冤獄和母親的逝世,加上蒙陰縣宣傳部長也就是六一零頭號人物李枝葉恐嚇、扣發他的工資,長期的精神摧殘和虐待,使他老人家的晚年,蒙受著不白之冤和巨大的陰影后,也相繼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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