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模芳、梅碧琳夫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他們分別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實:
梅碧琳: 兩次遭非法勞教共計六年
我從小就體弱多病,毫不誇張的說吃過的藥比飯還多,從小到大面黃肌瘦,骨瘦如柴,飽受生不如死的多種病痛折磨。直到一九九五年二月,喜得法輪大法,煉功三個月後我體會到無病一身輕,拜讀《轉法輪》後理解了生命的真正意義,無論在任何環境中我都用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來嚴格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工作盡心盡責,誠懇待人,做事多為別人著想。在學校我被評為優秀教師,受到師生們的尊敬、好評。我丈夫周模芳也修煉法輪功,修煉後的他戒掉了煙酒,脾氣由暴躁變溫和,與家人、同事的關係也融洽了。
由於我們用自己的生命和切身體會見證了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自一九九九年7.20以來,本著對國家,對社會負責的態度,說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為此,我們全家三代四口人都付出了慘痛的代價,飽嘗了對人權、人性、信仰自由踐踏之苦難: 各部門、各級別領導多次找我們談話記筆錄、二十四小時監視居住、監控、綁架、拘留、抄家、勞教、判刑、開除公職、降低工資級別,扣工齡,扣發工資。每逢假日、敏感日騷擾家人、電話監控、家門口安裝兩個攝像頭監控。單位和家人受株連。二零一二年八月下旬開始,丈夫周模芳一直被昆明盤龍國保不明原因追捕通緝,女婿被公安威脅恐嚇,女兒才組織一年多的家庭被迫拆散,原本完整的兩個家庭已支離破碎。丈夫至今有家不能回。
二零零零年寒假,學校黨委書記李斌生對我說:「上面」要對我二十四小時監視居住。從那天起就不允許我離開昆明,學校就派幾名學生監視我的一切行動,電話也被監控起來,二十四小時監視居住持續了一個多月。之後的一天清晨,我在校園內煉功,學校黨委副書記張耀叫來昆明市龍頭街派出所警察把我綁架到昆明市龍頭街派出所,給我強加「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送梁亭拘留所拘留十五天,然後又把我非法關押到海埂滇池旁某地七天,由本單位職工袁春花看管。一共被非法關押二十三天。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六日,我在一個熟人家剛吃完晚飯,警察突然闖進來,將我綁架到昆明市龍頭街派出所。四月十七日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扣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罪名把我關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後,又以「國家有關部門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將法輪功定為邪教後梅碧琳還繼續修煉法輪功」和「非法聚會」為罪名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早上七點多鐘,我正要出門上課,學院黨委副書記張耀帶領七、八個便衣警察突然闖進我家進行抓人、打人、抄家。將我和丈夫周模芳綁架。連學校剛發給我和丈夫的工資和課時津貼3850元都搶走了。我責問他們為甚麼這樣幹?他們說:「你去問上面。」他們不由分說將我連拖帶抬的推下樓,塞進一輛轎車裏急忙開走。後又強加「擾亂社會秩序」罪名將我強行抬進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的一天張耀等幾人在辦公室找我談話,對我說修煉法輪功的教師不許上講台,還非要讓我表態。我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做好人沒錯。」」我的教師資格就被取消,調到教務處工作,每月發給六百多元生活費。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八點半左右,我正在學校教材室埋頭分發教材,突然被衝進來的幾名警察從背後將我按倒在地,我還沒反應過來就被拖到了門外,他們野蠻的將我塞進一輛小汽車裏開車就跑。我的頭被罩上了頭盔,手被銬上手銬。當時車上有盤龍警察李金昌等人,還有本單位保衛科人員周德全、子麗華。兩輛小車直奔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下午五點多,他們在我面前臨時填寫了一張勞教三年的所謂決定書,一個警察站在小汽車門口對我宣讀,我不服,就被他們直接抬進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裏。就這樣,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後被勞教所延期一個月。在勞教所黑窩裏我被強行灌食,被折磨死去活來,被強迫做奴工從早八點至凌晨兩、三點,長期不得睡覺,沒有休息時間。而家中七十多歲的老母親沒人照顧,她和我女兒在痛苦中備受精神折磨。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回家後,單位辦理我的退休手續過程中,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郝傳松無理將我職稱降級,降低工資,亂扣工齡,(學院人事處工作人員趙海英經手)我多次找過相關領導反映此事,一直都未能得到解決。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中午十一時左右,盤龍分局警察闖進我家綁架、抄家。此次參與的警察均穿便衣,共有七人,他們將我家裏的大法書籍、電腦、光盤等資料均搶劫一空,並將我們夫婦綁架到印象派出所,強行滾手印、驗血,之後送醫院體檢。新華同仁醫院檢查出我夫婦都有嚴重高血壓,我依然被強行送到盤龍區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因持續高血壓,造成腦梗阻出血,下肢癱瘓。五月二十五日下午盤龍區國保通知家人到看守所將我抬回家。當時是由看守所派了三個犯人將我抬了出來。盤龍公安分局以「不適關押,取保候審」為由開了釋放證。
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昆明市國保和盤龍區國保等四名警察來到學院老幹科辦公室私設公堂,對我夫婦進行逼供,由於騷擾不斷,無法正常生活,連起碼的人身自由都被剝奪了。我丈夫被迫離家,家裏留下當時下肢癱瘓的我。沒過幾天丈夫就被莫名追捕通緝。我和女兒的日子更加不得安寧。
僅僅在十八大前夕,上至省「六一零」人員、昆明市國保警察下至單位保衛處人員對我們進行了多達十餘次的騷擾。兩個監控攝像頭直接安到了家門口(曾經在我家四樓大門前安裝過第三個攝像頭)。層層壓力使得我夫婦、女兒和母親的身心受到極大的打擊。經濟上受到嚴重迫害。
周模芳:遭勞教、判刑共計六年
我是一個氣功愛好者。社會上只要有一種新的功法出現,我都會去涉獵一番。一九九四年,我了解了法輪功,在那輕盈飄逸的動作吸引下,我跟著煉了起來。在疊扣小腹時,我的勞宮穴湧出了陣陣熱流,我被這極強的氣機蕩漾著,走進了法輪大法的修煉行列。
經過一段時間的修煉,我二十多年烈性酒的酒癮戒掉了(一次能喝七到八公兩);專抽阿詩瑪牌香煙的癮戒掉了,爭強鬥狠的脾氣幾乎沒有了;從做一個好人開始,專心修煉法輪大法。最終由一個極重名、利、情的人變成了一個能時刻為他人著想的修煉者。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華大地烏雲翻滾,鋪天蓋地的謊言四起,大法和師父遭到江澤民流氓集團的污衊、抹黑、造謠、迫害。在血腥的鎮壓下,我遭受殘酷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昆明公安在沒有任何證件出示和宣布下,將我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清晨,昆明市官渡國保馮軍帶著一夥人衝進了我的家裏,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非法抄家,我被非法關進官渡區看守所,之後又被轉到西山區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個月。後被非法秘密判刑五年,不通知家屬,不准請律師。
在監獄嚴管大隊,我被迫害得頭髮白了一大半,血壓上到二百以上,心臟病、腦血栓、全身浮腫等十多種病被迫害了出來。在這種情況下,監獄說我「轉化」就給我辦保外就醫,否則只能拖到刑滿。我堅決否定不走「轉化」的路,直到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才被放回家。回家後,我才被告知已被單位開除了公職。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原單位保衛處將我從省一監接回家以後,由各級「六一零」和國保、戶籍所在派出所、單位保衛處約我談話並告知,從現在起,到甚麼地方都要報告他們,更不能離開昆明,並說是上面的規定。為方便監控,我被安排在學校離退辦上班,從此只要是所謂的敏感日我都被安排值班,尤其是奧運期間,那幾天我本該是休息日卻被安排值班。
在我準備回四川看望親人的過程中,被強迫退了兩次機票、一次火車票,最終仍未能如願以償。那兩天有兩輛標有公安字樣的麵包車和十來個穿便衣的人守在出校門的必經之地。我和老伴買菜都有人跟著。
二零一零年端午節,我們一家三口到外地旅遊,這本來是公民的自由,無可非議。就因為我和老伴是煉法輪功的,就驚動了省裏七個部門,層層施壓,致使單位領導也受到了無辜牽連,女兒也被單位幾個部門找去談話。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中午十一時左右,盤龍分局七個警察闖進我家非法抄家,將我家裏的書籍、電腦、光盤等資料均搶劫一空,並將我夫婦綁架到昆明市印象派出所,逼滾手印、驗血,之後送醫院體檢。因我血壓高看守所拒收,於當晚回家,卻被要求簽字取保候審。
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昆明市國保和盤龍區國保等四名警察來到學院老幹科辦公室私設公堂,對我夫婦進行逼供,由於騷擾不斷,無法正常生活,連起碼的人身自由都被剝奪了,我逼迫離家,沒過幾天我就被莫名追捕通緝,至今我有家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