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法輪大法遭江澤民團夥迫害後,金成山堅持信仰大法,多次遭受迫害,兩次被抬入監獄迫害,中共當局的荒唐藉口是無法行走的金成山「破壞法律實施」、「擾亂社會治安」。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金成山控告發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法輪大法弘傳上億人身心受益。被控告人江澤民在任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栽贓陷害和人身攻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抓捕、判刑、勞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憲法及法律。
關於金成山遭受的迫害,請參考明慧網報導《殘疾警察堅持信仰 兩次被抬入監獄迫害》、《高位截癱的金成山在呼蘭監獄情況危急》、《哈爾濱市殘疾人金成山獄中痛苦煎熬》等等。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以下是金成山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叫金成山,男,現年五十七歲,原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公安分局警察。一九九六年因車禍致高位截癱後退養在家,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屬一級傷殘。先後就醫於哈爾濱市第五醫院、哈爾濱二一一軍醫院、北京協和醫院和北京三〇一醫院。在現代科學、現代醫學毫無辦法的情況下,為尋求治病經人介紹走入法輪大法修煉。
修煉法輪大法,使我身體得到了明顯的康復,可以手扶東西站起活動,令人最為頭痛且久治不癒的五處褥瘡(兩胯處、兩屁股處、後腰處)不治而癒,全部康復。特別是學法後心靈得到了淨化和昇華,真正的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深感造業的可怕和善惡必報天理的真實。
看到我修大法後的變化,妻子焦曉華也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數十年如一日對我悉心照顧、不離不棄,如果不學大法,可能早就離開我了。妻子對我無微不至的照顧受到了親朋好友及鄰里的一致讚揚,「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啊!」「法輪大法好!」相比之下,與我同一車禍的司機郝立君,家有數百萬元的家具廠,其妻子因郝立君殘疾(也是高位截癱)而離婚,對比反差極大。
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團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迫害,使眾多法輪大法學員遭受迫害,我也是其中之一。哈爾濱市呼蘭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姜繼民夥同國保大隊長陳兆林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旨意,無緣無故的在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組織三十餘名警察利用技術開鎖的辦法強行闖入我家把我背銬雙手按在椅子上,把妻子焦曉華背銬雙手按在廁所內,開始抄家搶劫,搶劫現金和電腦等財物約五萬餘元,其中包括現金13200元、三星台式電腦一台(價值9000元左右)、惠普330打印複印一體機一台(價值6000元左右)、愛普生彩色噴墨打印機一台(價值1100元左右)、愛普生噴墨水12瓶(價值150左右)、惠普打印機硒鼓8個(價值2400),甚至搶走接尿用的小塑料袋20餘袋。搶劫後又留下了七、八名警察在我家守候了兩天兩夜才離去。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妻子焦曉華去法輪功學員於懷才(已被迫害致死於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家去給他妻侄送結婚禮錢時,被在他家守候的警察搶去鑰匙,呼蘭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姜繼民、國保大隊長陳兆林再一次糾集了十多名警察對我家又一次搶劫。搶走筆記本電腦等大約一萬多元的私人合法財物,其中包括戴爾筆記本電腦一台(價值2600元左右)、無線上網卡一套(價值1100元左右)、佳能1010激光打印機一台(價值1250元)。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哈爾濱市呼蘭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姜繼民、國保大隊長陳兆林等二十多名警察再次強行闖入我家把妻子按在地上,銬上雙手拖走,關押至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將我光著屁股由四名警察抬著褥子,兩名警察按住我,抬入救護車中拉到哈爾濱市第四看守所(又稱公安醫院)非法關押。
由於對我強按不讓動的折磨,加之護理不到位無人照管,使我早已康復的五處褥瘡全部壓壞,開始流血、流膿,再後來就只流黃水。由於九天沒有大便,肛門內外全部硌壞,摳出的大便都是血便……由於褥瘡潰爛導致高燒不退,第四看守所(公安醫院)要求呼蘭區公安分局將我拉走,不同意繼續關押(因不符合關押條例,擔心我死亡)。在第四看守所多次與呼蘭區公安分局交涉無果的情況下,第四看守所強行把我送回呼蘭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四月份在第四看守所監號內呼蘭區法院走過場的所謂開庭誣判我五年徒刑,非法判我妻子焦曉華三年徒刑。(之前因修煉法輪功兩次被非法拘留、非法罰款2000.00元)。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九天,呼蘭區看守所長王財不給我轉交上訴材料,強行把我抬入呼蘭監獄繼續迫害。
在呼蘭監獄醫院被非法關押的兩年半時間裏,先後換了二十多名犯人「護理」我,在無法用語言形容的極度痛苦折磨中度過,曾兩度生命垂危於呼蘭監獄保外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