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素敏寫道:「在這場十六年的浩劫中,我的姐姐胡素華因為修煉法輪功被迫害致死,我姐姐的兒子白吉達因為利用互聯網為其母鳴冤,而被迫害入獄五年。我的母親年過花甲也被迫害過。我及我的親人是這場浩劫的見證者。」
下面是胡素敏在《刑事控告書》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姐姐胡素華被迫害慘死 至今細節不明
胡素華於一九九六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患有心臟病,神經衰弱症,修煉後,這些病都不翼而飛。
1. 圖牧吉勞教所:奴工、毆打、反剪銬、聞馬桶、凍刑
二零零零年三月五日,胡素華被綁架,在紅山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兩個月後轉入圖牧吉勞教所,在紅山區看守所期間,被強迫做奴工,挑豆子。
在圖牧吉勞教所又遭受了種種酷刑的非人折磨,她的耳朵被打壞,耳垂黑紫,有血跡。兩腿外側一直到臀部被打得像鍋底一樣黑。胳膊也被打得呈黑紫色。就是身體被摧殘到這樣的情況,警察還逼她出工幹苦力。不讓睡覺,冬天穿著背心和短褲,在走廊裏被反剪銬著,低頭聞馬桶的尿,這樣的酷刑折磨持續一個多月。警察經常不讓她睡覺,整夜的被罰站。她有時還被脫光衣服,尹姓警察和普通犯人用手擰她的兩腿內側。為了不讓她煉功,她被固定銬在床上。她還遭受過凍刑。
2. 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超體力奴役、背銬、冷凍、灌鹽水
二零零零年冬天胡素華被轉入更邪惡的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迫害。那年冬天天氣非常冷,胡素華因拒絕超體力奴役勞動(一天包一萬雙筷子),被警察孔桂花、張思琴等迫害。他們把胡素華用背銬銬在活動室中間窗櫺子上,外衣脫光,只穿內衣,把窗戶全打開,暖氣關掉,前門鎖上,門口派吸毒犯二十四小時看著,白天就這樣銬著,晚上放下來也不能睡,只能坐在活動室的地板磚上,外面寒風刺骨,惡警和吸毒犯都穿著大棉襖。
二零零一年四月,惡警逼迫她寫「揭批書」,胡素華不寫,就被銬在床頭上二十五天,站不能站,睡不能睡,坐不能坐,連大小便都得同牢的人給接,腿和腳腫得走路都很困難。五月再次被惡警銬在床頭上長達三十八天,有時不給吃飯,有時只給吃一個或半個饅頭。由於她堅持不寫「揭批書」,惡警還在床腿上加高了四塊磚頭,使被銬在床頭上的胡素華更加難以忍受。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十幾個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迫害,遭到了警察和吸毒犯的毒打和強行灌鹽水。這次胡素華又遭毒打,被銬在沒有暖氣的房間裏十多天。十一月內蒙的天氣已很冷了,警察們卻把窗子打開,把她的衣服脫掉,還把走廊的門窗拿報紙糊上,不讓別人看見她們的惡行。警察把胡素華雙手背在後面,銬在鐵窗欄上,只讓她兩腳尖沾地,也不讓上廁所。
3. 在遼寧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被迫害生命垂危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夜晚十一時左右,赤峰市公安局國安隊的郭玉明,帶警察到遼寧省朝陽市八里堡小橋附近一居民區蹲坑三天後,勾結朝陽市向陽警察,動用六、七輛警車,翻牆闖入院內,暴力綁架八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胡素華。
胡素華遭到暴打,臉上、胳膊等多處被打傷,警察將胡素華一隻手拉向後身,另一隻手從肩上拉過去雙手重疊用電線捆在一起(背銬狀),光著腳拖到車上。半個月後,胡素華被送到臭名昭著的遼寧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第二天,因胡素華已被迫害得有生命危險,勞教所放回,後一直流離失所。
4. 在呼和浩特市被迫害致死
胡素華出獄後流亡到呼和浩特市,二零一零年初當地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胡素華和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去公安局,要求釋放被抓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左右,胡素華被呼和浩特警察跟蹤到住處,租住的房子被抄、搶劫,胡素華被迫害致死,年僅五十六歲。胡素華的身體有傷。
二、胡素華的兒子白吉達為母鳴冤,遭冤獄五年
二零一零年,胡素華的兒子回到赤峰上班,因為其母死的不明不白,利用互聯網發表為母親鳴冤的文章,被監控,於二零一二年正月初五,被赤峰公安局在他工作的單位被綁架,手機、電腦、工資卡、身份證全被搶劫,同時家也被抄。後被非法判刑五年,現在位於赤峰市的內蒙古第四監獄遭受迫害。
三、控告人胡素敏被非法勞教等迫害
一九九七年二月份,我因為有病,經別人介紹,看了法輪功書籍,覺得書中說的太好了,便開始修煉。修煉後,所患的膝關節炎、肘關節炎、神經衰弱和風濕性心臟病都消失了,做人做事也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去做,對人以誠相待。
我從事零售服裝的工作,遇到顧客買衣服多付了錢,我都會主動退給人家。收到假錢時我都會將假錢銷毀,身邊的人說要幫我花出去,都被我拒絕。有時經理偽造銷售額得到的利潤想要和我們幾個銷售員分紅,我從來都不要,而那些分紅的錢往往比我的工資還要高幾倍。
在北京從事火車單軌實驗工作時,我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後,還會主動幫助其他人做飯、打掃衛生、疊被子,使宿舍環境煥然一新,同事對我這種行為都很讚賞欽佩。當他們得知我是法輪功修煉者之後,都十分認可大法。我沒有做過任何危害社會和違反法律的事情,反而微末小事都為他人著想,為周圍親友所共知。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我被非法關押到紅山區看守所,被強迫做奴工,挑豆子。幾天後,又被非法轉押到赤峰市看守所。兩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拘禁在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二年。在圖牧吉勞教所裏,我被強制做奴工、經常被勒令脫光衣服搜身。收工回來因不喊口號,二中隊的中隊長就把我們叫到內衛,讓四個女獄警對我們拳打腳踢、薅我們的乳頭,跳著高的打我們耳光。 二零零二年三月,幾個女獄警對一個有病的法輪功學員謊說看病,將她弄到門衛打了一頓,因這事我們絕食抗議,獄警和犯人將膠皮管子從我們的鼻孔插到胃裏,用灌油的鐵漏斗野蠻灌食,我的牙齒都被撬的鬆動了。灌食時,警察領著一幫被他們教唆好的犯人將我按在地上,有的按胳膊,有的按住我的頭,有的按住我的腿,看守所的一個李姓護士,手裏搖著膠皮管子,得意洋洋的說:我有多長時間都沒練過手了,正好這次練練手。然後她將那個粗膠皮管從鼻孔插入我的胃裏。當時我痛不欲生。我的身體非常虛弱,警察強制給我輸液,但是輸完液後我的記憶力驟然下降,我母親的名字我竟然想不起來。
我因幫一個不會寫字的老太太寫絕食原因,被勞教局人員拉到勞教所外,一群男警察用大粗頭電棍電我,電完又用繩子把我的兩個胳膊綁到後背,然後往上拎,繩子拎斷了再換一根,期間總共拎斷了四根繩子,就這樣,他們電擊我後就又給我用「上繩」酷刑,反覆多次,時間持續整整一上午。
折磨完我後,又將我拉回勞教所,將我雙手上舉,銬在雙層床的上層,銬刑持續三天多。他們如此的殘酷折磨我,也是為了達到恐嚇其他的法輪功學員的目的。
我被非法勞教二年,從圖牧吉勞教所回家後,我的身體已經非常虛弱,回到家後,對我的迫害仍然繼續:警察繼續找我,我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在外地打工維持自己的生存,心裏承受著巨大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