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今, 江澤民個人或夥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這些行為違反了 「中國憲法」以及 「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二百四十八、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八、二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下是王桂榮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是一九九五年底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前,我渾身是病,如:眼睛得了一種怪病,眼球萎縮,幾乎失明,天天吃藥;腰椎動過手術。修煉大法後,不知不覺的一身病沒有了,思想淨化了,善待身邊的人,知道怎樣才能如何做一個有利於社會的好人,公家的東西不拿了,而且把拿的又送回廠,每天樂哈哈的、家庭幸福祥和。
高壓、威脅、監控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二點,我們正在上班,廠保衛科叫我們幾個修煉法輪大法的人到廠部辦公室,裏面在座的有廠長、保衛科長、有公安局的人,打開電視叫我們看,給法輪大法造的彌天大謊,使人毛骨悚然,好大一個騙局!然後再一個一個的叫到另一個房間裏,由公安局的人叫每個修煉法輪大法的人都得表明自己對修煉法輪大法的態度,要像電視裏說的那樣,污衊大法、污衊法輪大法的師父,扭曲著人的心靈,那陣勢就像天塌了一樣。
示意圖:中共利用精神病院迫害法輪功學員 |
由於我堅信法輪大法,不放棄修煉,他們就開始向家人施壓,威脅說如果不放棄就抓到公安局去。家人嚇得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在謊言的威逼下,七月二十四日,我丈夫和我兩個弟弟、一個哥哥硬把我抬進了精神病院,門打開後精神病院出來五、六個人,把我拉進去,大門一關,扒下褲子就給打針。我說我沒有精神病、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他們根本不聽,打上針後就把我關進了一個精神病室,把門反鎖上後,又拿來一把藥叫我吃下去,不吃,四、五人就摁著給我灌。住了三天,我婆婆來我家,叫她兒子一定把我接回家,可精神病院不讓走,非得交上一個星期的藥費。就這樣交了四百元後才放我回家。
回家後廠裏派人監視,有時二十四小時在樓棟輪流值班。
上訪被毒打
因為國家憲法規定公民有義務向國家反映真實情況,所以我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去了北京,想告訴人們法輪功是正法,剛到天安門就被警察截住,回來後我單位廠長張桓扣發了我的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連我兒子的工資也扣發了五個月,叫他在家看著我,叫我給兒子發工資。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我寫了一封信就又去北京信訪局去反映真實情況,我們師父傳的大法對任何社會都是百利而無一害,人們的身體好了,即節省了醫療費,又為社會創造了價值,誰最受益、政府最受益,當權者最受益。無條件的釋放在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給大法弟子一個合理的修煉環境!抱著一顆真誠的心到了信訪局,可信訪局門不開,卻被便衣劫持,把信奪走,後又把我們送到濰坊駐京辦。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
在駐京辦,我被倆個武警一人拿一根棍子毒打,打的兩腿和腰紫黑紫黑的,棍子都被打爛了。回來後又被關押看守所,又遭警察毒打、銬在鐵椅上。十五天後公安局政保科向家人勒索二千千元才放我回家。
慘無人道的折磨,兩人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我們在孫集鎮馬家莊王蘭香家學法,上午十點左右,壽光公安局、孫集派出所近二十名警察破門而入,不由分說把我們十幾人綁架,一邊往車上拖、一邊暴打,綁架到孫集派出所院內戴上手銬暴曬一天,並逐個詢問,如不配合的就嚴刑拷打。到了六點左右又把我們非法關進壽光看守所。
示意圖:烈日下暴曬折磨 |
在看守所,六月八日下午,李銀萍、王蘭香、李國君、劉愛琴、不知名字的一個同修和我六人,向看守所要求無罪釋放,被看守所五、六個警察拖到走廊,拳打腳踢、用皮棍毒打,一頓毒打後又把我們六人銬在專門對犯人用酷刑的鐵椅子上。晚上五、六個喝了酒的惡警對我們六個被銬在鐵椅子上的法輪功學員,再次施行慘無人道的瘋狂迫害。惡警們拿著橡膠棍和電棍,五、六個惡警進門就暴打我們,有搧耳光的,有拽著頭髮的,輪流用橡膠棍,電棍往我們身上、腿上猛抽、猛打,滿口污言穢語,把我們打昏後,就用高壓水管從頭頂上往下灌水澆醒,再酷刑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
慘無人道的瘋狂折磨持續了三個小時之久。剛打我時我說我不是犯人,你們為甚麼這樣?我們的師父就是來救人的。一個警察邊毒打我,邊說:你們師父給我錢,那我就去打共產黨,共產黨給我錢我就打你們。打的我不知昏了多久,兩大腿肉都被高壓電棍電爛了,當有知覺時感到一根高壓水管從頭頂往下噴灌,一根電棍電在我的腰部電得我在鐵椅子上來回晃。
李銀萍 |
李銀萍、劉愛琴兩人被打的最厲害,臉、身上幾乎沒有一塊好地方,紫黑紫黑的,都認不出人來了。我在昏迷醒來後聽到(因她在我後邊看不到她)一名惡警還把李銀萍的乳罩撕下來,又去撕她的褲子,並說:我們一個人弄你一遍,李銀平拽著褲子吆喝:別嘰呀!別嘰呀(地方音)!慘烈至極。一直持續到十點多鐘才住手。劉愛琴、不知名、李國君被拖進監室。李銀平、王蘭香和我還銬在鐵椅子上,李銀萍被打的一晚上光吐血,到了早上七點左右(二零零一年六月九號),三十七歲的李銀萍被酷刑折磨而死,死了後才把她的手銬腳鐐打開,從鐵椅子上放下來抬走。
八點半把我和王蘭香的手銬腳銬打開,從鐵椅子上放下來後,又一次昏迷。王蘭香昏迷後拖到監室才甦醒一點。他們看到出了人命,又打的我們幾個那麼厲害。把李國君、劉愛琴送走了,把我和王蘭香、不知姓名,往看守所的醫療室送。由於王蘭香剛甦醒一點,有兩個犯人架著拖著她走,到了所謂醫療室,王蘭香已經沒有脈波了。就這樣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年婦女按真、善、忍只想做好人的人,卻被遭酷刑毒打而死在壽光看守所裏。直接參與打人惡警有王煥流、王培林等五、六個。
到了下午,公安局政保科的馬溫和來給我作筆錄叫我說實情。滿身傷痕的我被毒打的全身紫黑紫黑的!他看不到我被打的甚麼樣嗎?打死了人他能不知道嗎?我和他說,江澤民下令打死煉法輪功的算自殺。那你就為煉法輪功的主持公道吧?!他無言後走了。
二零零一年的六月九日下午,公安局怕我也死在裏面,叫我丈夫和我單位的副廠長於新堂接回家。家人看我打成這樣,第二天拉著我就到公安局去說理,還沒進去,裏面的人就出來把我們截住,有多名警察看著,關進了醫院再一輪的迫害。晚上在看我的警察睡著了,我走出了醫院。為了不再次遭到迫害,有家不能回,流離在外,兒子結婚不敢回家,兒媳生小孩不敢回來。
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六日我從同修住處往回走,一輛黑色轎車出來四五個人突然把我綁架,並搶走了我住處的鑰匙,抄了我的全部東西,有大法書、錄音磁帶一箱,還有七百多元錢,小錄音機四個等東西。
綁架我的有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馬溫和、劉祝身,李曉東等五人,把我綁架到公安局刑警隊,有四個警察拿四根電棍電我、刑訊逼供、酷刑折磨有兩個多小時後,又把我關進看守所。第二天從看守所提出我來,馬溫和、劉祝身、李曉東等四人把我的嘴用膠帶粘住怕別人聽到,對我進行又一輪的刑訊逼供,拽著頭髮用電棍電。有一次馬溫和提審問我:如果你們法輪功將來平反了我坐在裏邊你怎麼著?我說:俺師父教人回歸人的善良本性,回歸人的良知,願天下人人和睦相處。俺不願意看到這一幕。他又一次無語。
最後不法人員還是誣判我三年刑。
在監獄裏獄警為了達到讓我放棄大法修煉的目的, 以給犯人減刑為條件教唆犯人治我,犯人為了減刑也打過我、罵過我。可信仰是每個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的權利,人的心不動、誰能改變的了!是江澤民凌駕於國家與法律之上的權力造成的這場毫無人性的迫害。在監獄裏強行幹奴役,每天幹十六個小時的活,甚至更多。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好不容易熬到三年,從高牆的監獄剛走出監獄門口。壽光市610(凌駕於國家與法律之上的江澤民欽定的蓋世太保)的副主任田慶春就在監獄門口等我,要送我到濰坊洗腦班再遭新的迫害。我的家人問田慶春:你們有甚麼理由要帶她走?拿出證件或法律程序?他只說是上級叫這麼幹、我只是在執行。其實整個迫害大法修煉者的江氏流氓集團就是在黑箱作業,是怕見光的。我和家人一直和田慶春據理力爭,直到晚七點我們才回到了家。
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份江氏集團以奧運會維穩的名義再一次把我綁架的壽光市彈藥庫洗腦班。綁架我那天,我家種的葡萄正趕上收的季節,在坡裏住著,我到商店裏買點用品,正走到半道就被一輛黑色轎車出來四、五個人真像土匪一樣、摁著、拖著、把我塞進車,鞋都脫掉了, 綁架到壽光彈藥庫關押四十九天。
以上控告的事實中具體參與人員的名字有的名字提到,更多的沒有提到,他們雖然在具體實施迫害的過程中對我及家人帶來很大傷害,但我對他們沒有任何怨言。因為在與他們的接觸中,很多人都是善良的,有的只是無奈。他們只是執行上級的錯誤政策,承受著高層壓力,為了自己的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給自己造下罪業,他們是真正的受害者。他們不是我要起訴的對像,只願他們為了自己的未來,真正了解真相,法律不可違,天理更不可違,在這場對法輪功迫害的歷史沒有結束之前,趕快贖罪,在現實的善惡展現中做出正確選擇,不要失去在法輪大法弘傳之時得救的機緣。
江澤民濫用職權發動的這場迫害,是對善良的迫害,是對人類正義的迫害,摧毀了整個社會的道義良知,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把江澤民告上法庭,押上審判台,重樹法律尊嚴,重整中國社會基本的道德規範,結束對法輪功的迫害,讓正義和善良揚眉中華,讓「真、善、忍」普世價值受世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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