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六十三歲的吳琴玉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吳琴玉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是一九九七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我身患心臟病、高血壓、骨質增生、頸椎第七椎萎縮性骨質增生和坐骨神經等多種疾病,折磨得我痛不欲生,好幾次都有死的念頭,對人生失去信心。自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的要求約束自己,全身疾病消失,並且家庭和睦,身心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後,中共「610辦公室」及國安機關對我的殘酷迫害簡述如下 :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為表達我們的心聲,我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為大法和師父鳴冤請願,被北京天安門派出所綁架,然後轉交給洪湖駐京辦,當場搜走我身上帶的六百元,隨後帶回洪湖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多天。給單位罰款兩千元(後來在我工資扣除)敲詐家人三千元,交伙食費六百元直接經濟損失約六千多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第二次去北京上訪又被綁架。洪湖市「610」辦公室和市公安局派人接回關押在看守所達六個月,經濟損失與上次一樣。也是六千元。回家後一直是被專人監控著,所謂的敏感日單位領導和居住地的警察打電話騷擾,經常有公安派出所警察守在門外,有時晚上守到二、三點。給我和家人在精神和經濟上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和損失。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洪湖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帶人到我家非法抄家,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他們多次的威逼審訊,要我交出其他人和資料從哪來的,我告訴他們:我甚麼都不會說的,因為你們是在迫害好人,我做好人沒犯罪,我要回家。我絕食抗議八天,晚上國保大隊帶獄醫夥同看守所人員,把我抬到會議室,多人強制給我打針,灌水。造成我生命垂危 ,第九天他們不顧我的安危,又多人繼續強迫灌,灌的我痛苦不堪,口流白沫。反覆插管幾次,我大聲喊叫極度痛苦差點送命。關押半年後,警察說我太頑固,又給我下了勞教一年的判決書。
在我關押期間,由於我丈夫也長期驚嚇擔憂,感覺身體不適,結果檢查出胃癌要動手術,沒人護理。親戚只好找「610」及國安頭子說好話,要他們放我出去護理住院的家人。他們不但不放人,要我給他們出路費,把我押到外省去看一下就回。我堅決不同意,我相信善惡有報的天理,我說我家人沒事。就在這一年裏,我被迫害的骨瘦如柴,整個人變了形,親人看到我只是哭。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十月,我到鄉下散發真相資料,被當地鄉派出所警察綁架,洪湖「610」公安局、國安又把我非法關進看守所迫害。由於不放棄修煉就不放人,四十五天後,判我勞教一年。因長期絕食迫害身體垂危。他們要我家人拿一萬三千元交法制科到地區辦取保候審。
第三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我發真相資料遭人惡告,又被綁架到洪湖一看守所迫害,在裏面有一個吸毒犯汪豔琴,是曾經在勞教所多次培養當過包夾法輪功的流氓,警察要她搜我身,她命令我脫光衣服搜身,我不配合,她就把我衣褲撕爛。我在裏面盤腿準備煉功,她發瘋似的毒打我嘴臉及全身,頭髮被她抓,她用紙寫字罵師父和法輪功,喊幾個幫兇強行將我懲坐,我拼命大聲叫喊抵制,告訴她不能這樣,可她兩手猛打我頭部,我眼冒金星幾度昏眩,可有的警察在室外看笑話,也有點良知在窗口制止,我告訴窗口的警察,我要出去,我要煉功,我是好人,迫害好人會遭報!這警察對打我的那個說:不准打她,讓她煉。可是第二天又換了一個值班警察,這個吸毒犯又開始整我,叫我穿號衣,背監規,我不從,這時外面姓周的警察叫我報數,我也不報,他就叫打!吸毒犯又暴打我的頭,直到打昏了才住手。四十多天後,在我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又判了我一年半的勞教。
勞教所的「轉化」迫害
七月一日,我被劫持到湖北省了女子勞教的一天,到那裏時我都是頭暈暈的,一點力也沒有,體檢身體時醫生說我高血壓,不想收我。可送我去的警察叫葉漢生,他把醫生叫一旁說了些甚麼,醫生不得就收了,接著硬把我送進勞教所。我進大門吃力的上了第二樓,就在警察們辦公室旁的一個空室裏,強行扒光我衣服搜身,然後由包夾人來教我一些甚麼規矩:甚麼報告、報數、背監規,穿號衣等一系列。我不配合,包夾我的吸毒犯李容和叫春梅把我拖到的洗澡間,因那沒有攝像圖,問我配不配合,我說我沒罪,我不配合,李容就把我按在地下,把兩手往背部提起,用她的腿膝抵住我的背脊骨往後使勁的抵,抵我的心胸好像被拋出,脊骨好像被捶碎,痛的我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她們就這樣抵著背脊骨從上至下,我聲聲的慘叫,不能使她們停手,在昏迷中聽她倆說用廁所的髒抹布堵嘴,用膠布把我的眼睛撥開。
後來,她們把我單獨關在一個空室裏做「轉化」,李容、馮小霞、猶大等三人念污衊毀謗大法和師父的文章,專門給我洗腦,我閉眼不聽,她們要我站著,不讓我坐,看我站著不行了,怕我倒下才讓我坐,就這樣一天天直逼著我寫甚麼保證、認錯。猶大也在旁灌輸邪惡的東西,我告訴她們今天你們所做的一切,將來都會得到相應的回報。我也跟她們講了很多真相及勸善的話,她們說不怕報應,只要能減刑出去就好。這就是為甚麼她們心狠手辣為所欲為的都敢做,是因為她們已被教育成了沒有人性了。
就這樣折磨了我十多天,在背後專門操控的警察就出面了,惡狠狠的對我說:不怕你不寫,我只要你的手印就行了,說完就走。李容立即行動就拿紙筆寫好,然後,她整個身體壓住我的後背和肩上,緊抓住我的手,猶大按我的腳,馮小霞也幫李容按我的手簽字蓋手印。我被她們壓的喘不過氣,折磨的筋疲力盡,我就說這不是我寫的,不算數。說話的力氣都沒了,聲音很小。李容等三人哈哈大笑,說我蒼白無力,你已「轉化」了。我只是搖頭說不算數。李容說:誰跟你作證,我手指著天和地,我說有天地作證。說完我只是流淚,她們很得意,當著其他警察也說我已「轉化」了。
第二天就有警察馬上找我談話,說我表現好,進一步的跟我做「轉化」迫害,我說我沒「轉化」,是她們寫的,按著我簽字蓋手印。我師父是冤枉的!法輪功是冤枉的!她立刻叫我走。我身上的,胳膊上的瘀血疤傷痕數月後都不消,心臟、胸部經常犯痛,我的腳手經常是腫的,已經是半死的人了。後來她們才沒敢太放肆。
接著又開始第二輪的「轉化」迫害,要我寫我的修煉經過和犯罪過程,我說我沒犯罪,我不寫。她們軟的硬的都來,無論她們怎麼對我,我總是閉眼不搭理。一直僵持到晚上,李容耐不住了,說你不寫,我就把你師父名字寫在紙上貼在你身上,還要寫污衊師父的話,就在她們去拿紙筆的時候,我想用生命來維護慈悲師父的尊嚴,我用力往牆上一撞,誰知沒有流血,只是頭很悶,在場的馮小霞嚇壞了,看我沒事,當時打了我兩嘴巴,說我害她,李容拿紙筆回來也不敢再來威逼了。因為我身體已非常虛弱,怕我出事,承擔不了責任。後來檢查出了嚴重的心臟病,高血壓、血壓高到二百四十,輕點的就是一百八十。
由於長期處於高度恐懼中,我出現高血壓,心跳過快的症狀。往後越來越嚴重,精神上的崩潰,晚上睡覺經常鬧醒監室的人,勞教所怕出大事,怕承擔責任。就叫家人辦了保外就醫。
丈夫胡慧儒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日早上,老伴買菜回來,剛開門鎖,一夥躲在樓上的這夥人就是洪湖「610」國安頭子等人突然衝進屋,非法抄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搶走電腦、打印機、空白光盤等及其他私人財產,還有師父法像,大法書籍。他們硬把我和老伴都劫持到洪湖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在裏面拒絕報數、穿號衣、簽字、非法審問等。我告訴所有人:「法輪大法好」!
五月上旬的一天,警察劉漢生要我到門外報數,我不報,把我從床上拖到外邊邊罵邊暴打後腦,我昏倒在地,他看到事態嚴重,叫醫生趕來給我查心臟,非給我藥,我沒吃。過後怕我出事,承擔責任,只好放我回家。
可是我丈夫胡慧儒還被關著,他們要給他判刑。我丈夫曾癌症,煉法輪功煉後痊癒,幾年後曾復發過一次,一個月食水不進,在醫院檢查難受時,他就喊:「師父救我。」第二天就能進水吃東西了,甚麼事都沒有了。這難道不是奇蹟嗎?醫院能救得了他嗎?科學解釋的了嗎?並且為國家節約了一大筆醫藥費,因為他是公務員的待遇。為甚麼這麼好的功法,這麼好的人要迫害,非要置他於死地,昧著良知判了他三年刑期。胡慧儒在獄中難受時要求檢查身體,他們不批准。聽說他們為了六萬元獎金到手才判他的,判後及時送走,怕出麻煩。
後來在親友強烈憤慨要求下,他們同意檢查身體,到省城指定地點檢查出了高血壓、心臟病、尿毒症,並且很嚴重,無論哪一種都是要命的,所以他們無話可說只好放人。七個多月的關押,對胡慧儒本身的情況來說,如果他不是修煉法輪功的,吃的是沒有一點油帶有黃葉的有沙的菜水、和飯,加上心裏的恐懼、精神的壓力,還能活著出來嗎?所以說這三種病是他們長時間非法關押迫害造成的。
根據以上對我和胡慧儒迫害事實,雖然是地方政府工作人員所為,但是根源是被控告人江澤民!正是他的命令、唆使、歪曲事實和造謠洗腦的結果──迫害的元凶正是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