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卞蘭柱女士在控告書中的陳述:
一九九七年五月份,我看了老伴請來的一本《轉法輪》書,覺得這本書太神奇了。他使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人為甚麼活著,明白了人為甚麼會有病的根本原因。我原有心臟供血不足,經常頭暈、眼黑;右腿肌肉萎縮,右腿比左腿細了一半,走路腳疼,醫院也看不好。我老伴也是身體虛弱,整天失眠。
我和老伴開始煉法輪功,我煉了三個月後兩條腿就一樣粗了,老伴也不失眠了。我們感到太神奇和太幸運了。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事件之後,江澤民出於妒嫉信法輪功的人多,利用國家權力開始迫害法輪功。六月十日成立超越法律之上的「610非法組織」,七二零又加大力度對法輪功迫害。我心裏不理解,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一定是政府搞錯了,為了講清事實,我就去了北京上訪。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媒體依然誣陷大法,我再次去北京上訪,我就是要告訴世人法輪功是正法,李洪志師父是清白的。在天安門廣場我被警察劫持到北京某公安部門拘禁了一夜,第二天被石家莊市駐京辦帶走,有一個駐京辦的工作人員把我身上帶的二百元錢搜走。
我被送回石家莊市橋西區水產西街居委會,他們又把我送到西焦派出所(現在叫西苑派出所)。西焦派出所的幾個警察非法闖入我家進行抄家,把所有法輪大法的書全部搜走了。當時把我老伴嚇得全身發抖,喘不上氣來。這次抄家後,我老伴也不敢煉功了,好多天不能睡覺。我被非法拘禁了十幾天,被勒索罰款一萬元。
二零零一年冬天,為了讓世人明白真相,晚上我到大街上發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他們對我拳打腳踢。我被送到西焦派出所,他們幾個警察又開著警車到我家抄家,抄走我的大法書籍。我老伴更加害怕,給他的身心造成長時間的壓力和創傷。他們把我拘禁在派出所十幾天,又非法勒索我家兩千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我單位突然綁架我,把我送到石家莊市新華區北城路石家莊勞教所內設的「法制學習班」(即洗腦轉化班)。他們兩天兩夜不讓我睡覺,強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每天逼著我看江氏集團偽造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等騙人的東西;強迫我聽惡毒扭曲攻擊法輪功的言論。我單位的一個人每天二十四小時看管我,完全剝奪了我的人身自由。在我被拘禁期間,有幾個警察開著警車到我家抄家,又非法掠奪走我所有的大法書籍和有關的物品。我單位扣了我五千元錢。
二零零九年八月份的一天早晨,我在馬路上對一個人(後來知道是個警察)說:念『法輪大法好』會得福報。他立即抓住我的手不讓我走,還打了110報警,我又被帶到西苑派出所。有一個警察就開始打我的臉,還派人到我家抄家,抄走我的大法書及物品,又迫使我家人交了三千元才讓我回家。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期間,我被四次勒索罰款達兩萬元,而且一次次非法抄家給我及我全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傷害。江澤民害人之罪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