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五十七歲的張玉芝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張玉芝女士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修煉法輪功前身體多病,患有肺結核、咽喉炎、神經官能症、婦科病等,三十幾歲就臉色蠟黃,老的像五十多歲,身體無力,女兒九歲時就得自己做飯吃。一九九八年底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功,使我身心受益,各種疾病不到一個月就都好了,身輕體健。丈夫、女兒看到大法在我身上展現的神奇,也都走入了法輪功修煉,我們一家人沐浴在佛光中,其樂融融。
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我愛打麻將,人也是爭強好勝,曾與鄰居因為蓋房子打架,別人都說我厲害。學了大法後,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按照「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心也寬了,也不與別人爭了。有位孟嫂,以前在一起打麻將,我和她打過架,再見面我都不和她說話,關係很僵。學大法後我見到她主動與她說話,她後來再見到我都特別熱情,說我:你真是變了,又年輕,對別人還好。鄰居也說我:你修大法後真是人好,精神也好,對別人也好了。
在我修煉法輪大法的過程中,我真正的改變了過去為私為我、執著利益、爭強好勝的壞習慣。過去聽到別人說我不好,我一宿都睡不好覺,心裏不平衡。現在聽到人家說我不好,我都平靜的對待,找自己還有哪沒有達到「真、善、忍」的標準。名利情我都看的很淡,心裏感到超脫、寬容、更多的是為別人著想。在修煉十七年來,我再也沒有病,也就沒有吃過藥。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我和我的丈夫馮玉山、女兒馮月紅遭受到巨大傷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被撫寧縣政保科與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零零年期間,我丈夫馮玉山被綁架到撫寧縣政保科,當時的「610」人員狠狠的打了他很多耳光,拳打腳踢。
二零零零年二月份的一天,同修闞寶武、周豔秋正在我家中,突然杜莊派出所以所長朱玉民為首的一行三、四個警察闖入我家,把我們綁架、劫持到撫寧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隨後我丈夫與女兒也被非法關押在這裏。一天清晨,我與幾位同被非法關押的學員在監號內煉功,警察看到後拿出電棍來電我們,後來又把我們都推到看守所的院子裏讓我們跪在院子裏的凍了冰的冰地上有半個小時。後來警察把我們的被褥都抱走,讓我們睡了約半個月的冷床板。離開時拘留所強迫我們每人都得交飯錢,我家三人被迫交了一千八百元,沒開收據。撫寧縣政保科還逼迫我們交所謂罰款,我家三人共被勒索一萬元,都沒開收據。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撫寧縣政保科科長黨法桂、如紅喜、李××等人又把我送到了洋河黨校洗腦班非法關押了三、四個月。當時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有五、六十名法輪功學員,可是做飯時每頓就做三斤米,都是米湯,和水一樣,根本吃不飽。洗腦班人員高傑每天都強迫讓我們在院子裏一圈一圈的走大圈,吃完飯就去走,白天晚上的走,不讓我們休息,我被餓的瘦了幾十斤。我被非法關押了三、四個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與丈夫馮玉山、女兒馮月紅一同到北京上訪,我女兒馮月紅被綁架到北京公安局非法關押七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與丈夫馮玉山、女兒馮月紅一同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我被劫持到密雲拘留所非法關押七天,期間遭到毆打。
我丈夫馮玉山因為報了姓名,被撫寧縣政保科如紅喜與杜莊鄉派出所所長朱玉民等人押回到撫寧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被非法勞教三年,被劫持到唐山荷花坑勞教所迫害。勞教所強迫他轉化,他不轉化,獄警就讓刑事犯人迫害他,逼他像騎摩托車的姿勢半蹲著,打他,隔一會兒還問他騎到哪兒了?獄警還說要用繩子把他捆起來折磨,致使他精神失常,還長了一身的疥瘡。勞教所怕擔責任,在非法關押他十八個月時,於二零零二年把他放回家。丈夫身上的疥瘡過了幾年才好,但是精神至今沒有恢復。
二零零一年八月,杜莊鄉派出所所長高佔永到我家,騙我說叫我女兒去派出所問問話,一會就給她送回來。當時我信了他的話,讓女兒和他們去了。可是女兒去了之後就沒回來,而是被他們綁架到了撫寧拘留所,後來又轉到洋河洗腦班。當時女兒馮月紅才十八歲,洗腦班的人就逼迫著她「轉化」,女兒在巨大的壓力下精神失常了,就這樣關了近兩個月女兒才從洗腦班放回來。回來後就再也沒有以前那天真活潑的模樣了,從此精神恍惚,甚至還想尋死上吊,被我及時發現制止。直到現在女兒的精神也沒有完全恢復正常。
女兒被騙走後,很長時間沒回來,我就明白了,被迫馬上離開家。後來聽我家鄰居說,當天晚上派出所來了很多警察到我家前門後門都堵住了,妄圖綁架我。從二零零一年八月到二零零二年二月,我被迫流離失所半年。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我在杜莊大集上向鄉親們講真相,被杜莊派出所與撫寧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常勞教一年零六個月。在唐山開平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二十幾天後,又被轉到石家莊女子勞教所。
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先是獄警強迫我「轉化」,我不「轉化」,又強迫我參加勞動,讓把三種顏色的抹布分別折好了形狀放在一個口袋裏,一天讓折三百五十至五百個,白天折不完晚上就讓加班。我被迫幹了二個多月活,身體出現病狀,經常發燒,不到半個月就燒一次,雙腿腫得很粗。後來我抗議不幹活,大隊長王炘、獄警師江霞她們說有病得檢查,帶我上醫院去檢查,我大腿腫的那麼粗,檢查的醫生卻說沒事。後來又一個科長李某、王炘帶我又去檢查,她說檢查沒病你回來就得幹活,腿腫,手又不疼。到醫院檢查醫生還說沒病,回來後她就給我定產量,讓我包裝三色巾。我抵制不去幹活,她就侮辱我說我是吃閒飯的。勞教所還給我加期二十二天,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一年半的期間,我幾乎不到半個月就發燒一次,直到現在我的腿還腫著沒有完全好。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上午,秦皇島市撫寧縣杜莊鄉派出所警察黃迎東、高宏偉等及鄉政府人員共五、六個人開車到我家,直闖入屋,把我的一包四十多本大法書給搶走了。
在這場長達十六年迫害中,我與我丈夫馮玉山、女兒馮月紅遭受了巨大的精神與肉體折磨。丈夫馮玉山受迫害後身體虛弱、精神恍惚,不能正常工作,使得我家幾乎沒有正常的經濟來源,一直過著清貧的生活。我的母親、姐姐等親人也長年為我擔心受怕,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