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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朝陽市幼兒園園長景菲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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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朝陽市雙塔區法輪功學員景菲於2015年7月20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追究其法律責任,還法輪功清白。

今年48歲的景菲女士是一位幼兒園園長。她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江澤民集團迫害。她曾於1999年10月29日被勞教,在馬三家勞教所遭迫害。2008年8月中旬她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遭酷刑折磨和侮辱。

以下是景菲在訴狀中提供的事實:

一、介紹

1995年8月,正在大學讀書放暑假來我家的二弟,非常鄭重的對我說:「姐,如果在這個世界上只允許我向你推薦一本書的話,就是這部李洪志老師的《轉法輪》。」並詳細的向我介紹了書中的開篇〈論語〉和書的具體內容,我聽後頓時感到所談的書中所闡述的思想和觀點,解決了我人生中對真理,對人生真諦的追求,使我明白了人生當中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問題,我非常地激動,並在多方尋找下,借到了《轉法輪》這本書,看完書後,思想有了更大的昇華,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決心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

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自己道德境界昇華了,修煉前不甘心大學畢業哄「孩子」(從事幼教工作),感到懷才不遇,並好高騖遠,彷徨迷茫……修煉後,對照大法放下了很多執著,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生活中身心受益,心態陽光,待人真誠、善良、寬容了。在工作中一心一意的對孩子負責,認認真真做好工作,不圖名利,針對當時幼兒教育的教育教學進行改革,並獲得實質成果,獲得教育界的好評,同時,在職業道德方面做表率,拒收家長送禮物、錢財,得到家長的認可(1999年7月20日上北京上訪被停止工作被轉化期間,很多家長找到幼兒園領導反映情況,證實我是一名優秀教師,要求讓我上崗繼續帶班……)。學煉法輪大法後,自己把不修煉前虛假報銷的自己孩子的托管費,主動還給財務。

在家庭中也做好自己應該做的,和公婆共同生活了15年,和睦相處,一次因為孩子教育問題,和公婆發生矛盾,公公遷怒於我,對我破口大罵,我守住了心性,平和寬厚的待他,事後小姑們、公婆都發自內心的佩服。

上述在大法身心受益的例子還有許多,心性、境界提高,自己覺得人生有了大法做指導,美好而幸福!

二、以下是我個人遭受的迫害

(1)1999年7月23到北京上訪,上訪回來後,遭到了不明真相的原單位朝陽市政府幼兒園園長兼書記孔憲富為首的領導班子的威逼、要求放棄信仰。沒達到目的,又被雙塔區政保科關押在朝陽市拘留所(十家子河套)15天,播放污衊大法的喇叭,主管機關(朝陽市政府辦)、單位(市政府幼兒園)的不明真相的相關人員、多位親朋好友輪番轟炸、施壓。

(2)1999年8月初去北京上訪,在北京一個不知名的收容所關押了幾天,期間遭到了警察的毆打、被搧耳光、打倒在地,反銬雙手,硬讓跪倒在地上有小半天的功夫,手腕和膝蓋嚴重受傷,同時被不堪入耳的辱罵、恐嚇。隨後關押在昌平看守所20多天,被朝陽當地警察接回。

(3)1999年9月,從北京回來被關押在遼寧省朝陽市看守所(吳家窪),大約2個月、被不明真相的雙塔區公安局副局長李朝光、國保大隊的白文友、侯文等多次提審、轉化。

(4)1999年10月29日被判勞教兩年,送馬三家。在馬三家教養院一個多月時間,遭受每日高音喇叭播放污衊大法的言論強制洗腦,長時間罰坐小板凳、強制轉化,身心遭受巨大摧殘。

(5)1999年12月中旬,突然被朝陽市雙塔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從馬三家押回朝陽(當時押送女警姓姜),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吳家窪)、並不久在朝陽劇院公審,政府、市委機關部份人員,我原單位(朝陽市政府幼兒園及部份職工參加),會上宣布被雙塔檢察院批捕。

(6)從1999年12月中旬到2000年4月13日被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期間遭到國保多次非法提審、恐嚇,逼迫構陷其他修煉人,在零口供的情況下,報送檢察院公訴科。在這期間被戴手銬、腳鐐(丈夫接見時,見到大哭),威逼利誘加重迫害,回家期間仍不時電話騷擾,冒充大法弟子試探口風。沒過幾天,不明真相的雙塔公安局長李朝光假意回訪,丈夫讓朋友陪同李朝光吃飯,半路打電話讓我出席,席間李朝光逼我喝酒(大法弟子不喝酒)。

(7)1999年9月開始,單位擅自停發工資,2000年4月回家後去上班,當時朝陽市政府幼兒園不明真相的園長孔憲富逼寫保證、放棄信仰,沒得到配合,就不讓上班。還有被非法關押期間,不明真相的會計於學坤,擅自將我孩子托費由享受內部職工價收費的待遇取消,漲至全額。

(8)2008年奧運期間,遼寧省統一部署對大法弟子迫害,跟蹤、監控手機等非法手段迫害大法弟子,並於2月25日統一行動,大面積抓捕,我當時去馬三家探望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大法弟子),也遭綁架,並非法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被沒收手機兩部、MP3、電子書,現金700元,事後前進分局劉姓警察對我妹妹說,錢讓國保大隊拿走了,聲稱錢作為去瀋陽抓捕我的汽車油錢了,2月25當天抄家,並到自己開辦的兩所幼兒園進行非法搜查,非法抄走了護身符30張、光盤194張、退黨手冊1本、《明慧週刊》4份、《正見週刊》7本、傳單30張。

(9)2008年8月中旬,不明真相的朝陽市看守所原所長任行軍,幹警王學軍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把我非法秘密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被關押在八大隊。當時不明真相的大隊長。左曉燕,政委陳笑蓮,隊長孟立穎、單丹丹、王姓隊長,在關押期間,遭受酷刑轉化,長時間蹲在地上(腳腫的像饅頭,腿不能回彎),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辱罵,寫思想彙報,輪流找談話,不讓睡覺。瀋陽女子監獄以我不轉化為名,剝奪家屬會見權。

(10)監獄利用不明真相的丈夫因無法承受迫害的痛苦,帶法院人員來離婚之際,加重迫害,不明真相的獄警孟立穎左右打我耳光,不讓睡覺,輪番談話,包夾連罵帶打,在雙重迫害下(丈夫要求離婚,獄方迫害升級),內心極度痛苦,經常以淚洗面,每天緊鎖眉頭,額頭兩眉之間處留下了一條緊緊的豎紋,頭髮很快花白,連監獄所謂隊長找我問為甚麼每天沉著臉、緊皺著眉頭,被剝奪信仰的權利,何來快樂呢?活著不過行屍走肉,無生趣可言,與原來修煉時陽光、開心的精神狀態形成了極大的反差。

(11)2011年,女子監獄又以給我減刑為名,再次逼迫寫轉化四書,辱罵大法師父,我不配合,也不要甚麼減刑,又遭到談話、施壓,並找家人來做工作,承受了巨大的壓力。

(12)在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八大隊的兩年半時間裏,每天遭受非法搜身。不明真相的幹警孟立穎侮辱式的脫光搜身(甚至來月經期間也要扒下內褲)。長期長時間超大體力的勞動(三、四十斤織毛衣的機器每天要拉上萬個來回,織毛衣)。而且因為沒完成所謂的勞動定量,遭受各種形式的迫害,①累積罰款數千元;②罰站;③體罰,經常在大約10月末未取暖的季節,活少的淡季坐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三四天,進行洗腦教育;④恐嚇,通過電擊或棒打其它在押人員,製造恐怖氣氛,進行恐嚇;⑤周圍都寫思想彙報進行精神「監視」迫害;⑥談話彙報思想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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