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現年四十二歲的張明毅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是一九九七年五月開始正式修煉法輪大法的。在此之前因我對修煉挺感興趣,和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還專門去拜了師,但是總感覺沒有甚麼太大的提高,好多事情還是不明白。後經過朋友介紹開始接觸法輪大法,只看了二遍《轉法輪》,以前在修煉中不明白的事情一下全明白了,又看了幾遍後,感覺整個人的身體和精神狀態都不一樣了,有一種說不出的超然愉悅的感覺,非常美妙,同時也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是為了返本歸真的道理。當時就恨自己怎麼這麼晚才得法。
修煉以後,我母親說我不再跟她頂撞了。我在單位工作也是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我父親對此非常高興。而且在工作中,遇到甚麼問題,感覺智慧總是源源不斷地出來,使我很快找出問題的原因解決掉。單位的同事們也都像對待家人一樣對我很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當我得知開始迫害法輪功時,我當時天真的以為是國家領導人不接地氣,不了解情況,於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到北京上訪,向國家領導人反映情況,在北京遇到很多同樣目的的全國各地法輪功學員。因為不知道怎麼去做,所以大家各自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了,有的去了信訪辦,有的去了天安門,我去了在金水橋的外國大使館,我覺得外國大使說的話應該會引起國家領導人的重視。在大使館外,我遇到了一位黑人小伙子,他會漢語,知道我的來意後,友善的對我說:我是大使的兒子,你回去吧,(電視誣蔑的報導)我們都已經錄像了。我聽了很高興。後來因為我帶的錢也快花完了,於是就回南京了。
回來後的一個月,迫害不但沒有減弱,反而更嚴重了,於是我決定再去北京上訪。第二次上訪被帶回南京後,我也沒能倖免,和億萬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一樣被捲入長達十六年的浩劫之中。
說明:下面寫出的我被迫害的具體情況,只是作為起訴被告人江澤民的犯罪事實和依據,裏面涉及到的所有人員和單位不是我起訴對像,因為他們(甚至我的家人)中很多人都是被謊言欺騙的,也是被迫害的,也是受害者,我真心希望他們也能跟我一同起訴被告人江澤民。
家人被迫將我送進精神病院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第二次去北京上訪被帶回後,非法關押在單位的安瀾賓館,由單位派人日夜看管。
一九九九年十月底甘家巷派出所警察毛某等人到安瀾賓館,逼我一起看誣蔑法輪大法的謊言電視新聞,並問我是甚麼想法?我當時回答他們:正的邪不了,邪的正不了。他們互相看看後就回去彙報了。我父親知道後,著急萬分,他早就聽說有的法輪功學員上訪後被警察殘酷迫害,出於對我的保護,把我送進了南京腦科醫院(精神病院),在醫院待了半年才出來。
兩次被關洗腦班及精神病院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我在單位正常上班,被幾個警察綁架到南京市板倉派出所,並被非法抄家。南京國保大隊肖寧健抓著我的衣服就要施暴,被我推開。當晚我被送到南京市玄武區看守所。期間我絕食絕水抵制迫害。
二零零六年二月下旬,我被送到南京市看守所,期間我繼續絕食絕水抵制迫害,被警察強制野蠻灌食。更卑鄙的是: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我妻子也被南京國保帶到派出所,並且恐嚇詐騙她,說我這樣頑固至少得判七、八年,還叫我妻子揭發我,不然也是同犯。我妻子當時說:那我就等他七、八年!我岳父到派出所找我妻子,他們問我岳父對我的看法,我岳父說:明毅是個好孩子!就因為這句話,他們到我岳父東北老家查他的檔案,並且去了解是否也修大法。
二零零六年四月左右,我被轉到南京市610在南京新聯機械廠伯樂賓館的洗腦班。期間我絕食絕水抵制迫害,被南京市「610」派人強制灌食,我繼續絕食,最長的一次是連續絕食了近三十天,人幾乎脫形。南京市「610」看到這樣對我不行,就把我的親人找去,讓我的親人看我絕食後的慘樣。先是我父親,老爸看到我消瘦的身形後,痛不欲生。後來是我妻子,她看到我的慘樣後大哭,跪在我面前近二個小時要我吃東西喝水,洗腦班的人就在旁邊看著,沒人上來攙扶一下我妻子。
二零零六年六月左右,我被南京市「610」送到南京腦科醫院(精神病院),大約三十天。
二零零六年七月左右,我再次被轉到南京市「610」在南京新聯機械廠伯樂賓館的洗腦班。洗腦班耍花招,利用我的親人們萬分煎熬中想讓我早點回家的心,欺騙他們,讓他們以為我只要配合洗腦班,就可以回家,不然就要被嚴懲判刑。我妻子信以為真為此專門辭了工作來幫洗腦班「轉化」我,我當然沒有同意。我妻子絕望狀態下,精神崩潰了,瘋了似的沖到我面前打我耳光要和我離婚,洗腦班的人就站在旁邊看戲,沒人來拉我妻子。經過幾個月的迫害和折磨,看到家人痛苦萬分的樣子,當時我整個人已經精神崩潰,神志不清,不辨是非了,違心的做了讓我終身痛悔的事。
被非法勞教 家庭破散
二零零六年九月左右,我被非法勞教二年,有一位良心警察出面幫助辦理了勞教所外執行。
回家後,我情緒一直很低落,修煉也放鬆了,一直處於這種消沉頹廢狀態當中,不能自拔,好幾年都沒有振作起來。心裏極度痛悔和屈辱也不想跟別人說話。雖然對家人也是百依百順,但是跟他們交流很少。
南京「610」把在洗腦班迫害我的所有費用(包括找所謂「幫教」人員轉化我的費用)全部都由我所在單位承擔,並且在我回單位上班後還給我單位施壓要加強監管。回來後我和妻子還是離婚了。
綁架、騷擾、經濟迫害
在非法勞教二年(勞教所外執行)期間,我每月上班只發給八百元基本工資和五百元獎金,工作的擔子卻越來越大,板倉派出所警察還打來電話來要我每月寫思想彙報,不然就得去勞教,我回答說:我甚麼也不寫,你們看著辦吧!在單位,提幹、評職稱都不可能,漲工資也受影響,我現在的工資在本科室裏只比一位八十八年出生的新同事高一點。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我在上班途中被國保人員綁架,帶到南京市一家派出所(整個過程很突然,我都沒記清是哪個派出所),派出所幾個警察在我嚴厲拒絕的情況下,強行取指紋,採集血樣。期間被非法抄家,拿走了我父親的電腦(後在我父親的催要下歸還),還到我單位辦公室搜查,把我存放在電腦裏師父的照片給刪除了。警察因為一無所獲,當天下午將我送回家。
中共十八大期間,南京市610和國保給我單位施壓要加強監管,一直到中共十八大結束才讓我上班。
二零一五年四月四日,我陪父母回老家,在南京火車站被幾名便衣攔住非法搜查行李。我問他們幹甚麼?其中一個帶頭的說:怕法輪功上北京自焚。我說:天安門自焚是造假,法輪功教人做好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現在已經遭報了。他們一無所獲就讓我走了。
在這十六年的浩劫之中,我的家人也受到很大的精神傷害,整天擔心我出事。過年過節或敏感日相關部門還打電話騷擾我的家人。我父親是廠工會主席,經常要去協調職工的矛盾,有職工對結果不滿意就對我父親大聲吼叫:你兒子還煉法輪功!我和家人在社會上無辜受到不公正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