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霞女士控訴說:「我從二十六日晚到二十七日晚都沒有吃飯,他們把我帶到一個黑屋裏,……張建紅用手搧我臉,張建紅打人速度極快,下手也狠,然後用橡膠棒打臀部……那種鑽心的痛苦是有生以來從沒有過的,我害怕我的慘叫聲孩子聽到會痛哭,我強忍沒出聲……這時他們用小指粗的細棍放在地上,強行讓我跪在膝蓋下面,又開始對我毒打……」當時她孩子沒有人照顧,一起被關入洗腦班。
下面是張宏霞女士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我是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晚在家中,孩子準備睡覺,門被敲開說單位水電四局保衛科長唐展鵬找我,我僅僅由於信仰法輪功,被非法抄家,我結婚時我父親給我的金項鏈在抄家後下落不明,還把我當犯人一樣錄口供。
在所謂「法制學習班」遭受的非人折磨
第二天我被強制送所謂「法制學習班」(河北省涿州市南馬法制教育基地)也就是610洗腦班,至此,這些人未出示任何手續,更未表明身份,我到洗腦班,朱建華也就是610頭目,說:「你願不願意來這裏學習?」我說:「不願意」,他說:「不願意也在這個單子簽個字吧!」我說:「不願意,我不簽」。在我沒有同意的情況下,他還是強行讓我進所謂的「學習班」洗腦。
我孩子當時沒人帶,我只有把孩子也帶進洗腦班。因不放棄信仰,我被強制轉化也就是酷刑逼迫,他們用橡膠棒打我、手搧我耳光、用腳踢我、長時間不許我睡覺、罰站、用蛇嚇唬我、在外面凍、銬在柱子上、電棍電等。
我在洗腦班裏面遭受非人的折磨,慘無人道,最狠毒的有四次:
第一次是剛去,中午沒有給我飯吃,我從二十六日晚到二十七日晚都沒有吃飯,他們把我帶到一個黑屋裏,後來我才知道是專門打人的屋,窗簾都拉上,不叫人看。張建紅問我口供,我沒回答,張建紅用手搧我臉,張建紅打人速度極快,下手也狠(看來經常打人),然後用橡膠棒打臀部,這時有兩個不知姓的人抓住我的手,不讓我動。那種鑽心的痛苦是有生以來從沒有過的,我害怕我的慘叫聲孩子聽到會痛哭,我強忍沒出聲。
我被打得身體控制不住的發抖,張建紅看到停了下來,等了一會,拍我腿部兩下。我停止發抖,這時他們用小指粗的細棍放在地上,強行讓我跪在膝蓋下面,又開始對我毒打,一直打到我麻木,我已經感覺不到疼痛了,我看著他們打我,我沒有任何的反應 ,好像不是打在我身上一樣。我的嘴出血,他們才放手,讓我回去休息。這時我的臉部腫了,顏色是黑紫色,孩子見我問:「媽媽你的臉怎麼了?」我沒說話,這時張建紅來說:「你配合我們一下,讓我把口供寫完」,我說:「我晚上要和孩子睡」,他答應了,但我第二天要配合他把筆錄寫完。
中共酷刑示意圖:「跪竹竿」 |
當天夜裏,我看到我的臀部被打成茄子的顏色,膝蓋上也是一條黑紫的顏色,我自己看了都觸目驚心,後來的幾天就是洗腦轉化,有一個教室,黑板上寫的都是污衊師父的謊言,牆上貼的全是電視上演過的假自焚,全是栽贓和造謠,在這期間,他們還用長時間罰站,長時間不許睡覺在外面凍(六天)。我絕食抗議,他們才讓我睡覺。
第二次折磨是張建紅、楊某、何某(我不知名)為了強制轉化,從天黑開始打,到聽到他們說有十二點了,才不打了。
第三次摧殘是張建紅,還有一個胖人,是從上午開始打,到中午才停手,他們每次打人、罵人完全隨心所欲,他們只關心他們轉化人數的名額以確保獲得心目中的經濟利益及邀功乞賞,已完全忘卻了自己的人性,沒有了本應有的罪惡感、羞恥感及不道德感。在這種過程中,我問過李某、嚴太好你們這個教育基地為甚麼叫610?我看到他們都很茫然的說:「不告訴你」,我又問:「你們這個610屬於甚麼機構」,他們馬上說:「無可奉告」,並快速離開。
第四次殘忍迫害也是最後一次,也是使我到了極限的時候,有李某、張建紅、嚴太好,用了電棍,我一進屋,嚴太好就問我:「還煉不煉」,我說:「我不放棄我的信仰」,嚴太好一腳就踢到我肚子上,搧耳光隨後就打在我的臉上,嚴太好嘴裏還不乾不淨地罵人。他們把我按在床邊用橡膠棒狠毒的打,他們把我打到極限的時候,還在說:「快說轉化、轉化」,我實在不想放棄我的信仰,也不想轉化,我也知道身體再也承受不了酷刑了,在這個時候我想到了死,並喊了出來:「我想死!」他們都震驚了。這時我渾身發抖,我的腿被電棍電的用完了電,我的腿幾乎是黑紫色的,我站不起來。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
他們把我拖到外面大柱子邊,就這樣趴著把我雙手抱著柱了給銬起來,手被銬腫,腿不能走路,睡覺得趴著,就這樣還怕我跑,晚上睡覺銬上手銬,長時間不能翻身,很痛苦。我的孩子不許和我在一起,她有時在窗邊看我,我看了很心酸,在我孩子幼小的靈裏邊特別恐懼穿警衣的人,後來鄰居把她接走。
在洗腦班裏被打罵是常有的事,我們女學員睡的房間,610男性人員也進去睡,其中有李某、何某、嚴太好,一位女學員說:「這叫甚麼世道?」不讓我們說真話,說了就強行打斷或者就打,強迫我們罵師父並把造謠的謊言書強迫學員讀,不轉化他們發狠打,轉化了的,他們也知道是強迫的,不是真心的,他們也打、也罵、也侮辱,除了酷刑,他們還利用親情來轉化,並採用株連手段,不讓我丈夫上班,必須到洗腦班給我做轉化,並告訴我丈夫,如果我不轉化,就開除他的工作並把我們的房子賣掉,來做轉化期間的費用(在轉化班一個月要收八千元,我丈夫沒有錢只交了一千五百元)。而且還威脅說孩子到上學的年齡不讓上學。我丈夫最後哀求我說:「請你給我和孩子留一口飯吃,留一個住所,只要你說不煉了寫個保證書就行」,我不答應,我沒有錯,他們就污衊說我自私,是他們濫用職權逼人到絕境,還要說是我造成這一切後果。為了不連累我丈夫和孩子,心碎的我只有寫離婚書,他們一看我寫離婚書,把離婚書搶走並對我一家繼續進行迫害。
親人遭難骨肉分離,以及身軀被暴力毆打和電刑,我真是生不如死,在那個人間地獄裏,如果不是法輪大法「真、善、忍」的福澤讓我感悟到超越凡俗的生命境界,一個血肉之軀是如何能夠承受如此巨大的精神壓力及身體摧殘和心理創痛。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早晨,我趁他們交接班時跑出洗腦班,從此流離失所,他們為了推責任,硬說我丈夫把我放跑了,並對他多次調查、抄家、騷擾,強制他很多次不讓上班,強行叫他到北京去找我,在山東被迫下崗,他絕望了,他望著孩子的笑臉,如果不是孩子,他也不想活了,後來我丈夫到青海托人才找到工作。
中共所謂的政府人員們連孩子也不放過,到學校找,問我在哪?孩子一見他們就發抖並喊:「別抓我,別抓我,我甚麼都沒幹」。生活的艱難和社會的歧視,使得家人把所有的憤恨都轉到本就無辜的我的身上。家人所承受的苦難不是一朝一夕,其景之慘、其情之悲,足見一斑。
被告人江澤民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被非法勞教
在中國沒有一家媒體公開報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法輪功學員為了講清真相,散發傳單。我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張貼《明慧週報》被城管抓住,移交給蘭存軍,對我進行審訊,蘭存軍強行把我的手按在紙上用拳頭砸,把我送到看守所,在裏面我絕食,管教何某、李某、張某、卓瑪等人打我臉,李某、張某用腳踢並讓我坐鐵椅子,戴腳鐐,不讓上廁所並強行灌食,讓吸毒和偷東西的人打我。這些具有公職人員的警察不僅沒有法律方面、道德方面、人性方面和職業正義意識,完全背離人類道德及人性的方式,令人不寒而慄。
很快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劫持在青海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裏郜志鵬、趙娟強迫我勞動,我不答應,把我打的鼻子流血,整個胸前全是血,血滴到地上一灘,她們害怕別人看到,叫包夾把血衣拿走,我絕食抗議,她們不強迫我了,事後我向上反映她們打人的事,她們沆瀣一氣不了了之,在勞教所裏她們用包夾看管法輪功人員,這些吸毒包夾受指使,惡毒對待法輪功修煉者。在這期間我丈夫害怕被株連迫害與我離婚。
我抵制奴工勞動被超期關押二個月十一天,我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出來,這天李海平和兩人在勞教所把我接走,強行押上涿州打算移交涿州防範辦再看管起來,我不去,他們把我抬到火車上,我在火車上大喊:「土匪、流氓、侵犯我的人權,侵犯我的自由,執法犯法」,到涿州我堅決抵制他們違法犯罪行為才獲得自由。
迫害還在繼續
我在青海打工,在這期間有人跟蹤迫害,我在青海大學附屬醫院幹保潔,屬於蘭州城關物業管理,他們找我領導楊某多次調查、了解,因找不到任何藉口、理由,在他們的壓力下,我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被解雇。
我在工作期間,工作認真、踏實,衛生很乾淨,從主任、主管到員工口碑很好,我去找主任,她說:「我也沒辦法,我也不想開除老員工,這是上邊的意思」,主管都很惋惜並說:「沒有辦法,真的沒有辦法,主管們都說不上話。」在城關物業人手不夠的情況下,還是把我開除了,我只是為了生活,連這最基本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現在國家倡導依法治國,我們希望作為執法人員秉公執法,嚴懲兇手江澤民,還法輪大法清白,立即釋放所有被關押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還所有法輪大法弟子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