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四十九歲的耿德新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耿德新敘述遭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利用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的時候,我還在武警四川總隊攀枝花市支隊服現役,任司令部副營職參謀,上尉警銜。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不放棄修煉,被非法關禁閉十五天,年底被迫以「復員」的形式回老家越西縣河東鄉務農。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準備進京上訪,依照法律規定向國家有關部門說明法輪功真相。之後被越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等人抓走。先是被帶到越西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夜,後又被關到拘留所三天,之後再被非法關進看守所三個多月。此看守所當時完全沒有人權可言,喝的是自來水,洗衣、洗澡、沖廁所都是同樣的水,沒有牙刷牙膏,吃的菜多數是爛菜葉。由於長時間睡在濕地上,導致我小腿肌肉萎縮,釋放回家時,看守所還強迫家人交兩千元擔保金和幾百元生活費。
在此期間,警察還兩次非法抄家,第一次把我家的樓板撬壞,第二次把我二妹家的衣櫃撬壞。
二零零一年,我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我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便衣在火車上綁架,當時我隨身攜帶的七千多元儲蓄卡和手機等物品被搶劫。當晚被關到攀枝花市米易縣看守所,遭毒打並銬上背銬一夜。第二天,被轉到攀枝花市鹽邊縣看守所,因不配合「提審」,被攀枝花市國保支隊副支隊長張×暴打,後絕食抗議,第五天時被暴力灌食,行惡者用老虎鉗把我的嘴撬開灌入流食。
酷刑演示:撬嘴灌食 |
第二天,攀枝花市東區國保大隊大隊長和兩個大漢到看守所給我戴上腳鐐手銬,就像對待黑社會人員一樣蒙上黑布頭罩,把我秘密弄到位於攀枝花市東區五十四(地名)一個叫「沁園山莊」的地方刑訊逼供,暴力折磨。他們打我的頭和腹部,不准睡覺和長時間吊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長期吊銬 |
在鹽邊縣看守所被關押三個月後,我又被轉到市彎腰樹看守所,轉所時,我妹妹、妹夫為我送的三百元生活費,看守所既不退錢,也不轉帳,私吞了這筆錢,當時看守所值班的是一個年齡較大的警察。
到市彎腰樹看守所呆了八、九個月,仁和區檢察院受「610」人員操縱,妄加罪名對我提起公訴,並內定了辯護律師對我進行有罪辯護。仁和區法院強加罪名判我九年徒刑。
二零零三年九、十月間,我被押送到四川德陽監獄二監區(入監隊),在那裏,我遭受了各種形式的體罰折磨:如長時間的面壁站立、長時間跑步……我拒絕跑步,獄警便指使其刑事犯人架住我的手臂拖著跑。
在德陽監獄,獄警指派刑事犯人對我們法輪功學員進行二十四小時包夾監控,不准我們煉功,不准這樣.在那裏,我遭受過多次無理辱罵和暴力對待。
在德陽監獄呆了兩個多月,警察把我和其它幾個法輪功學員秘密轉到了四川樂山地區沐川縣五馬坪監獄繼續迫害。時值寒冬,時間是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在五馬坪監獄,我先後被非法關押在入監隊、十七隊、四中隊、十五隊、茶科所等處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初,我被轉到四監區。四監區在二零零四年接管了入監隊。被非法判刑入監的法輪功學員都在入監隊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有個年輕的法輪功學員曾八天八夜被禁止睡覺,有個年老的法輪功學員,冬天穿得很薄,被強迫坐在冰天雪地裏凍,夏天卻被強迫在烈日下暴曬。還有的法輪功學員遭毒打、電棍電擊等。
四監區有個集訓隊,又叫小間,是獄中之獄,那裏地理位置怪異,陰氣森林,小間地面鋪的是石板,牆壁是由石條堆砌而成。地面石板在烈日下聚熱後如同燒熱的鐵板。
因我曾因拒絕做奴工,被關到小間折磨一個多月。二零零八年又因拒絕穿囚服,被獄警弄到小間折磨十三天,獄警安排了四個犯人前後左右按住我在石板上盤坐;我不吃嚴管隊的飯,只喝自己購買的奶粉,獄警便耍流氓叫包夾我的犯人按住我,叫犯人衛生員從鼻孔給我插胃管,戲弄折磨我。那段時間只讓我穿一條秋褲,一件毛衣,冬至那天,洗臉毛巾都結冰了,我還被逼在那冰石板上坐著。
二零零九年底,我拒絕填寫「罪犯年終評審表」,被弄到小間折磨十七天,每天坐在四監區近十九個小時,每天只准睡四個多小時。
我在四監區呆了近四年時間,這期間,獄警還強迫我照相,強迫我按指紋、掌紋,強迫我抽血驗血等等,說是上邊要求的。後來我才知道,強迫抽血驗血與活摘器官有關聯。我被非法關押、酷刑折磨了整整九年,不到五十歲就頭髮花白,牙齒鬆動。
對我多年的非法關押和各種形式的迫害,我是決不認可的,我在監獄沒有申訴,是因為江澤民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邪惡政策綁架了很多執法人員,他們很多人是善良的,他們很多人都知道法輪功修煉者都是社會中的好人,是各行各業的佼佼者,是無理的被迫害,很多時候,他們表現的無能為力,違心地做著他們內心裏不想做的事。他們其實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大法弟子訴江也是為了結束對他們的迫害,希望他們不要再追隨過時的江澤民的政策作惡,並儘快立功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