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陳雪自述的事實與證據:
我從小常常思考人從哪裏來,死後將去哪裏,人該怎樣活著等等問題。也看了佛教、基督教的一些書,可是看不懂,也沒有人可以解惑。在父母師長眼裏,我是個善良乖巧優秀的女孩。可是進入青春期後,我變得越來越偏激和叛逆。高一那年母親的辭世和家庭的變故,給我造成很大的心靈創傷。上大學後,從閉塞落後的南方小鎮來到北京這樣的國際大都市,我在思想、觀念、生活習慣等等各方面受到了很大的衝擊,迷失了自己。我開始變壞,抽煙、喝酒、上夜店……人也越來越物質,越來越自私。當時內心是很痛苦迷茫的,可是就是找不到一個支點,撐住自己。
一九九六年八月,我大學三年級那年暑假,在老家福建省寧德市,我的一位高中同學向我介紹了法輪功,之前他在河海大學接觸並開始修煉法輪功。當天晚上直到第二天下午,我一口氣把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看完了。《轉法輪》解答了許許多多我的人生疑問,我知道了人為甚麼活著,人該怎樣活著。我發自內心認同「真、善、忍」,發自內心想在生活中實踐「真、善、忍」。法輪功成了我生命的支柱,他支持我,約束我,截止了我生命的敗壞和下滑,讓我按照「真、善、忍」去為人處世,成為好人,更好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我承受不住來自家庭、公司、社會的巨大壓力,被迫放棄信仰。當時內心是非常痛苦的,我深深知道法輪功是好的,是被冤枉的,可是因為自己的怯懦,只能苟且躲在一邊,不敢說一句公道話。表面上我和大家一樣有說有笑,正常的生活:結婚、生子,二零零三年五月我還應聘成為福建工程學院計算機與信息科學系的教師,有了令人羨慕的好工作。可是我的內心日漸枯萎,如行屍走肉一般。儘管如此,「真、善、忍」在我心中已經扎了根,平時生活工作中我仍然會按照大法的要求,真誠、善良、寬容待人。我的教學工作得到領導、同事和學生的一致好評以及評審專家的肯定。
二零零六年八月,在同修的幫助下,我重新開始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我在課間和學生講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疑點及全球千萬人退黨大潮的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學生構陷。在當時福建省教工委書記陳樺的授意下,十二月五日福建工程學院將我調離了教師工作崗位。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福建工程學院配合福州市晉安區國保大隊警察從學校將我綁架,國保警察要求我寫保證書,保證不在學校範圍內跟學生和老師講法輪功的真相。寫了保證書就恢復我的教師崗位,恢復我的自由,否則將面臨牢獄之災。我拒絕寫這樣無理的保證書,之後,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福建工程學院頒布紅頭文件,將我行政記大過處分,強將我二零零六年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並因此強行逐月從我工資卡上扣除累計近一萬五千元。當時我們全家五口只能主要依靠我丈夫的收入來維持生活和還房子的按揭款,整個家庭承受極大的經濟和精神壓力。
為更好的做好教學工作,二零零四年我攻讀了中南大學在職教師碩士學位。二零零六年十月已經以較優異的成績完成了課程的學習,進入到了學位論文階段。二零零七年九月,在福建工程學院的授意下,中南大學以我被福建工程學院行政記大過為由,不受理我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我因此至今不能完成學業。
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下午,我從系辦公室被福州市鼓樓區國保警察綁架,我家被非法搜查,我的《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打印機一台和一些複印紙被搜走。這一次,我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五月二十三日回家那天,又非法對我進行取保候審。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我從家裏下樓上班時,被福州市國保支隊幾名便衣警察綁架。隨後警察到我家裏非法搜查,我的法輪功書籍、筆記本電腦一台及打印機兩台等私人物品被搜走。二月十五日,家人為我請了律師,福州市國保支隊的警察林峰剝奪了律師會見我的權利。二月二十五日在不通知我家人,不給我勞動教養決定書的情況下,我被非法勞教兩年。國保警察拒絕給我家人我的勞動教養決定書,致使我家人無法為我申請行政覆議。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我以掛號信的方式將行政訴訟書郵寄到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可是一直沒有得到任何回覆。
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五月間,在福建省女子勞教所的「專管隊」。我被單獨關押在一間監室中。一天二十四小時不能離開監室,大小便在監室後陽台上的一個桶裏解決。監室的窗戶是不透明的,我被剝奪了和外界接觸的一切機會,除了專管隊的幹警和每天與我形影不離的一到兩個負責監視我的勞教人員。我被要求吃飯、睡覺、方便、洗澡都必須向幹警報告並在獲得她們的允許之後才可以進行。我每天被強迫觀看幹警們要求我看的視頻光盤,內容都是造謠、歪曲、抹黑、妖魔化法輪功的材料,並被要求寫觀後感。幹警每天都會來和我進行不平等的談話,這種談話可以任意持續到深夜一兩點,而且常常是帶有侮辱和攻擊我的信仰和我的恩師李洪志先生的。
在福建女子勞教所「專管隊」中,一整套迫害機制。法輪功學員基本的人生權利:吃飯、喝水、睡覺、洗澡、排便、說話、通信、購物、會見親人等等權利部份或完全被限制或剝奪。管制迫害的鬆緊由專管隊的獄警控制。在她們認為需要時,她們採用不讓喝水,不讓排便、不讓睡覺、長期罰站、長期罰坐小凳子等等體罰迫害方式,折磨法輪功學員,不見血不見傷痕,卻讓人極其痛苦!獄警常常安排道德敗壞的勞教人員貼身監視(稱為包夾)法輪功學員,包夾勞教人員在獄警的縱容默許甚至指使下侮辱、歧視、打罵法輪功學員是常態。如果發現包夾人員良知尚存,執行獄警的迫害政策不到位,或善待法輪功學員,輕則換人,重則懲罰。勞教人員都稱「專管隊」是人間地獄。
二零一二年五月到六月間,「專管隊」利用被中共歪曲變異了內涵的假佛教來「轉化」(放棄信仰法輪功)法輪功學員。在一層空置的樓層中,她們把法輪功學員單獨關押在一間監室中,監室的窗戶玻璃都貼上報紙,室內昏暗壓抑,大白天也要開燈。她們逼迫法輪功學員看有關佛教的書、視頻,聽佛教的音樂。不時還有已經在福建女子監獄通過這種方式被轉化了的「猶大」來現身說法。在這種完全封閉、消息閉塞、單向被強壓灌輸混淆是非,黑白顛倒的混亂信息的情況下,我被一種邪惡的力量推動著,在迷失糊塗中,寫下「四書」。
二零一三年六月底,從勞教所回家半年後,我才慢慢清醒過來,在意識到自己對恩師對大法的背叛,犯下了大錯時,我心中的痛悔和痛苦是難以言狀難以承受的。信仰是人內心的自由選擇,是可以用生命去維護的。可是被控告人卻用盡各種方式讓人背棄內心的自由選擇,多麼邪惡哦!我的這種背叛和痛苦是被控告人發動的迫害強加給我的,被控告人必須對我精神所承受的折磨承擔法律責任。
幾年的迫害,給我和家人帶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折磨,他們幾乎天天活在恐懼之中。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那天,晉安區國保警察用勞教威脅我,逼迫我寫所謂的保證書。我丈夫被逼無奈,以割脈自盡相挾,要我寫保證書。我當時一方面夫妻情深,另一方面不願背叛信仰,就感覺肝腸寸斷,悲愴痛哭,當時的場景在場的國保警察也為之動容。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我剛參加完我上幼兒園中班的女兒班上的家長開放日,第二天下班就不見了蹤影。當時我被挾持在福州市洪山派出所,從下午五點多,一直到八點多,我的手機一次又一次的響起,那樣急促那樣渴望。我知道是我女兒在找媽媽。後來我回家後,一到下班時間女兒就給我打電話,並和我約定到家的時間。我如果晚到家幾分鐘,就會聽到我女兒歇斯底里的絕望的哭聲,只有我到家才能止住她的哭泣,她會緊緊的抱住我,生怕我又不見了似的。
我的父親從小以我為榮,迫害十幾年,常常擔心女兒失去工作、家庭破裂。二零一一年底,當他左眼失明,在外地做手術,需要親人陪護時,我卻在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二年三月,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我九十七歲高齡的外婆過世,過世前她久久不願嚥氣,親人們都知道她在等著見我最後一面;我的姐姐在繁重的工作壓力下,一個人照顧常年臥床的外婆,在體力精力透支,最需要姐妹支持時,卻為我擔心奔波。幾次從寧德到福州要求接見我,被勞教所無理拒絕。為了開具勞教所額外要求的接見我要用的所謂證明,她四處碰壁,受人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