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春在《控告狀》中說:「十六年的迫害法輪功運動,使我的家人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痛苦。特別我丈夫被『610』、國保、公安長期騷擾、恐嚇,心理壓力已經到了極點,一提到公安、國保就膽戰心驚手發抖。兒子在騷擾、恐嚇的刺激下,精神恍惚、偏執,無法就業工作。另外,我的叔父張四喜,因堅修大法被勞教、判刑,二零零四年八月被關馬湖勞改農場迫害致死。」
以下是張曉春敘述自己遭迫害主要事實:
我原有嚴重的頸椎病。一九九九年四月修煉法輪功後,頸椎病不翼而飛了。我用大法「真、善、忍」的標準指導工作,由於工作出色,被晉升為兒科副主任醫師,曾赴德國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會,曾擔任過隆德縣政協副主席、隆德縣醫院副院長。二零零六年七月從隆德縣醫院調入寧夏自治區人民醫院,從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然而,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滅絕性迫害,導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我到廣東出差返回銀川,在機場被銀川國保、公安綁架,抄家、搶劫走大法書、打印機、MP3播放器等物品,我被非法關押在銀川看守所二十七天。每天幹十幾個小時奴工裝打火機。
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中午下班回家在我居住的惠園小區被銀川國保再次綁架,非法關押在銀川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寧夏女子監獄,我被詐騙犯、販毒犯二十四小時包夾監控,為了強制轉化我,用軍姿坐小板凳的酷刑折磨我,從早上八點一直坐到晚上十二點甚至深夜兩點,有時罰站軍姿,從早上八點一直站到深夜,同時不斷的受到辱罵、恐嚇,在長時間的精神和酷刑折磨下,我出現全身浮腫、心律過速、失眠、劇烈頭痛,手顫抖等症狀,感覺精神都崩潰了,那種痛苦真是生不如死。半年後每天幹十幾個小時繁重的奴工。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因非法判刑,我被單位開除工職,從而失去工作。
鑑於江澤民對我和所有法輪功修煉者的犯罪事實,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現依法提起訴訟,要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懲處,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