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淑傑 |
孫淑傑,女,五十七歲,曾任雙鴨山市礦業集團公司林業處(現已改為新苑林業公司)森保站站長兼生產技術科副科長。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孫淑傑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尖山公安分局永紅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抄家,非法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孫淑傑被迫害致身體極度衰弱,生活不能自理。二十多天後,家屬被告知孫淑傑得了精神病。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尖山區檢察院將永紅派出所構陷孫淑傑的材料退回。六月三十日,永紅派出所又將構陷材料遞交尖山區檢察院。對此,雙鴨山市政法委書記王鳳春親自批示開庭,下令:精神失常也要判刑。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尖山區法院對孫淑傑非法開庭。當時已被迫害致自己無法行走的孫淑傑被警察抬進法庭進行庭審。二月十三日,孫淑傑被非法判刑五年。直到二月十六日法院都沒通知家屬及律師。是孫淑傑的一個朋友到法院打聽,才得知的,法院想利用過年休假,不通知家屬,錯過上訴期。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辯護律師去看守所會見孫淑傑,因不能會見,只好把上訴狀拿進去讓孫淑傑簽了字。
目前孫淑傑被非法超期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已九個多月,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幾次送醫院搶救,血壓高達二百二十,生命垂危,每天只能躺在床上,但雙鴨山政法委、「610辦公室」、公檢法拒不放人。
孫淑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曾先後被綁架十三次,被非法勞教三次,遭酷刑折磨被送醫搶救九次,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黑龍江省「610辦公室」主任國劍塵
雙鴨山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王鳳春(現調到七台河當政協主席)
雙鴨山市「610」主任趙景濤
「610」副主任王曉東
雙鴨山市中級法院:
院長王連榮
尖山區法院:
院長王佔林,
刑庭副庭長高志新
尖山區檢察院:
檢察長張樹立
批捕科崔晶
公訴人:黃建忠、郭兆鑫(音)
雙鴨山市公安局:
局長趙中超
國保大隊隊長張玉波
國保副隊長杜佔一(現已調轉到黑龍江省公安廳)
雙鴨山市尖山區一分局:
局長翟慎利(現調到雙鴨山市交警隊)
國保大隊門永豐
永紅派出所:
所長韓曉軍
副所長:劉霄羽、高強,
警察:劉慶海、孫傳玉、姜彥軍、陳志明,保安員於春海
雙鴨山市看守所:周平玉、中隊長徐恩江(原獄醫)、醫務主管嚴成剛
雙鴨山礦務局傳染病醫院:李其東、李堅;雙鴨山礦務局總醫院二門診王玉波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方圓醫院:姜壽龍
尖山區29委無業居民趙鶴
惡告者:雙鴨山市嶺東區紀檢委柳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