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維明(婁偉明)女士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二十三天,雙鴨山市駐京辦事處王某和警察段某勒索家人四千元,藉口是凡進京者必交二千元罰款,釋放後再交兩千元保釋金。
二零零二年四月,婁維明被綁架,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被雙鴨山尖山區法院非法開庭、判重刑十年。婁維明因被迫害得高血壓、疥瘡,監獄拒收,可當地看守所所長與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討價還價,由五百元到一千元,因監獄要價二千元未達成協議。回雙鴨山後,獄醫帶婁維明去市醫院檢查並無理要求醫院開假證據,被醫院拒絕。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雙鴨山看守所與女監預先疏通關係做手腳,非法將婁維明收監。
在哈爾濱女子監獄,婁維明遭受迫害,二度出現腦出血。第一次發生在二零零四年底至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期間,在監獄實施的高壓恐怖的迫害及高度緊張氣氛下,婁維明被迫害致腦出血生活不能自理。婁維明在癱瘓半年後終於站起來了,身體奇蹟般地恢復了健康。在婁維明生命垂危時,家屬要求保外遭到無情拒絕。
惡警見她已完全恢復正常,在二零零七年初搞所謂「高壓攻堅」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時,又將婁維明從病號監區調至二監區迫害。這個監區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招數上早已臭名昭著,法輪功學員杜景蘭二零零五年被那裏迫害的腦出血而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二零一零年十月九日中午十二時四十分,二監區打水時,殺人犯(監道道長)馬慧敏無端羞辱謾罵婁維明,婁維明轉身問馬慧敏為甚麼隨便罵人,馬慧敏不但沒有絲毫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的對婁維明大吵大罵。法輪功學員董桂林和張德香見狀上前勸阻,並把婁維明拉回住屋,沒想到馬慧敏步步緊逼地跟進來繼續撒潑撒野似的發狂,並大叫:「我就罵你了」,語言齷齪不堪。張德香把馬慧敏阻攔了兩次,馬還不善罷甘休,繼續滿嘴的污言穢語與惡毒的謾罵,還用手指著婁維明的腦袋大罵狂吼,又搬來凳子坐在婁的床邊,拉著婁的手問道:「你說我罵你啥來著……」
八年多來,五十五歲多的婁維明已經飽經風霜,哪裏還受得起這般的侮辱與一再的刺激,癱倒在床上,當時就不能動了,獄醫測量血壓:高壓二百三十毫米汞柱,低壓一百八十毫米汞柱,小便失禁,在下午兩點十五分被120急救車送往法外醫院搶救,診斷為腦出血。事後二監區大隊長及幹警為了推卸責任,想盡辦法包庇馬慧敏的惡行,還胡說甚麼:婁維明長期高血壓拒絕治療、服藥造成了突發腦出血等謊言進一步陷害。惡警害怕婁維明家屬追究此事,為了推卸責任,還夥同犯人一起就婁維明的事編造假口供、假材料欺騙家屬。
在婁維明生命再度垂危時,在家屬強烈要求保外就醫的情況下,監獄提出只要家屬不追究任何責任就同意保外就醫。家屬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只好暫時答應監獄的無理要求,先將婁維明接回雙鴨山治療。
十月中旬,婁維明被家人接回雙鴨山,送入尖山區礦務局醫院,以後出現兩次腦出血,出現肺結核症狀,後來一直這種情況,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份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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